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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军火仓库】
    沙滩死一般沉寂,五个死人,有的被掀去半个脑壳,有的眼睛钻了个血窟窿,有的半边脸炸飞……红红白白流了一地。

    死相最惨的是布和,子弹钻入他的脖子,炸开,动脉、食管、皮肉,寸寸尽断,血喷出数米高。硕大的脑袋失去支撑,以一种怪异而恐怖的姿势扭曲一边……

    死人没法说话,活人一样也说不出话。马南淳、施扬、渔家少女、丁小幺,全傻了。

    啪,枪掉地上,枪口白烟袅袅。

    赵猎从没想过,自己能在反剪双手的情况下,连续背射三米之外半环状的五个敌人,而且全部爆头。什么样的子弹这么可怖?这还是自制的黑枪吗?不过,不管怎样,敌人死了,自己及所有同伴都能活了。

    最先醒悟过来的不是马南淳,也不是施扬,而是那个被赵猎打得满地找牙的新附军士。这家伙一抹脸上血,兔子一样跳起来,逃得那叫一个利索。

    赵猎刚想追,施扬大喊:“让我来。”用脚后跟踩住布和遗落地上的蒙古刀,蹲下反手划拉几下,索断脱缚,抄起蒙古刀就追,速度极快。

    如果说逃跑的新附军士是兔子,施扬就是猎犬。眨眼间就追近新附军士,脱手掷刀,正中军士后背。军士啊地大叫,扑倒沙地,创口汩汩冒血,眼见不活了。

    等涂老三带着几个水手杂役得意洋洋上再出现时,看到的是一个比一个死相更惨的六具尸体,其中就有他敬若神明的主人布和老爷。而六具尸体的后方,是五个杀气腾腾的持刃男女。

    涂老三顿时懵逼了,身后的水手杂役吓得一哄而散。面对一道道虎视眈眈的眼神,涂老三脚一软跪倒在地:“诸位好汉饶命……”

    水手杂役们终究没跑成,全被施扬截下。不过那蒙元百户却早已带着满船战利品走远了,只留下布和等几个新附军士收拾首尾。没成想首尾没收拾反倒被他们视为奴隶的人给收拾了。

    赵猎庆幸之余也不免扼腕,因为动手杀害丁老汉的是布和没错,但下令的却是那个蒙元百户,他才是真正的元凶!

    蒙元百户只留下一条可载十余人的船及部分装不下的战利品,本意是让布和把俘虏押回去,这下便宜了赵猎等人。

    马南淳上船盘点缴获,施扬监督水手杂役们掩埋处理六具尸体,丁家姐弟悲戚收殓祖父遗体。

    所有人都在忙忙碌碌,只有一个人坐在礁石上发呆。

    赵猎。

    每一个忙碌的人,包括悲伤的丁家姐弟,都会不时朝那个背影看一眼,但没人敢打扰他。如果说前一刻的赵猎还只是个平平无奇的落难者,那么从他击杀布和以下六人那一刻起,他的形象顿时罩上一层神秘光环。

    那巨响是什么?那件击杀六个强敌的是怎样的神器?他究竟是什么人?种种疑问缠绕在诸人心间,没人敢动问。

    此刻,赵猎正细细端祥置于膝上的“神器”。

    五四军用手枪,一把堪称红色经典的手枪。全枪材质为金属,长196毫米,空枪重0.八5千克,枪管长116毫米,初速420米/秒,威力极大,穿透力强。而且生产成本很低,结构简单又结实,能适应各种恶劣环境,是一款很实用的武器,也是仿制枪中最常见的手枪。因握把上铸有黑色五角星,故在黑道上称为“黑星”。不过手头这一把从优良的做工看,绝不是仿品,而是真品。

    赵猎取出弹匣,里面空空如也。细细一算,弹匣可装弹八发,枪管内一发,共九发。不过一般为了保持弹簧弹性,通常不装满匣,六到七发是正常量。显然黑枪头目装的是六发子弹,一发杀害了老严,还有五发,不多不少,正够击杀五个敌人。

    赵猎暗捏一把冷汗,好险,再少一颗,结局难料。另外,这究竟是怎样的子弹,威力如斯。

    一把威力十足的手枪随自己穿越了,扭转必死之局,这本是好事,但是没有子弹的手枪,还不如一根木棒好使,拿在手上又能做什么用?

    赵猎边抚枪身边摇头苦笑,鸡肋啊鸡肋……等等,手枪是丁小幺捡的,貌似昨晚他说过,就在后山。是不是去看看,也许能找到一两颗子弹,好歹能防个身。

    回到丁家,姐弟俩已经收殓得差不多了。穷苦人家,战乱年代,生老病死没那么些讲究。给丁老汉净身换衣,拜泣之后,在赵猎等人帮助下,抬放进丁老汉早已准备好的寿棺里,抬到山上掩埋了。

    赵猎不便打扰丁小幺守灵,问明捡枪地点,独自向后山走去。没走多远,身后传来急促脚步声。回头一看,却是丁小幺。

    少年边跑边喘气:“赵大哥……等等瓦,瓦带你去。”丁小幺崩掉了几颗牙,说话漏风,“我”字怎么听都像“瓦”。

    赵猎停下脚步,讶道:“可你要守灵……”

    “阿姊说她守白天,瓦守黑夜。然后让瓦给赵大哥带路,说那神器如此厉害,定是非常重要,让瓦一定帮赵大哥找找……是了,赵大哥要找什么?”

    赵猎掏掏耳朵,被这“瓦”字绕得有些耳鸣。等丁小幺跑近,拍拍他肩膀:“找子弹……嗯,就是弹丸,从这把枪里发射出去夺取敌人性命的东西。”

    “枪?这神器也叫枪?”丁小幺好奇打量插在赵猎腰间的左轮,跟他想像中的刀枪完全不是一回事啊。

    “对,也叫枪,只是此枪非彼枪。它叫五四……嗯,你叫它黑星就好。”

    “黑星,真威风。赵大哥,它为什么叫这个名啊?”

    “看到这颗五角星没?喏,就是这里……”

    待来到丁小幺昨日捡枪所在时,这外表腼腆心思灵巧的少年已经把手枪性能摸索得差不多了。兴奋之下,狠不得立马找到几颗子弹试试威力。

    “看,赵大哥,就在那。”

    一片斜坡,乱石比草多,一条浅沟横亘其间,有潺潺细流蜿蜒而下。

    丁小幺发现手枪的地点,就在小溪边,当时他正在打水。据丁小幺说,小溪源头是一个大石坑,坑边有道豁口,下大雨时坑里蓄水满过豁口就会溢出流下,形成溪流,而整个小岛的水源就仰仗这条浅浅的溪流。

    接下来,两人翻遍周围草皮旮旯,别说子弹,连金属屑都没看到。

    日影西斜,疲惫的两人找了个阴凉处,泄气地往石壁一靠。丁小幺拔着草茎,愀然不乐。

    赵猎也只想碰碰运气,找不到也在情理之中,仰首望天,不见飞鸟,却见一只兀鹫盘空。

    赵猎随口问:“这岛上有兀鹫么?”

    丁小幺摇头:“没有。我听施大哥说,那是鞑子豢养的。”

    看着不时俯冲海面的兀鹫,想到那无数浮尸,赵猎心腔一紧,仿佛被无形大手狠狠攥了一把,说不出的难受。

    用力甩甩头,慢慢平复心绪,赵猎看到丁小幺还是一付沮丧模样,正想安慰几句,目光一落,看到石壁阴影下一滩积水,心头蓦然一动。

    “小幺,这几天有没有下过大雨?”

    “有啊,早上下过,挺大的,不过只持续了一小会……”

    赵猎腾地站起:“走,到大石坑看看。”

    从此处到大石坑大约一百多米,山路难走,大概用了十分钟。十分钟前,赵猎只想捡几颗子弹,十分钟后,他看到的是……满满一个山头的军火物资。

    以山顶大石坑为中心,堆满各种物资:钢材、铜皮、铝合金、机械、油桶,更有大量成品半成品枪械……这些物资并不是散落一地,而是分门别类,码放得整整齐齐。

    赵猎惊呆了,足足过了十几秒才回过神来,越看越眼熟,脱口而出:“这不是黑枪窝点的赃物么?!”

    是的,这场景太熟悉了,他与老严穿过地道进入黑枪工厂的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眼前的景象。区别只是一在山洞一在山顶,并且各在不同时空。时间与空间都不同,只有物资依旧,连摆放的位置都没变。

    等等,仓库的所有物资都在,唯独地洞的火药仓库没有一星半点痕迹……是了,火药库已经爆炸。说不准是这巨大的爆炸炸出两个时空的连接点,才把自己与仓库的黑枪工厂一并送到这个时空。

    如果不是渔家少女救起他,如果不是丁小幺凑合巧捡到被雨水冲下小溪的手枪,如果不是赵猎击杀闯上岛屿的凶残元兵,元兵会在杀光抢光岛上渔民之后扬帆离去。这些无人理会的军火或许会在年复一年的日晒雨淋之下,最终堙灭。

    冥冥中自有定数。

    赵猎仰天长长吐出一口气,大步走到一堆码得高高的木箱前,随手从地上拾起一把钢制砍刀,撬开第一个箱子,拨开禾草,里面是一支支散发出机油味的双管猎枪;撬开第二个箱子,是一颗颗霰弹;撬开第三个箱子,满满黄铜子弹耀眼生花。

    赵猎伸出拇食指拈起一颗子弹,眯眼对着阳光照照,没错,是仿制的7.62毫米托卡列夫手枪弹,五四手枪的标配。刚放下子弹,一个立式保险柜引起了他的注意,没费多大周折就破解密码,打开——一把雷明顿八70-1泵动霰弹枪跳进眼瞳。

    居然还有这样的收藏品!

    赵猎一把抓在手里,反复验看。这是一把改进型八70-1霰弹枪,手枪型握把,聚合物枪托,金属表面磷化处理,斜准星、可调缺口照门式机械瞄具,枪口部位配有旋转式激光瞄具。加长型管形弹仓,容弹七发,机匣左侧马鞍形弹壳收集器插着六发12口径霰弹,尽显彪悍。

    赵猎咔咔咔咔咔咔将六发霰弹全推进弹仓,一拉一推枪机,子弹上膛。双手平托,枪托稳稳抵肩,向四面八方照瞄,突然回头问丁小幺:“如果给你一把枪——就是我手里的枪,你最想做的是什么?”

    丁小幺从看到满山军火的第一眼就被震憾住了,一直木愣到现在,赵猎的问话令他一激灵,脱口而出:“我要杀鞑子,为阿爷报仇。”

    “杀害你阿爷的鞑子已经授首,你的仇已报了。”

    丁小幺用力捏拳,眼里喷射着仇恨:“那个鞑子头目。他不但害了阿爷,还有江阿伯、何五叔、李七婶、阿菊、狗儿,都是他下的毒手。我、我要杀了那个恶鞑子!”

    赵猎沉默,转头瞄准。

    原本盘旋空中的那只兀鹫正从海面抓取一块腐肉食物,好死不死朝海岛飞来,大概想找块地儿歇脚大块朵颐吧。

    砰!

    火光一闪,天空炸开一个血团,大蓬羽毛四下飘飞。兀鹫呱呱惨叫几声,直线下坠,转眼消失。

    赵猎收枪,回首,目光平静而自信:“好,我们就杀了鞑子头目,为阿爷、为众乡亲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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