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纯的梦还在继续。
梦里,他笑了。因为,之后也挺有意思。
他看着那姑娘,还有那掌柜。
那掌柜苦不堪言,买卖自然作罢。
而令李纯惊讶的,是掌柜一个劲儿地道歉却并不是冲他,而是对那位姑娘……
那姑娘也厉害,从头到尾表情未变,可那气势却压迫得掌柜连连求饶,表态再也不敢,求放过,求息怒,求不追究。
额……李纯错了错牙,不是应该求自己吗?
那姑娘临走时才收起了笑,冷冷让那老板好生地思过,更是义正辞严道:
“既然做买卖就要守规矩,既然身为荆溪人,就别丢荆溪的脸,更不能丢了荆溪陶的脸面。斗陶会在即,不容有失。你记得好好向这位老爷道歉吧。”
她转身面对李纯,笑得落落大方,明艳动人,与那些世家贵族小姐拐弯抹角,娇羞扭捏全然不同,叫人一见便心情愉悦。
“这位老爷,对不住,让您看笑话了。荆溪大部分的商户都还是循规蹈矩的,要不,你再走走,再看看?”
李纯表示要谢她。
“不用不用,只是举手之劳。还望这位老爷不要见笑。”
那姑娘说完还不忘瞪了掌柜一眼,作了个警告的表情,随后洒脱离开……
李纯忍不住笑了,这姑娘地位很高啊?端的倒似县老爷的架子,他听得掌柜连连唤着“四娘”,心下便对她的身份已有了估计。
“那姑娘什么来历?”他还是找了围观群众问了一句。
“四娘,程四娘,就是那位荆溪年纪最小……”
哦,原来这就是程家四娘,以前听过。
不想还是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正义感极强的。
李纯忍不住远远跟在了程紫玉的身后。
既然都说程家陶好,那他不如跟去看看?便去程家馆走走吧。
哪知,跟在不远处,耳力过人的他却听到了一段对话。
“小姐,您何必当面揭穿那胡掌柜呢?到底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多难看。”
“你个笨蛋!”
“什么意思?”
“那位买瓶子的老爷,你可仔细瞧了?”
“怎么?”
“哼,十有八九是乔装的。”
李纯眼睛亮了亮,忍不住跟紧了一步。有意思。
“小姐,哪里看出来的?”
“那老爷器宇轩昂,气度非凡,一看便非富即贵。可他偏偏一身布衣。奇怪吧?但布衣又怎么可能三百两眼都不眨,一掏就出?而一出手就是几百两的人,身边又岂能没有下人跟着?而且他布衣下的露出的一小圈中衣袖子……”
“没仔细瞧。”丫鬟的声音小了下去,随后,头上便挨了一爆栗。
“若我没看错,应该是蚕缎。比我穿的还好。还有,他一口地道的官话,多半是京里来的。都说京中随意一个牌匾砸下来,十个人有七个都是大人物。而且,若不是见惯了好东西的,哪里懂得买红釉,都赶着买那些花里胡哨带金带彩的器物去了。怎么看,他身上都是疑点重重,很不寻常。
所以,我估摸着,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个乔装南下的官爷。可若真是官爷,好好地来荆溪这小地方做什么。或者,他是个特别的大人物。来荆溪或是有公事,或是为采礼。也只有这两种可能才需要乔装了。
不过,他刚刚伸手从伙计那儿夺过盒子时我又看见,他的右手虎口、掌心和手指指腹都有厚茧,哎,只怕还是个惯常拿刀拿剑的。还有,他虽弓着身子,可他那身板壮实啊!又高又结实,手速还那么快……京城来的大官,微雨你说,他该不会是个将军吧?……”
“……!!!!!!”李纯无语又凌乱。
都中了!
要不要这么准?
瞧那姑娘分析得头头是道,似是天花乱坠,所言却并未无中生有,却足见心思之细腻。倒不想这小地方有真人才。
不过他的破绽……真这么多吗?
“所以啊,不管他是来办事的,还是来买货的,我这么做都有益无害啊!他若是微服私访的大官,我挺身而出便是维护了荆溪的名声,还打响了程家的口碑,说不定还救了那胡掌柜的小命。我使他免于被骗,他便还欠我一个人情。对我总是有利的!
若他只是京中来采买的,那就更好了。斗陶会在即,这个时候来荆溪,多半是为了后续的大宗采办来探路呢。我帮了他这么个忙,于情于理,他这买卖也该留给程家了吧?毕竟,程家的我,多老实,不会骗他,是吧?”
“姑娘好生厉害!”丫头一脸崇拜,却是喊出了李纯心头所想。
亏得他还被惊喜了,敢情帮他不是为了主持正义,而是好大一轮精打细算。
这姑娘会算人心,不错,很不错。
有人给他下套,可他一点没察觉,乖乖全中了。这事,好多年没发生了,叫人……心绪有些乱啊。
“可那老爷又不知咱们是程家的?”丫头又是一问。
“我刚刚表现那么出色,他一定会好奇,一定会打听。围了那么多人,哪怕他不多问,也应该听到人群的议论了。他刚刚被坑,哪里还敢在路边铺子随意下手,所以他哪怕不为还我人情,荆溪第一的程家都是他的唯一选择了。我猜啊,他此刻要么已在程家馆里了,要么便是正要赶去呢!”
李纯闻言更是“……”
还真是,他正是想去程家馆。
“哦,可是……姑娘,好麻烦啊,那老爷刚刚要谢您,您为何不直接让他去程家买红釉呢?”
“麻烦?动几下嘴皮子,能挣一笔买卖,麻烦什么?傻子,都说了,那位多半是京城来的爷,还指不定是大户,精着呢,不能太刻意,否则容易适得其反。再说了,我若毛遂自荐,多掉价。”她甩着手中帕子,笑逐颜开。“做好事不留名,才更高风亮节啊!”
“他精吗?我瞧他傻着呢,半点比不上姑娘。”
“可惜我没时间,要准备斗陶会的参赛物,若不然,这事还能跟进一下。”
“姑娘买卖也厉害着呢,二老爷也不如您。您刚刚浪费了一刻钟,睡觉时间就又少了。您看您瘦的风都能吹跑了。您才刚病愈,得好好休息。”
“哎哟,难道看到机会不抓吗?只有程家好,咱们才能好。只有你们好,我才能好。”
“哦,胡掌柜那里……听说他是个小心眼的,就这么坏了他的事,还叫他丢了颜面,姑娘您会不会遭他记恨?”
“不管他!”
程紫玉笑意一敛。“他活该!捣乱市场秩序的家伙就该遭人唾弃。我已经手下留情了,他那只瓶分明是仿制了老爷子前年给河南商大人的那款。我还没跟他算造假的账呢。他心里有数,还敢对我如何不成?”……
鬼使神差的,李纯跟了足足一刻钟。
女子进了程家,而他则进了程家最大的一间精品馆。
上来招呼的只是一个伙计,明显没有她那样的眼色。
“我慕名而来,想买件程四小姐亲手制,亲手烧的器物。”
自然是没货的,伙计问他可能等。
“等不了,只是用作收藏,所以,什么都成。”
还是没有!说是程四的订单都排到十八个月后了。
“价钱不是问题。”
“高价也没有。”
“残次品呢?”这话一出口,他被自己吓一跳。他什么时候这么执着了?他在做什么?
最后他买到了一只她亲手制的玲珑球。里边可以放香料,也可以做装饰。精美的很,美中不足的,是在锁扣处有一点釉色淡了。可他还是一眼倾心。
镂空的蔷薇花形,金红交加,看着很是华贵鲜艳,却明显不配他。
可他还是买了。
等离了荆溪他才惊觉,只记得去程家馆,却早忘了给圣上买一份礼。他是想去程家馆看瓶的,怎么就……
梦里的他先是将那球儿挂到了身上,后来又用作了扇坠,最后挂到了床头……
填了香后,淡淡的香气从球中释放,头顶那球晃啊晃,他便睡着了……
随后,李纯便醒了。
夏薇叫不醒他,是晃醒他的。
他竟然喝着酒,趴在桌上睡着了……
事实上,他已经很久没有做梦了。
这个梦,有些奇怪。
随后,李纯笑了起来,
他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梦很真实。且前半段是真实发生的。夏初,他是暗中跟着朱常安南下的,在荆溪停留了好几次,前后待了几天。他的确乔装了,也的确……买了一只宝石红的瓶。三百两,不错!
回京后才知是假货,被他扔了。他难得的一次犯傻,被夏薇他们笑了两日。记忆可尤新着呢。
梦里没有出现她,也没有玲珑球……
不过,刚梦里丫头说她刚病愈……
“夏薇,还记得我上次荆溪买那只假瓶是几月几日吗?”
夏薇掰着指头掐了掐,时间出来了。
梦里的时间,应该正是程紫玉从山上滚落,昏睡的第五天。
他再次笑了起来。
他好像明白了……
李纯试着继续做他这个梦。然而,他却再也睡不着了。
天一亮,夏薇便被他使唤着去找入画聊天了。
果不其然,入画说,程家的精品馆里的确有一只程紫玉做的玲珑球,因为有残缺,所以一直没能卖出去,到现在还被扔在了犄角旮旯,倒是可惜了。
当大小,图案,颜色等经由夏薇的口说出后,李纯确认了。
这只球正是他梦里喜欢至极,挂在床头,上了心,中了意,却始终带了残缺的那份情啊!
昨晚她说:前世她被从山上推下后只昏睡了三日,可今生,她睡了足足五日。而他买瓶的那天,正是第五日。
所以,他买瓶并未遇上她。她也未能阻止他。这一次,他花三百两买了假瓶。
所以,前世的初遇,今生他们错过了。
他刚醉酒前的那几个疑问,似乎也能解答了。
前世,他与她的确先前就见过。
刚刚的那场梦就是他们的相遇。
她帮了他,他记住了她,她虽似看透了他,却不识他。
他还未来得及去了解她,靠近她,重遇她,她便已经心有所属。于是,这个相遇便被埋去了他的心里。
梦里的她可爱又真实,灿烂又明艳,很是讨人喜欢。他被她吸引,一点都不奇怪。而且她还算计了他,让他想不注意她都难。
而她的算计是为了她的家族,与今生吸引他的原因一样。所以,大概,前世,正是这场相遇,让他上了心。
也是正因如此,当后来,她设计他,在那间新开的酒楼与他相见时,他破例去了。或是想看看她过的好不好,或是看看她要做什么,只怕还存了些不该有的心思。
可她却已经变了。
她依旧口舌伶俐,可她所站的立场和她咄咄逼人的态势,已经不是李纯心头的那个人。
他大概是有些失望,所以在等她说完后,淡然退了场……
李纯笑了起来。
他喜欢的,正是她为了看重的,可以不管不顾。前世今生,这一点上,她与他始终都没变。
只不过前世的她更肆意,而今生的她多了一层自我保护。
“那玲珑球,很重要吗?”夏薇不明白。
“你让人跑一趟荆溪,把那玲珑球买来。”
“次品啊……”
“买来砸了!”
“……”
“不用惊动程家和她了。”徒增伤感和遗憾罢了。
既是残次不悦的回忆,不要也罢。
这一世,遗憾不容再发生。
后来,李纯特意找了程紫玉。
“有空做对玲珑球吧!成双对的那种,你一个,我一个!我要挂在身上。”他才不要挂在床头,看得见,摸不着,悬在头顶心头,却永远不可能拥有。既然得了,他便要永远带在身边,不离不弃。
打那日后,李纯再也没做过类似的梦。
他也不需要。
因为他已得偿所愿。
不久之后,李纯的腰间便多了一只玲珑球的饰物。量身定制,精致非常,若是将球拿起,透过镂空眼还能瞧见球心里刻着他与她的名字。他很喜欢。
渐渐,他养成了一个习惯,有事没事便握着那球。
时间一长,那釉色便有些发暗。
程紫玉看他喜欢,后来几乎每年都要给他做两对,可他偏就喜欢这最开始的球球。
后来程紫玉唯有试着补釉,一次又一次,反倒练成了一手补釉的绝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