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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来到大明
    公元二零一七年农历十一月四日,在办公室里看见窗外飘起雪花,黄汉嘴里骂了一句:“鬼天气!”

    黄汉是个自己点儿背从不怨社会的开朗之人,其实又有什么好抱怨呢?当初谁让自己迷信钢铁企业会红红火火,选择了冶金专业。

    现如今工作了近十年的中型轧钢厂已经在大前年由于国家节能减排被关停了,中层干部、质检科长黄汉沦落到为一个私营工厂把握质量关,每个月只能挣四五千块。

    好在这个工厂专业锻打法兰,按照成熟的国标出产品检验起来比较容易,黄汉的工作比较轻松。

    成天闲得蛋疼也难受,他迷恋上了网络小说,而且对历史类穿越小说兴趣特别浓厚。

    许多穿越者来到古代都会开金手指制造出绝无仅有的新产品。太多评论都质疑可行性,黄汉同样带着怀疑的视角看待问题。

    但是他不喜欢闭着眼睛通过想当然来乱喷,他查阅资料甚至亲自动手做实验来验证,久而久之自己倒是真的掌握了许多以古代技术制造近现代产品的科技。

    最近几个月黄汉有了一点小忙,因为他每天上下班都是骑摩托,工作轻松还可以迟到早退,所以找了一个兼职。

    作坊式工厂的私人老板没有太多讲究,自从聘请到黄汉来掌握质检,老板就认为捡到了宝,对待黄汉很是气。

    私人老板眼睛里只关注效益,黄汉到来后,以前经常出现因为质量问题遭遇退货,导致工厂损失惨重的情况一次也没有发生。

    不仅如此,以前不敢接附加值高却难以把握质量的高颈法兰订单,现在完全能够放开手脚生产,因此黄汉在这个几十人的小厂里乃是泰斗般的存在是绝对的技术权威,只要黄汉把该他的活儿干了就行,根本没有人来管他。

    黄汉的兼职是刚刚在他居住的城市兴旺起来的美团外卖骑手,大多数骑手骑电瓶车送外卖,黄汉骑着带五档的跨式摩托车送外卖速度远远快于电瓶车,当然有了竞争力,收入自然增加不少。

    兼职几个月多收入两万多块,总是觉得日子紧巴巴的妻子终于觉得轻松了,也开始在星期天带着上五年级的儿子去参加这个班、那个班。

    黄汉看着妻儿总是不由得想起一句歌词:“心若在梦就在,天地之间还有真爱……,为了我致爱的亲人,再苦再难也要坚强……。”

    小雪霏霏,道路湿滑,很阴冷,由于天气不好,黄汉今天接的单子很多,在路上飞驰的他很累也很冷,他高声唱着:“……看成败人生豪迈,只不过是从头再来。”

    忽然间“嘭!”一声巨响,黄汉觉得自己在飞,看见了自己心爱的摩托车倒在地上快速滑行……

    殊不知老天随他所愿,真的让他从头再来。

    ……

    大明遵化城外的战场横尸遍地,落满白雪歪斜着身体的黄汉胸口抽搐了一下,随即动了起来,惊飞了觅食的鸟雀。

    那原本平静的面容扭曲出狰狞怒容,一双眼睛猛地睁开,满眼血丝似是已被血液染红。

    “咳!咳咳……”剧烈咳嗽中憋闷的气管终于顺畅,堵在胸口的一口污血被呛了出来。雪花飘洒的战场,孤零零的身影在一片雪白中蹒跚而行,像是不舍战场的孤魂野鬼。

    黄汉傻愣愣的看着眼前的一切,感知中的世界在真实与不真实之间不断变换,难以聚焦的瞳孔映射出的画面模糊不清。

    捏紧的拳头狠狠在眼眶上擦了擦,僵化的肌肉由于猛然的发力发出刺痛感,再加上全身上下到处都是的零碎伤口。不用掐自己,黄汉都能确认到自己不可能是在做梦。

    哪有这么可怕的梦。“真冷啊!真疼!?”迷茫着双眼瞧着四周的黄汉脑子有些懵,只觉得哪里不对劲,好像脑海里有着另一个人的故事,太生动了,简直是历历在目。

    “马福春,马二子?听见的话回我一声儿。”脑袋里还没清醒,脑海里跳动的信息已经催促着干巴巴的嗓子压着声儿开始呼唤。

    可马二是谁?黄汉的另一个思维在疑惑着,但还是为了脑袋里忽然冒出的那些信息着急。

    在冲杀中仅存的两位黄汉这一伍的战士,黄汉眼看着刘勇被一个凶神恶煞般的巴牙喇捅死了,他甚至能够感觉到刘勇喷射出的那一腔热血的温度,在黄汉闭眼之前还活着的也就只有马二一人。

    雪花还在飘舞,白茫茫的雪层盖住了狼藉的战场。眼睛终于恢复正常,血丝少去了几分,模糊的视线开始清晰起来。

    “我的摩托车呢?”一个记忆在作祟,导致黄汉不断搜索这片区域,口中喃喃发问不知道是在问谁。

    他忽然感觉到了身体的异样,伸出双手查看,“哦!老天!这肯定不是我的手,我的手怎么会如此粗糙,手上怎么可能有如此多的老茧?”

    蓦地打了一个寒战,黄汉赶紧伸手摸向自己的下面,感觉到了一大团东西后才长舒一口气,“还好,还在!”又摸索了全身,除了一些还能够忍耐的伤痛发现自己好像没丢了什么零件,也没有伤到筋骨。

    脑海里两个黄汉的故事在融合,为了得到一些证明,黄汉扒拉了身边的积雪,一条人腿赫然在目,黄汉瞪大了眼睛继续扒拉,渐渐地一个明军战士出现在眼帘。

    记忆里的图像涌现,黄汉认识这位被刺穿胸膛的明军,知道他老家在辽东十三山驿名字叫做王全通。

    虽然雪花越飘越小却更加寒风刺骨,但是黄汉额头渗出了黄豆大小的汗珠。

    翘起的半截白蜡枪杆上停着的乌鸦脑袋朝着这边,发出数声低沉的“呱、呱……”叫声,听起来刺耳又悲凉。

    脑袋里莫名其妙的记忆在催促自己翻开雪盖,去寻找昔日的战友,脏兮兮的手不自然的颤抖着却始终没有动弹。

    然而并没有太多时间给他慢慢思考,冷风吹在身上回光返照般重燃的一点生机在不断的被剥夺。

    冷风中全身颤抖着的人迅速的在雪地里翻动。一个记忆让他喊出:“摩托车,我的摩托车……”

    雪中当然没有什么摩托车,有的只有残破的尸体。

    马二的手臂被拗断了,那只手中还捏着敌人的半截残肢。看来他直到最后一刻还在战斗不休。

    尸体,到处都是尸体。更奇怪的是看到这些尸体,心里却没有一点恐惧。

    反而是一种习以为常的淡漠。

    当看到马二的尸体之时,脑袋里属于明军骑兵黄汉的那点精气神就完全散了,都死了,几千精锐啊!苍天啊!怎么就这样结束了?

    昔日袍泽的音容笑貌一一浮现在眼前,那些鲜活的面容如今都变成了一具具冰凉的尸体。

    “狗鞑子,建奴畜牲,老子要你们血债血偿!”一个战士在心底里呐喊。

    而抱着胳膊不断打颤的黄汉另一个思维也终于得出了一个答案。

    “我穿越了!来到了古代战场?娘啊!玩笑开大了!”

    没有时间多愁善感,催命的冷风没有一刻停息。一切的一切都得在活下去之后再说。

    “人生豪迈只不过从头再来!”老子居然来到了大明崇祯二年,继承了阵亡在遵化城外的一位明军骑兵的一切,没什么好抱怨,既来之则安之。

    很快乐天派黄汉就发现这个从头再来真的很彻底,因为他发现自己连鞋子都不全,居然一只脚上只有类似于袜子脏兮兮的一层麻布。另一只脚上的牛皮战靴已经张大了嘴巴。

    有可能就是因为这只战靴是坏的才会留在黄汉的脚上,因为黄汉发现王全通遗体的双脚上都没有鞋子。

    记忆中的战士本能影响着黄汉的思维,装备太重要了,建奴的骑射不是盖的,在荒野行走被人家发现一箭射穿身体的可能性超过八成。

    不过首先最重要的还是保暖,之后才是注意防护力。黄汉虽然是刚刚穿越过来的普通人,但他同时也是一个战场幸存的明军精锐战士,对于尸体的恐惧与尊重远没有求生重要。

    身上只有残破棉甲的黄汉被寒风吹得瑟瑟发抖,他顾不得肮脏,在周边忙活起来,忽然发现这具身体的力气很大,翻动尸体轻而易举,只不过肚子太饿,人太累,翻得多了有些力不从心。

    雪没下多久,很松软,积雪掩盖下的袍泽被黄汉翻找出来,大部分都脸熟,一部分甚至能够叫得出名字。

    黄汉默默地干活,动作有些机械,他取了两幅还算完整的棉甲重叠着穿在身上,再加上这身体本身的身体素质,人终于不再哆嗦。

    那只光着的脚上也穿上了战靴,虽然比较破旧而且尺码有些过大,但是在黄汉用了三层袜子般的麻布包裹了脚伸进去以后,这双拼凑成的鞋很合脚。

    运气还算不错,也是后金军有可能抢到了太多粮食和牲口,连许多死马都舍弃在战场上,没有拖回去吃肉。

    黄汉居然在一匹死马下面发现了被压着的半截戚刀,虽然刀刃只剩下了不到七寸长,但是也能够让他用慢慢割的笨办法弄了一些马肉。

    后金那帮通古斯野人为了战争的需要,从来不可能放过任何铁料,盔甲、箭簇、刀枪都需要大量的铁来制造。

    铁到了这些兽类手中变成了杀人利器,于是他们就能够更加有效的进行有组织的抢劫、大屠杀,能够在建奴打扫战场后找到半截刀子真的很幸运。

    为了补充体力,黄汉强忍着反胃的恶心,吃下了一些生马肉。也不知何时才能够得到食物,为了有备无患,除了割下的马肉,干脆又割下了一条马腿。

    之前装备的八瓣明盔已经成为建奴的战利品,脑袋上没有防护真的很危险,黄汉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能收集了一些破损棉甲用半截戚刀割成布块,用三层棉甲布加细麻绳把脑袋唔得严严实实只露出双眼和鼻孔。

    “我居然是一位明军骑兵战士?才十八岁!”突如其来的遭遇、孤身被遗弃在冰天雪地的战场,饥寒交迫疲惫不堪,一切的一切都是坏事,唯有年轻了二十几岁让黄胜觉得貌似赚到了。

    “愿用家财万贯买个太阳不下山。”“今年二十明年十八。”都是人们最美好的奢望,老子明明四十而不惑了,如今变成了十八岁少年遭点罪没什么。

    “人生豪迈只不过从头再来!”一边念叨,一边把身上的棉甲扎紧,黄汉此时露出的是一种近乎凶狠的眼神。

    无论前世今生,两个黄汉都不是一个轻易绝望的性子,也不怕吃苦受累。

    明朝的骑兵黄汉从小就练习骑射打熬筋骨,从军三四年经历过多次生死血战,早就习惯了风餐露宿枕戈待旦,没有吃不了的苦。

    现代人黄汉是一个办公室白领,而他却不辞劳苦去挣风里来雨里去送外卖的辛苦钱,由此可见也是一个能够吃苦耐劳之人。

    合二为一的黄汉拥有两个记忆的叠加,脑子貌似很好使。

    天色渐渐地暗下来,是时候离开战场寻找一个避风的地方过夜,最好能够找到一个村庄,找到火种也行啊!

    随身携带的火刀、火石、火绒都不见了,也不知道是掉了还是被建奴缴获,在其他袍泽身上也没有发现火种。

    霜前冷雪后寒,此时的黄汉虽然觉得呼啸的西北风刮在手上生疼,但是身体倒是感觉不到一丝寒意,看来棉甲真的是个好东西。

    黄汉有些后悔,为什么不想办法搞一副手套?后来笑了,没有针线缝制,用细麻绳恐怕绑不出一副合用的手套。

    扛着一条马腿的黄汉在雪地里独行,腰里别着半截刀子,如果此时被任何敌人发现,他的命运都不会太好。

    因此他不敢走在旷野,尽可能走靠近树林的地方,穿越无遮无拦的旷野之时他总要前瞻后顾瞧仔细了才发足飞奔。

    刚刚来到大明,总要爱惜生命,如果发现风吹草动,立刻玩命地往林子深处钻是首选,还好这个时代跟后世不同,植被丰富,树林随处可见。

    不是被魂穿的黄汉不够勇敢,而是作战经验告诉黄汉,建奴骑兵不是浪得虚名,在旷野落单的步兵,而且是手上只有半截刀子的明军步兵,建奴不用打直接驱马都能撞死、踩死。

    黄汉现在有了一点点信心,只要自己小心翼翼,发现建奴来了立刻往树林里跑,即便后背有可能被建奴射中也应该没事,身上的三层破棉甲的组合抗不过步弓二三十步直射,面对骑弓七八十步距离的抛射还是不成问题。

    黄汉又不是什么明军大人物,想必建奴也只是顺手杀一杀,没有必要兴师动众穷追不舍,追入树林的可能性也不应该太大。

    骑兵靠的就是速度,能战且能胜之则战,反之远遁即可。经验老道的骑兵最爱在旷野纵横驰骋,不会轻易钻入密林使自己处于危险之中。

    他快步跑过一条被冰雪覆盖的小河,走上一个小山包,发现不远处有火光冲天,天色已晚那火光分外醒目,那里有可能又是一个被建奴祸害的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