我感觉我越发……大家越烦中国苑……”卷毛男挠了挠头,“现在每个内容一发出都有一堆人骂,被太多人咒有点慌啊。”
“等等……星哥你说评审团走了再发都来得及?”小雪从中发现了玄机,“就是说,这个杀手锏,不是影响评委判断的思想或者印象,而是一个真正的杀手锏,字面意思?”
“很好,方向对了。”派大星看了眼日历,“我计划明天中午放出,留给你们的时间不多了,想换手机的抓紧解谜。”
花姐已经快急死了,只好瞎猜:“俞永茂是个强间犯?”
“是大家都知道的信息,我知道的也并不比你们多。”
“永茂集团偷税漏税?”卷毛男硬聊。
“我说了,是你们已知的信息。”派大星无奈摇头,“想给你们发福利的,怎么都这么笨。”
“啊!”小雪看着屏幕忽然叫了一声,“我知道了,是这个吧?”
派大星赶紧起身走到小雪屏幕旁,瞅着屏幕上的内容愣了:“网友力量大……他们抢先我出手了,这又……加深了我对舆论的理解。”
小雪屏幕上显示的是在安可期声明文章下面的一条普通的评论,实际上已经出现好几个小时了,但一直不起眼,得到的“赞”很少,被那些更有情绪的辱骂评论淹没了,但就在最近二十分钟,这条评论突然开始飞速蹿升,好像是被一群人有意的顶了上去——
【委托作品中的署名权属于人身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不可转让,不能放弃,即使合同约定也是无效的。在国际版权法律体系中,也同样无法被转让,但在有些国家可以放弃。可即便安可期放弃了署名权,其他任何人也无权将自己的名字署上去。法理上立不住,建议安可期向委员会提出要求,取消作品评审资格。】
393 疑无路
这条评论,起初因语言太过工整平淡难啃而被忽视,但在二十多分钟前,有人评论了这个评论——
【说白了不就是冒名顶替么,这明显违法违规吧?老总当总设计师这么明显的冒名,委员会不检查的?就过初审代表陵海了?】
【任何评选里,这种行为都会被除名吧?顶上去!@全国百佳建筑评审委员会。】
【我就说么,法律上肯定不会让他钻空子的,上上上。】
【告他!】
短短二十分钟,这条评论被顶到了最上面。
派大星又是佩服,又有点遗憾。
这位仁兄,提前把气球捏bào了,再憋个一天半天,效果会更好的,更关键的是,这会给永茂太多反应的时间。
“就是这个?”卷毛男看了一圈,“署名权?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但为时太早了……”派大星紧张地看了眼手表,“永茂反应快的话,可以火速公关委员会,把安可期的名字加上去。”
“会不会是安可期他们干的?”小雪问道。
“不像,看样子只是个法律专业人士碰巧看到了,随手评论。”派大星叹道,“我又掌握新技巧了,想搞一个人,实在找不到点其实也可以搞,把声势做大就够了,人民群众会自发的帮你找点,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不是说好了改行吗?”小雪大声道。
“这么多同事,给我点面子嘛。”
“哦哦……不好意思……星哥您喝茶……”小雪赶紧躬身把自己的茶水双手递上去。
“嗯。”派大星尽量有威严地说道,“因为路人的出手,计划被打乱了,我们加班加点,务必在永茂有反应之前完成事件催化。”
“好的老板,人家最喜欢加班了。”
“你们两个……”卷毛男怒目而视,“再bi我,信不信我追花姐给你看?”
花姐笑骂:“办公室局面都这么复杂了,你还搞什么三角恋。”
……
关于署名权,这本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小破绽,行业内其实也是很混乱的,并不是一件多么有原则的事。
但在中国苑差到翻天的怒火下,这个破绽瞬间被无限的撕裂开来。
安可期做了这么久设计,又何尝不知道“署名权无法转让”这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