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川三人却都沉默着,没有答话。
“照顾生意”??
这让他们怎么回应?
这可不是一般的“生意”啊。
嫖娼这种事情,龚纬厌恶,穆川不喜,丁延反感。
这样的话,三人显然不会给什么好脸色。
屋里的气氛一时有些压抑。
“奴家家里还有些事,就先回去了。”
似乎是受不了这种压抑,莲儿逃难似的离去了。
金迷有些无奈地看着莲儿离去的背影,不知想到什么,叹了口气。
“金大哥,我有一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这时,丁延突然出声。
“说吧,只要是别让我无欲则刚的话题,我都可以听一听。”金迷看向他。
“金大哥,我真怀疑你要死在女人的肚皮上。”丁延有些无奈,说道,
“是这样的,我觉得以金大哥你这身臻至二流的高强修为,天天就这么在女人堆中混迹,不嫌荒废么?
我觉得,不如你来做我们捕快得了。
以你的实力,一进来就是上捕,而且只要再立下一些功劳,更进一步也完全有可能。
我们捕快的头领人物,那可都是正儿八经的武官,不是我这样的虚衔散官。
比如我们县衙的骆都头,就是正九品。
一入了朝廷命官,那可就是金饭碗啊,荣华富贵,锦绣前程,应有尽有,不比金大哥你窝在这贫民区嫖女人要来得好?”
丁延灼灼地凝视着金迷,热切地说着。
可以看出,他这番话,应该在心里酝酿了很久了。
这时一口气说出来,酣畅淋漓,相当得有诚意。
可是,面对丁延这么情理俱在的热切话语,金迷却显得意兴阑珊。
“你的金饭碗,我的铁牢笼。”
他怅然地叹了口气,“金饭碗又岂是那么好捧的?你知道么,很多人在捧着金饭碗的时候,却浑然不知,他已落入了铁牢笼的里面。
我宁愿衣衫褴褛,饿死荒野,也不愿锦衣玉食,蹲在笼中。”
这番话,说得三人立时动容。
尤其是丁延,热切的眼神一下子黯淡了。
仿佛受到了什么打击。
他又想起了他的骆叔叔,那么古道热肠,在他心中与正义一般无二的人,可在追杀索朗丹珠的事情上,却选择了退缩。
一切只因为,他是龙安县的都头,要从大局考虑,龙安县的得失。
现在索朗丹珠被除掉,龙安县的捕快也没有损失人手,算是皆大欢喜。
可丁延却知道,这件事已经在他心底生根发芽,大概永远不会忘了。
都头的位置看似风光,可坐上这位置,是不是也意外着,有一副冷锈的铁牢笼,已在无形中将你束缚?
“善哉,善哉,金兄此语,甚得吾心。”
穆川微笑发出赞叹,“世间诸多烦恼,无非庸人自扰。
荣华富贵一世,没有自由自在好。”
他其实也颇有感触。
卧底在这武院中,虽然成果颇丰,但很多时候,他都能感受到那种无形的束缚之力。
仿佛自己是一个被捆绑的人一样。
若真是从武院出来,当什么武官,那更不知道,会有多少折磨。
龚纬没说话,但以深以为然地点头。
一时间,三人相视一眼,忽然会心大笑起来。
这种共同的志趣,让三人彼此的距离,瞬间拉近了很多。
丁延望着这三人间那种默契而亲近的感觉,忽觉心生羡慕。
又有些落寞。
因为他并不能融入这三人里面。
说话不好听的,自由自在那也是需要本事的。
起码他丁延,一个小城捕快,就没有资本去追求这种所谓的自由。
到了明天,他还是得该干嘛干嘛。
“对了,金兄,不知道你修炼的是什么武功?看你的暗器手法很高明啊?”
其实武功这个问题,还是比较敏感的。
穆川一开始也没想过询问。
不过这么一番交流过后,双方亲近了很多,他很顺其自然地问了出来。
“哈哈……我这个,我这个修炼的武功么,叫,叫叫《洞……洞玄子,三,三十六式手》,高……明也谈不上吧,就是手速快点。”金迷干笑一声,吞吞吐吐地回答着。
“是穆某冒昧了,金兄这门武功看来颇不简单啊,洞玄子?虽不知是何方高人,不过能以自己的名号来用作功法名,那绝对是一尊妥妥的高手,金兄机缘不浅啊。”
穆川感叹着。
他歉意地作了个揖。
他还以为,是因为这个功法比较机密,他这么冒昧问出来,让金迷为难了。
“没事没事,我也就是这个……手速快点,所以就……投身暗器之道,没想到,之后一些年的闯荡,蒙得江湖的朋友们抬爱,倒混我个‘金镖浪’的匪号。”金迷脸色古怪地说着。
“说到暗器,对了,当时金兄不是使出一珠型暗器,直接将那索朗丹珠打伤,使其中毒么?如果不是他中了毒无心恋战,此战也不会那么顺利。只是不知,那珠型的暗器是何名目,在下怎么没有见过?”
穆川又想起一件事。
“对啊,金大哥,为什么那珠上的毒,淫僧会中,而你自己接触了却不受影响?你再拿出来给我看看呗?”丁延也回忆起了当时自己所见的一个细节,疑惑地问着。
“咳咳,这个嘛……”金迷嘴角有点抽搐,脸色一横,咬紧牙关说,“我那珠子,呃,确实……确实是少见的暗器,它有个名字,叫……叫如意珠,我手头只有一个,当时战斗中遗失了,现在……拿不出来。”
金迷摊手说着“拿不出来”,说完好像松了口气似的,口齿也顺畅了很多,接着解释道,“至于我为什么不受影响,嗯……其实是因为那珠上的毒我接触得比较多了,身体它有了……抗性。”
“原来是这样啊。身负《洞玄子三十六式手》这等奇功,又拥有暗器法宝如意珠,难怪金兄要保密了,这等奇缘,实在是让我等心生艳羡。”穆川笑着点头。
“还好还好,穆兄谬赞,谬赞。”金迷却毫无得色,反而像逃过一劫似的,张着苦瓜脸拍了拍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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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扯一句题外话。
其实这章写得挺有感触的。
跟大家交个底,我这人特讨厌上班,属于那种扶不上墙的懒猪。
唉,你们要笑就笑吧,我也确实很可笑。
反正从我内心里,是挺想在写作这一行混下去的,因为不用上班。
但愿望是好,现实深深一拳。
写的这都什么稀巴烂的东西啊!!!天天自嗨有什么用?
烦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