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帝国从它的缔造者李路开始历代的帝皇和政府无不是双手占满了我们特奥蒂瓦坎人等印第安人的先祖的鲜血,奥西涅特在大英帝国大刽子手何金和他的好外甥那个齐王李松的勒索之下,献出来了上千年的积攒的黄金和白银,还供出来了特奥蒂瓦坎的金银矿床。
正是大英帝国凭借着从我们祖先这里搜刮到的金银,确立了金本位制,更走上了对外疯狂掠夺,对内压榨少数0族裔的道路。
这个史上第一王朝并不是被他们的御用文人包装的那样伟光正,而是充满了各种肮脏,丑陋,腐臭
总之自打特奥蒂瓦坎城陷落之后,整个美洲大陆就在大英帝国的铁蹄之下瑟瑟发抖,印第安人在大英帝国的统治下下呻吟。”
这是三百年之后,窝藏在阿菲利加大陆马拉维的一个印第安后裔历史学家阿卡尼在他的《印第安人兴衰史》中这样评价李路和他的大英帝国,这还真应了那句话啊:历史总是有人书写的,关键看书写历史的那个家伙是个什么东西啊!
英军在攻陷特奥蒂瓦坎城,清理了特奥蒂瓦坎人的反抗势力之后,立刻对这座拥有将近二十万人口的城市进行了掠夺,有名的太阳金字塔和月亮金字塔,还有库库儿坎神庙以及奢华无比的蝴蝶宫里的金银财宝都被英军有组织的劫掠一空,这些金银都被融化之后,做成了金锭和银锭,然后装船运回了英国本土。
特奥蒂瓦坎亡国之后,李松把所有的特奥蒂瓦坎人赶出了特奥蒂瓦坎城,在这些土著的哭泣声中,一把火焚烧了壮观无比的特奥蒂瓦坎城,并且把已经成为废墟的特奥蒂瓦坎城划定为军事禁区,所有印第安人都不能接近这座废城,其实这是英军占领新地盘之后的常规操作,不毁其社稷,焚其宗庙,迁其重器,怎么让那些异族百姓忘记前朝,乖乖的接受英国的统治?
在焚毁了特奥蒂瓦坎城之后,李松把自己齐国的王都新临淄城定在了特奥蒂瓦坎城西南八十里开外的欣颖湖(就是后世已经干涸消失的特斯科科湖,李松把这湖泊命名为欣颖湖,主要是为了献媚他的闺女李欣和老婆崔颖)湖畔。
李松之所以要把自己的王都定在这里,除了有震慑刚刚征服的特奥蒂瓦坎人的意思之外,还有一点很有意思,李松这厮是个虔诚的道教教徒,此前在进攻特奥蒂瓦坎城,路过这里的时候,李松见到了一副奇景,他在湖中的小岛上看到了一只叼着蛇的老鹰停歇在仙人掌上,他马上想起来了李路跟他讲过的见到一只叼着蛇的老鹰停歇在仙人掌上的地方就是王都所在的交代,当时就拍板在这里建设自己的新临淄城。
因欣颖湖的水位较浅,所以雨季常有洪水威胁,建城的建设者们便在湖中筑起十几公里长的堤坝,一来抵御洪水,二来调节水域盐度,保证庄稼的正常生长。
新临淄的河道交会相通,舟船载着货物穿行其中。另有三条石筑堤道通向湖岸,堤道上每隔一段距离架设吊桥控制出入。跟随李松前来的英国汉人以及归附的印第安人王都城的外围搭建人造湖田,在上面种植粮食蔬菜等供应城内。
城中所用淡水引自对岸玄女山(就是查普尔特佩克山)上的泉水,引水的石渠采取双道设计,保证供水不断,淡水入城后存于大小池塘之中,用铜管送到城市居民的家中。从建城那天起,新临淄市容市貌就向帝都碎叶看齐,他们高度重视清洁卫生,整个城市井井有条,位于中心的标志建筑白云观更是一尘不染。
在稳定下局势之后,李松和何金他们立刻以新临淄为据点,向四周扩张,在他们扩张的日子,数不清的印第安土著,因为反抗英国的殖民统治,或是丢了性命,或是被俘虏成了悲惨的矿奴,在阿卡尼所著的《印第安人兴衰史》里更是把这段血雨腥风的时期称作“血色时代”。
那些不肯屈服的印第安战俘们,大多被英军用刀枪逼着下了了矿井,去为汉人老爷们挖金矿石和银矿石,因为这些矿井安全系数极低极低,所以这些矿奴们死伤率,那叫一个高,不过就算这些矿奴死的再多,汉人老爷们也不在乎,因为死的又不是本族人,死光了又能咋的?大不了再抓几个不听话的蛮夷就是了。
在特奥蒂瓦坎战争中,英军在何金的统领下,有了巨大收获,当那巨额的财富抵达天竺港口的时候,让李路乐得不行,在收获这么一大笔不义之财之后,他终于能对大英帝国的财政体系动手术了,那就是全面建立以金本位为核心的财政体系.
说起来这个金本位,在真实的历史上,很可惜华夏就从来没实行过,黄金的价值魅力,几乎和其耀眼的光芒一样摄人心魄。公元前6世纪,波斯人创制了大概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金币,并以国王大流士的名字来命名;公元前250年,罗马人开始制造金币,并随着帝国的征伐流通于整个欧洲、北非和西亚;13世纪中叶,法王圣路易和英王亨利三世几乎同时开铸代表国家尊严的主权货币“金埃居”和“金便士”;18世纪末,美国、法国建立金银复本位制;1816年,英国颁布《金本位制法令》,每英镑金币含纯金123.27格令(1格令=64.8毫克),即每“金镑”含金近8克;1873年,美国实行事实上的金本位制,每“金美元”含金1.67克。
但在华夏,黄金却始终没有真正成为货币,也没取得过货币本位地位。一般而言,贵金属有三大职能,记账手段、交易媒介和价值储备,黄金在漫长的五千年国史中,竟然只发挥了最后一项作用,这不由令后人万分诧异。
是华夏缺少黄金吗?这样说可不对,华夏翔实、可信而绵延的历史记载开始于西汉。查考此时史籍,我们会非常惊讶,首先惊讶的就是在西汉的时候,华夏老祖宗们曾大量使用黄金作为支付交易手段,而且价值明确;那个时候帝王赏赐大臣的黄金比较多,如果大臣犯了罪也能用黄金赎罪。
例如汉武帝时期,进攻匈奴的战斗中,名将李广运气不佳,遇到了匈奴主力,以少打多,无奈战败。最后卫青觉得自己的大胜跟李广也有关系,心里过意不去,就帮助李广交了百两黄金,替李广赎了罪。
可是到了东汉,官书记录的黄金流通大为减少,帝王赏赐的很少了,民间也少了,进而言之,黄金作为一种支付手段自此永远退出了交易市场。
到底发生了什么?有些金融史专家猜测,可能是东汉佛教渐兴,大量黄金被用作涂饰佛像或抄写经书,也有人说有可能是此时海外贸易勃兴,使得黄金大量向西方流出,还有就是大量黄金被帝王贵族们带入地下世界当了陪葬,当然这些说法都很有道理。但最直接的原因是,“帛”,也就是绸缎,已经稳定地成为了大额支付手段。
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名作《卖炭翁》最后写道:“半匹红绡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曾经有人认为,烧炭老人饥寒交迫,给他这些绫罗绸缎,既不能御寒更不能充饥,又有何用?
其实,根据从《汉书》到《魏书》乃至《唐六典》的记载,从汉至唐一千年间,绸缎都是货币,而并非单纯的商品。
所谓“金银之属谓之宝,钱帛之属谓之货”,此时黄金白银最重要的职能是价值储藏,即“宝”,铜钱绸缎最重要的职能则是币值流通,即“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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