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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章 血路狂飙(二)
    双方交错的瞬间,他几乎感觉不到手中的利刃斩断最近的敌骑头颅,武器径直穿过了那骑手的躯干。

    戈古将握把拧向一边,摩托立刻急转起来,骑兵们被锋芒猛扫而倒,一个马的脑袋直接飞了出去,还有一支手臂。

    一柄刺向他的骑枪被摩托的车首撞碎,接着戈古用一击直通胸膛的刺击了结这个人类。

    屁精们在武器位上一边尖叫,一边朝四周盲目的射击,它们用皮带将自己固定住,以免在巨大的冲击力下飞出去。

    砰砰!

    人类骑手们也开始向戈古射击,他们的枪法相当精准,好几发都打在了戈古的头上,要不是他有戴头盔的习惯,指不定就要被开几个洞。

    但屁精们就惨了,那些子弹就像长了眼睛一样往它们身上钻,几枪下来,三只屁精就没有命。

    “走你!”

    戈古用力甩出手上的棍子炸弹,那东西落在两个骑兵之间,一秒后轰然炸裂。

    巨大的冲击力将马匹和人一起掀翻,弹片横飞间,人和马都嘶鸣起来,然后变成痛苦的。

    活着的屁精依旧在朝周围扫射,不断开火,戈古用粗实的脚撑住地面,以其为圆点将整个摩托绕了一个半圆,接着反身直奔剩下的骑手而去,在那敌人间撕开一条不规则的缺口。

    当他再次犁进敌群时,对方反击的枪火砸在他们的盔甲和座驾上发出叮咣的响声,而他则手持的砍刀左右劈砍。

    咻!

    随着一声尖厉的哨音,仍然活着的骑手们终于发现自己并不能靠数量压倒这个怪物,他们开始向峡谷撤退。

    戈古从没有放过自己猎物的习惯,尤其是攻击过自己的猎物。

    轰!

    火焰从战车的引擎中喷出,断裂的燃料管将它们里面的东西泼洒在了草地上,穿过浓烟与火焰,戈古以最快的速度追上了他们。

    没过一会,第一个被砍下的头颅滚过燃烧的草地。

    这些胆大妄为的虾米成为了他倾泻怒火的对象,每一发子弹都击中了它的目标,每一次扣动扳机都伴随着生命的终结。

    短暂的追逐战后,所以虾米都变成了破碎的尸体,包括它们的牲口在内。

    “老大!!”

    当戈古一边啃咬着带血的马腿,一边维修略微受损的摩托时,出去搜刮战利品的屁精们蹦蹦跳跳的跑了回来。

    它们的数量比之前少了一半,不过没谁会去在乎死掉的家伙,屁精多不胜数,戈古只要到屁精窝里转一圈,那些小东西都得抢着来,毕竟当摩托老大的武器手可比当火箭操控手强多了。

    “老大!!好、好东西!”

    一个屁精最先来到他身边,谄媚的举起手上的玩意。

    戈古定睛一看,发现是一个小纸盒子,他好奇的拿起来,轻轻摇了摇,发现里面有东西,于是粗暴的把纸盒给撕开。

    “这个”

    在屁精们好奇的注视下,戈古从纸盒子里抖落出几根细细棍子,随后他用鼻子嗅了嗅,发现这味道有点类似烟叶子。

    “火!”

    另一个屁精非常懂事的把刚刚搜刮到的打火机点燃,戈古犹豫了一下,还是点燃了一根,放到嘴里。

    伴随着戈古胸腔的一阵起伏,燃烧发红的卷烟瞬间烧到了滤嘴上,同时大量白色的烟云从他的鼻子和齿缝间涌出,好似机器过热冷却后散发的蒸汽。

    “不得劲。”

    戈古摇了摇头,将嘴里的滤嘴吐掉,接着将剩余的卷烟一次性点燃,用嘴衔住。

    “呼”

    悠长的呼吸声中,六根卷烟迅速烧尽,更多的烟涌了出来,呛得周围的屁精们一阵咳嗽。

    “还是不行,这烟叶子不对。”

    戈古失望的摇了摇头,这种程度连他也满足不了,更别提老大们了,显然这次的虾米没带上他所需要的烟叶子。

    屁精们也有些失落,不过它们很快又鼓起干劲,还是把自己搜刮到的东西展示给自己的老大看。

    手枪,匕首,帽子,手套,围巾,靴子,怀表

    屁精没什么分辨力,它们都是看到什么拿什么,甚至一个家伙还扛过来一条带血的小腿骨。

    戈古在这堆垃圾中挑挑拣拣,虽然他现在是需要一些资本积累,但也没办法带走太多,毕竟摩托上空间有限,而且他也不希望太多的战利品影响到自己的速度。

    最终,他只是选择了一些价值比较高,同时重量小的东西,比如手枪,打火机,金属水壶等一类。

    接下来戈古就要重新上路了,但他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目标这些虾米来的地方。

    他看得出来,这一次遭遇绝非偶然,虾米知道他的路线,所以他一定是被盯上了,而盯上他的虾米也不会离这太远,他准备去看看,如果有机会的话,好好的捞一笔。

    摩托再次轰鸣起来,屁精们各就各位,戈古戴好自己的兽形头盔从某个甲牙喇那打赌赢到的东西,用力踩下了油门。

    狂野的歌声中,欧克与他的钢铁战兽绝尘而去。

    杰斐逊镇,埃塞克斯州普通的一个边境小镇,由于靠近嚎哭山脉的缘故,这里本地居民不多,反而有许多淘金者,矿工,以及赏金猎人,他们在这休息一整个冬天,然后在春季时返回山脉,继续那刀口舔血的生活。

    过了山脉,就是法外之地,人们能够依靠的只有自己手中的枪,所以在这个地方人人都可以说是一名枪手,而其中枪法最好的那个人,通常会被政府任命为当地的治安官。

    约翰瑞德就是这么一个人。

    他在年轻的时候也是一名普通的枪手,一个赏金猎人,被充满浪漫与冒险的刺激生活所吸引,来到东部的荒原上。

    多年的摸爬滚打后,他闯出了自己的名声,也顺理成章的被政府征召为治安官。

    铁马酒馆是他最常来的地方,因为在这里他能够打听到很多在警署里听不到消息,他有着足够的人脉可以解决许多靠枪解决不了的问题。

    即将入夜的小镇开始变得冷清,约翰瑞德从马鞍上跳下,将拴着枪的皮带甩到肩上,在周围人的目视中踩着吱呀作响的阶梯来的酒馆的门前。

    光是站在这里,就能够感受到里面的喧嚣,晚风吹得门口的老旧标牌噼啪作响,这预示着一雨可能要降临。

    嘭!

    随着大门被重重踢开,所有人都放下了手中的纸牌,酒杯和匕首,将目光转向门外。

    ”平安无事,平安无事。“

    这是约翰瑞德的口头禅,每当他来到这里的时候,都会说一次,只有少数那么几天他没说,这也就就意味着有什么大事要发生,比如上一次就有近百名温迪戈教会的邪教徒想要突袭小镇。

    靴后的马刺敲在木质地板上的声音就像某种乐器,约翰瑞德摸着自己略带胡茬的下巴,扫视了一眼酒馆。

    缺了几个熟人,但大部分都在,日渐发福的也在,一切都很好。

    “大家继续吧。”

    他露出了和善的微笑,接着所有人又开始之前的娱乐。

    空气中充满了酒气和油腻的汗臭味,但这就是约翰瑞德习惯的味道,他一步步走向吧台,撞开某个醉醺醺的酒鬼后,一屁股抢掉了他的位置。

    “老样子。”

    老板一言不发的将早已调配好的酒放到他的面前,十多年的相处已经让他们产生了某种强大的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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