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看起来十分之不聪明实际上也相当呆蠢的狗,不会听名字不会捡东西,更别提起立作揖这些个高级动作,狗生学会的第一个技能就是给裴若木叼拖鞋,自从它认了裴若木这个衣食父母,每天傍晚便直溜溜竖起耳朵来回走动,听见门口有声音永远是第一个冲出去,摇着尾巴张着嘴摆足了一幅谄媚的架势,保证裴若木进门第一眼就能瞅见他,比等待皇帝临幸的妃子还殷勤。
裴若木一进门,这狗就溜溜地叼了拖鞋过来,还能分清左右给摆好,聪明的像是成了精。
裴若木对一条小狗的殷勤并没有什么受宠若惊,但是感到欣慰的地方在于,总以小狗监护人身份自我要求的奚和,常常也是跟在后面的。
少年被家里二位长辈好吃好喝养了一阵子,个子身量尚未明显变化,气色却肉眼可见地好了很不少,不似刚来时苍白单薄的模样,透出小孩子特有的粉嫩健康,人却还是寡言,手指来回搓弄着衣摆,低垂着头站在客厅正中央,有些无所适从,拖鞋露出的十个圆润可爱的脚趾也紧紧扒着地面,听见门关上了,头又往下低一低,声音细若蚊蚋:“裴叔叔好。”
裴若木换上小狗给叼来的拖鞋,顺手揉一把狗头:“嗯,今晚阿姨做了什么?”
奚和略略有点期待地飞快抬头看了一眼裴若木,又不好意思地低头:“干煸豆角,烧茄子,糖醋里脊和鲫鱼豆腐汤。”
裴若木敏锐地捕捉到一闪而逝的神情,伸手也摸摸他的头,果不其然地瞧见小omega耳廓更红了一点,却没躲,像个讨宠却害羞的孩子……像什么,不就是吗。
奚和去摆碗筷,裴若木进屋换衣服,扬声问:“阿姨今天给你加什么小灶?”
陈姨从裴若木请得起保姆开始就跟着他,一直表现出本分之内的可圈可点,她手脚麻利做事又快又好,一腔热心肠絮絮叨叨地关心裴若木,却又不做多余的事情,是非常难得的好保姆,裴若木对此一向满意,直到奚和到来,他才知道,什么叫偏心。
奚和的回答传进来听不清楚,但是坐上餐桌裴若木就看见了——同样是nǎi香小馒头做主食,自己的就是馒头,奚和的却是有耳朵有尾巴还点了红眼睛的小兔子馒头。陈姨说了,小孩子不爱吃饭要哄着吃,多做花样!
再怎么说也是十五岁的大孩子了!还是追着喂的小朋友吗!
而且陈姨似乎执着于拿裴若木对比,往往会在吃饭之前先和奚和说一句:“阿姨只给你做啊,不给你叔叔吃啊。”、“快都吃了要不然叔叔抢你的!”
裴若木真的不知道说什么。
最要命的是奚和仿佛还当真了,总觉得馒头变个样子就更珍奇更好,经常在阿姨走后紧张兮兮地凑过来,把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