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417章 孤独求败
    以往台下是律师和检察官对峙,法官高高在上,第一次,双方坐在平等的位置上,心理都很微妙。

    八个法官里面,有四个法官,都曾经办过黄一曦和商洛宇的案件,他们是闽越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法官陈永逸法官、官天宇法官,白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郑飞文法官、施成仁法官。

    还有一个黄一曦和商洛宇意想不到的法官,骆江平法官。

    和商洛宇在一起后,黄一曦才知道骆江平和商洛宇的甥舅关系,也才明白,当初他为什么会选择去太阳永不落国剑桥大学留学。

    难怪当时她总觉得骆法官给她的感觉有点奇怪,象亲人一样。

    黄一曦心情复杂地冲骆法官点点头,把注意力重新投回到在座的法官这里。

    法官和律师,不管是对当事人,对对方,对检察官,立场不一样,想法完不一样。

    一场几个小时的庭审里,他们的内心往往能支撑起几百集的夷州连续剧。

    有法律专业经验的观审人员,往往能从他们不引人注目的眉来眼去中,猜到他们心中的想法。

    记得第一次开郑飞文法官的庭,黄一曦还被这个法官“恐吓”过。

    郑法官是个言简意赅的法官,他是法院最不喜欢律师废话的人。

    当时黄一曦代理的那个案件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害者和犯罪嫌疑者原是兄妹关系,当时的辩护词里,黄一曦说起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的时候,说得多一点。

    在法庭上,郑法官倒是没说什么,闭庭后,他召来黄一曦,告诉她,因为她的关系,他决定在原来的刑期上加判两个月。

    判决的时间在刑期内,也不知道他是开玩笑还是认真的。

    柯文秀说完就走出去,这一点上她做得非常好,不会留在自己不擅长的战场上。

    郑飞文看着黄一曦,痞痞地笑着,前些日子司法局通知他的时候,他听到黄一曦被涮了不肯,还把通知的人骂一顿,后来听说里面的成员有黄一曦才过来的。

    不过这点人情他不会让黄一曦知道。

    棋逢对手,将遇良才,他一直看好黄一曦。

    嘴上表现的却不一样,“黄律师,这么多年过去了,你那块裹脚布丢了没有?”

    这么私密的问题都问得出来?

    不在法庭上和法院里的郑飞文,给人的感觉还真是惊悚呀。

    黄一曦苦着脸,她是招谁惹谁了,当律师的,容易的吗?

    和郑飞文打过有限的几次交道里,他一直嫌黄一曦文字情绪。

    尤其是离婚纠纷案件里,她老是习惯站在受害者的角度。

    这对一个优秀的律师来说是致命伤。

    “郑法官,我始终认为,那块裹脚布还是要珍藏好,有时候拿出来很实用的,要知道律师在法庭上说的话里面,有些是说给我的当事人听的,即使当事人没有道理,但为满足他的感情,我还得说;有些是说给对方当事人听的,让他觉得,我作为律师只想和平解决问题,而不是来得罪人的;有些话,才是说给你听的呢。”

    “你的意思是,一出戏耍猴的戏里面,猴子固然是主角,但也得敲锣打鼓捧哽的不是?”

    郑飞文微微一笑,有趣地看着黄一曦双手紧握,“你说得那么多,又没有说哪一句话是给你当事人听的,哪一句话是给对方当事人听的,哪一句话才是给法官听的,万一三方会错意,怎么办?难道你现在还不明白,判决书好不好,与你律师是大有关系的。”

    这是要律师背锅的节奏呀,黄一曦淡淡地笑了,这锅她可不背,“审判长,判决书是你写的,是你文采、法律知识、经验、逻辑等的综合,与律师关系不大吧?”

    明明记得今天辩论的主题是恶法亦法和恶法非法,怎么还没开始,就被绕上这个判决书的责任呢。

    黄一曦郁闷地看着对面象打了鸡血的法官,一直沉默在上面,嘴巴很痒吧。

    发言的又是黄一曦认识的法官,官天宇法官,这名字好听,人长得也不好看,就是毒舌一点,发言的也挺长“你以为判决书是我们想写什么就能写什么的吗?非也,别看判决书是我们写的,可不能杜撰,而是你们双方当事人或代理律师辩论的总结。

    如果双方律师思维清晰,表达清楚,争论焦点点突出,我们也就不那样费劲了。最怕的是你们律师思路不清,说三道四,那样我得不停的概括争议焦点了,也就是算了,横竖是多费一些功夫,最可怕的是你们颠三倒四,一方律师说是y,另一方说是z,而其实是x,那就变成我一个人在开庭了。”

    众法官皆点头称是,有时候他们在台上,听到双方律师不着四六地辩论,着急呀,恨不得出声告诉这个,或敲敲另一方的榆林脑袋,可是,庭规不允许呀。

    智慧的人独孤求败呀!

    黄一曦心里忍不住狂飚白眼,得得得,我们律师都是不着四六的,就你们厉害,话说我们这一方的人呢,看到律师辩论赛的名额,就象狗见了肉骨头一样,怎么这个时候,不上了呢。

    除了商洛宇和康明扬,其他律师心里都有数呀,这明显就是冲着你来呀,谁会那么傻,帮你吸引火力呀,这不是惹法官仇恨吗?

    康明扬看上众法官告诫的眼神,不敢上呀,这明明是阎王吵架,我这小鬼不够级别呀。

    只有商洛宇老神在在,“众法官大人也别老说我们律师思维,每一个人的思维都有自己的角度,不能说与法官契合的就对,不契合就是不清楚。要知道法律本来就充满争议,持之有理,言之有故就行了。再说,往往律师说了一大通,法官不闻不问,太浪费律师的智慧。律师接手一个案件,查找资料等,总下不少功夫的,而法官忙,不可能在每个个案上集中精力的。”

    就算是法律从业资格考试,很多答案都引起争执呀,公布参考答案后改答案改分数的事情每年都有。

    不得不说,人家商洛宇不愧是领队呀,他一出口,就有法官承认事实,那个叫邵才良的法官笑眯眯地点头,“是的,就个案而言,律师下的功夫多于法官,但法官审理了大量的同类型案件,经验还是相对丰富的,因此不太会犯以偏概的错误。”

    要知道法官大多专门做某类案件,看久了做久了,就成专家了,至于律师,如果努力的方向错了,花再多的时间,也没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