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输甲的话让其他的人都转头看着一个一身农家打扮,脑袋上却有一个小虎头帽子的孩子正在伸手想要抓火盆里的那个腊肠,不由得大急地想要动手帮忙,却被公输甲的三弟公输伦一把将他抱起来道,“小子,找死啊。”
而公输胜作为这个家族里的最小的一个孩子,平时都是被人宠爱的没有边的,听到三爷爷的话的时候,有点委屈地说道,“三爷爷,胜儿闻到香味了,想吃。”
“吃什么,里面都是碳灰,怎么吃?”公输伦笑着拍着他的手掌问道,这孩子,平时吃肉不多,可是也不代表就没有啊,公输家毕竟是个大家族,吃肉的事是有规矩的,不是那种天天都可以的,而是按着规矩来。
“可是那个香的”公输胜有点委屈地说道。
不等公输伦说什么,其他的人却忍不住嗅了嗅鼻子,因为的确如公输胜所说,的确有一股子很浓烈的香气在房间的空气里飘散,味道诱人。
公输甲从边上拿过一根竹竿,将刚刚扔进去的东西挑出来,放在桌子上。
油纸已经烧的差不多了,只有一点点,而那块马肉已经焦糊了一半了,只有那个腊肠,似乎只是有点焦糊的外表,可是却时不时地冒着油花。
这个东西,他们是听过,可是没见过啊。
于是,他就从袖子里取出一把小刀,将腊肠慢慢地切开,然后一股非常浓郁的香气就扑鼻而来,而且有一些油花子流了出来,对于过去的人来说,肥肉才是肉,瘦的那个叫做柴火。
公输甲舔了舔自己的嘴唇,竟然有点馋嘴了,只是有点担心是不是有毒的时候,公输伦从袖子里取出一根银针递过去道,“大哥,试试看。”
古代人的智慧,也算是一种心理安慰吧,银针试毒。
公输甲接过银针,在腊肠上面点了点,发现没有任何的反应,然后就让人将家里的黄狗牵过来,扔下一小片给它,发现它吃的很开心,而且还想要继续开心下去,却被别人拉走了。
然后公输甲打算自己尝尝的时候,却被公输伦阻止道,“大哥,这个还是我来吧,万一要是有事怎么办。”
说着,就将公输胜放在地上,然后自己伸手捏了一块,有点烫手,但是呢,却很顺滑的感觉,放入口中,却发现有一点发麻,这是因为松洲特意做出来的为了应付严寒天气准备的,放了不少花椒。
虽然有点让舌头发麻,可是公输伦的牙齿却没有问题,发现越是咀嚼味道越是香,而且不是那种简单的香味,而是一种复合的香味,里面的东西虽然肉似乎不多,可是肥肉不少,吃了一口,竟然有一种吃肉的感觉。
于是,他一脸满足地再次捏起来一块,继续吃起来。
“三弟,到底如何?”就在公输伦打算吃第三块的时候,却看到公输甲那张老脸不太好看呢,不由得讪讪地说道,“人家美味,比鲜肉味道都好。”
“真的?”公输甲也伸手捏了一片,放入口中,然后就知道公输伦的话没假的。
看着其他人的眼睛也很期待,而桌子上的东西已经不多了,就说道,“我先拿去给父亲,问问,大家都散了吧。”
其他人都盯着那个腊肠,最后吧唧吧唧嘴之后就离开了,而公输胜则娇憨地喊道,“爷爷,我想吃。”
“嗯,给你一片,你出去找你娘亲吧。”公输甲切了一片给它,让他拿着离开,然后剩下的,他用一张干净的干枯的荷叶包好,转身去了自己父亲的房间,一切的一切都将要他点头才可以。
而外面,吃了腊肠切片的公输伦被人拉着回家喝酒,同时说说那个东西的味道。
一头花白头发的公输甲的父亲公输木躺在床上,他已经很多年没起来了,只是此时却看着桌子上的只有半截的腊肠沉思,过了一会看着站在那里的自己的儿子公输甲道,“甲儿,你如何看?”
看着一脸苍老的如老树皮一样的父亲,公输甲说道,“父亲,这件事恐怕是真的,这个松洲候叶檀恐怕有点本事,只是他希望我们去联系那些部落的人,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他可是直接将一些人全部杀死的,听说就连俘虏都不放过,这次打完了突厥后可能回去就得受罚,我觉得吧,我们不应该和对方交往过密。”
“是啊,朝廷是需要脸面的,这种事自古做了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只是,那都是以后的事了,而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什么事,你不会以为我们不同意说没有这回事的时候,他就会当做什么事都不发生了吧?”公输木浑浊的眼球里射出一丝精光,看着自己的儿子冷声地问道。
“他还能如何,难道将我们都杀了?”公输甲不屑地说道,虽然这些年自己这个家族的确落寞很多,可是也不是没有人的,如果他敢如此做的话,到时候非得让他知道大家族的本事不可。
“我想应该会的,你应该知道这个叶侯的脾气,所以,这件事你还是去通知一下那些人,然后带着一些人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可以合作的话自然是最好的,如果不能合作,尽量不要激怒对方,否则的话,他要是一气之下将我们这个村子给屠了,我们也没办法了,就算是以后可以找人弹劾他,那也是以后的事,和我们这些人没有关系了。”公输木毕竟是个老狐狸,说话也算是滴水不漏。
公输甲想了一会,就点了点头,然后说道,“那我出去派人去联系他们了,至于人家来不来,我就不管了。”
等到他走出门之后,公输木看着桌子上的已经有点微凉的腊肠捏起来一块放入口中,因为已经没有多余的牙齿了,只能用舌头舔舐着,味道还是不错的,眯着眼睛轻声道,“你还是太年轻啊。”
阳光再次落下来的时候,朔方城这个破破烂烂的城池再次焕发着无以伦比的威力,炊烟袅袅,肉香扑鼻,同时还有人唱歌,而在朔方城的边缘,则有一个很大的空地上面都是一些牛皮做的帐篷,不大,可是里面总是会有一些炉子等物的,军营里的铁匠永远都是最顺手的,叶檀没有想到辅兵里面也有,后来一想才知道,果然是有的,因为这个也算是后勤一类的。
人在知足的时候,总是会心情高兴,而这里的第一批肉食以及一些根本就用不了的东西,已经被几家的管家派人朝远处送到长安等地了,那里都有酒楼,这些一出手就是大大的方便啊,至于说松洲的东西,自有人家的套路,他们根本比不上。
“常老,这个东西味道还是不错的,以前为什么都觉得恶心呢?”程东用手插从铁锅里捞出一块牛的内脏,放在桌子上的盘子里,用刀子切开一小块一小块的,然后撒上椒盐,放入口中咀嚼,真的是美味啊。
而铁锅里的汤不是那种浑浊的红绿的颜色,而是奶白色的,而且带着阵阵的肉香,可是里面除了一些牛的骨头之外,就没放一点点的肉,当然啦,这个骨头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不是年轻的牛的骨头,而是这次他们得到了的这些东西之后,除了一些身体强壮的直接被送走之外,剩下的几乎都宰杀了,别看这些当兵的杀人很多,但是杀这个东西更加的顺手不已,因为现在的冬天了,如果没有足够的草料的话,这些牛会在肉眼可以看得见的情况下慢慢地变瘦,最后饿死,还不如现在就杀死来的好,现在的冬天,将这些牛羊肉按着一层肉一层雪花堆积,一直可以吃到来年开春。
“呵呵,你之前不是说这个东西就连喂狗都没有人吗?当时的那个夜枭脸色可不好看哦。”常老喝了一口酒,笑着调侃道,同时从铁锅里用筷子夹出来一根大葱,也不知道松洲人是如何保持的,反正是差不多胳膊长短的大葱,直接放进去,味道是真的不错,在这样的天气里,吃点绿色的蔬菜都是造孽啊,而且他们竟然放了不少生姜,这个东西在松洲城肯定是一种最普通的东西,因为夜枭的态度告诉他们了。
“那个厨子仗着叶侯为他撑腰,脾气的确是不好,不过这小子在这个庖厨方面,的确和我们不一样,难道说,松洲真的不一样吗?怪不得秦国公死活不愿意回来,看来那里的确很不错哦。”
“这个可能也是朝廷上下官员最觉得不可思议的地方。”常和的话让一边已经吃饱的魏雨辰都忍不住来了一句,因为太过反常了。
大唐的军队大部分都在边关和长安附近,一般一个朝代建立起来之后,大家的态度都是能够留在京城就觉得不会出去,因为只有留在京城才可以好好地享受到皇帝给予的一切关注和重用。可是秦琼本来是去松洲养病的,结果最后变成了不想回来了,听说这件事陛下都郁闷的很。
“是啊,以后有机会的话,真的想去那里看看,只是听说陛下想要给叶侯挪个地方当做封地,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程东忍不住问道,这个东西可不是忽悠人的,但是呢,真假都很难说,因为自古只有封地放在某地方加大的,除非有不可逆的原因,否则的话是不能随便换的,原因就在于很多人家都会给自己的封地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如果你直接拿走的话,人家岂不是白忙活了?
“这个事不可能的,但是呢,很有可能给他多一点的土地,只是这方面的事除了陛下没有人可以做主,但是松洲那里的土地都不怎么地,就算是白给很多大家族都不会要的,但是,今天看到了他们的手段之后,我发现,很有可能哦。”常和平时是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的,可是今天喝了酒,加上心情不错,所以就说出了平时根本就不会说的一些话。
“不管如何,以叶侯和太子的关系,常老,我觉得吧,以后说不定他就得回来,毕竟大唐的中心在长安,而不再边塞啊。”魏雨辰淡淡地说道,虽然这些事大家都知道,可是说出来的人却不多,叶檀对于太子的关爱有的时候都超过一个臣子对于君上的看法,而是一个稳妥妥的哥哥对于弟弟的,所以说,如果太子以后不是真的走向邪路的话,那么,以后说不定会有一点佳话传出来。
“对了,雨辰,你家老爷现在还抗拒钱财不?”程东这句话完全就是调侃,大家都知道在遇到叶檀之前,魏征的家里是穷的叮当响啊,就连坐车都是牛车,马车?没有那个条件,可是现在他们家也算是有点收益了,不过呢,魏征这人不贪财,除了喜欢没事拿李世民刷着玩之外,最喜欢的事就是资助贫困的学生,这个可能也是后来为什么他的名声很好的原因所在,有些人资助别人可能不是因为本身的好心,而是因为自己过不了内心的那道坎吧,但是呢,魏征应该就是一心为公的。
“程东,你说什么呢?”常和不满地看着他说道,跟魏家的人谈论这一块,其实是不太合适的。
“常老,没事。”魏雨辰却丝毫不在意地笑着说道,“我家老爷说了,他是心愿是人人都能,吃饱饭,如果家里的钱和山一样高的话,家主才会高兴呢。”
“为何?”程东忍不住问道,如果你家里的钱和山一样高的话,到时候可能就很麻烦了,陛下都不会放过你的。
“有钱的话,就可以让那些流民不再到处乱跑,可以吃饱穿暖,然后好好地学习圣人之道,国家也会安稳的。”魏雨辰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都带着光芒,看来是被魏征洗脑洗的厉害。
常和没有继续说这个话题,谁都知道,如果魏征真的这么做的话,到时候可能就会麻烦,天底下只有陛下这么做才不会有事,非常就是饶了虎须了。
几个人说着其他的闲话,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了。
风很大的时候,二路却一脸热气腾腾地窝在朔方城的城门口,这里有个临时搭建的避风的小帐篷,此时的他一脸的幸福,脸色红润,因为脚下还有一个小炉子,这一刻,他愿意为了叶檀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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