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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教头情深
    林冲眼神中充满了痛苦和屈辱,低声道“哥哥莫焦躁,你想想!我如今开罪的是当今主掌殿前司诸路兵马的高太尉!
    我岳父、我娘子能斗得过他们吗?我若不立下休书,断绝夫妻情分,以贞娘的性格,很可能就会以命明志,以死守节!
    我今日休了她,断了夫妻名分,绝了往日情分,就是希望她恨我,不再念我,或许能够保全张家上下。”
    林冲说罢,心中一片茫然,口中喃喃道“我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程风听了林冲所言,心中一阵感动,原来林冲心里还有这层意思!
    大难来临时,真正爱一个人莫过于让她恨自己,能做出这个决定得要多少勇气!
    可惜鲁胖子不解风情,他恨铁不成钢地道“唉!你这个怂货!大不了俺们把这两公差杀了,把张教头和嫂嫂偷偷接走,找个山头当大王去!”
    林冲一听此言,神色大为紧张,道“鲁兄,你所说的可是诛九族的重罪啊!我大宋立国一百五十余年,赵氏官家经邦济世,强国富民,人心拥戴,你见过谁造反成功的?”
    鲁智深听了,一时语塞,拂袖离座。
    程风叹了口气,对林冲大为同情,他也是倒霉,老婆竟然让高俅的儿子看上了,不跳出这个体制他是难以对抗了。
    宋朝的军队分为禁军、厢军、乡军三等,禁军是中央正规军,集中了军队力量的精锐,主要任务是守京师,供宿卫,护卫天子;御外敌,讨叛逆,预备战事。
    禁军往下分为殿前司军、侍卫司马军、侍卫司步军三大系统,其中又以殿前司军的地位最为重要,主要职责是驻扎京畿、拱卫京师,其领军之人定是皇上心腹之人。
    这高俅便是殿前司军的主帅,总领部队的训练、迁补、赏罚等事,权柄甚重。
    最要命的是高俅是皇帝身边的红人,从宋徽宗当王爷时便陪着踢球玩耍,作为亲密的球友,两人有着坚固的革命情谊,林冲一家人得罪了他,确实是难以逃脱五指掌心。
    程风暗忖,林冲说得对,从眼下情况看,宋朝的社会运行还算平稳。
    虽然宋徽宗酷爱奇花异石,弄得江浙一带百姓不堪其扰,后来逼得方腊起兵造反,但朝廷调童贯、谭稹率领精悍的西军a了过去,不多时便平定了叛乱。
    至于宋江梁山泊起义,规模远远不如方腊,所以早早被招了安。若非宋徽宗昏了头,与金国结盟去攻打辽国,引狼入室,北宋不至于灭亡得这么快。
    直到南宋灭国时,陆秀夫背着少帝赵昺投海自尽,许多忠臣追随其后,十万军民跳海殉国,百姓对赵家的拥戴由此可见一番。
    程风同情地望了一眼林冲,见他眼神里充满了痛苦、迷茫、无奈和纠结。
    林冲永远不会像鲁智深那样自在洒脱,因为他有着太多的牵挂,他太习惯为别人着想了。
    也许有人会骂林冲是懦夫、狗熊,但设身处地站在他的境况去考虑,十步杀一人固然潇洒,但很难做到事了拂衣去,轻则举家逃亡,重则家破人亡。
    他前前后后已经考虑了很多,在没法反抗的前提下做出了普通人最理性的选择,哪怕会背上千古骂名。
    这选择,看似无情却有情,貌似不爱却深爱,令人肃然起敬。
    程风定了定神,收回了漫游的心思,对林冲道“林兄放心,小弟定会将东西捎到。”
    从他手中接过香囊,仔细看了看,发现香囊做工甚为精致,最上处是三片绿荷叶托着一朵红莲,下连一条色彩斑斓、摇头摆尾的鱼,鱼的身体边缘用五色串珠缨络装饰。
    鱼喻男,莲喻女,鱼戏莲暗喻着鱼水欢情,鹣鲽情深。
    程风又去将鲁智深强拉回来,三人重新坐下。
    不过经这样一闹,也没有了多少喝酒的兴致,草草吃完饭,便分手道别。
    鲁智深取出一二十两银子送与林冲,又给了薛霸、董超二三两银子,叮嘱道
    “你们两个撮鸟,要不是兄弟相劝,原本俺是要砍了你们俩的!现看在林教头面上,饶你们俩条鸟命。前面路程没多少了,好好伺候,休生歹心!”
    薛霸的脸上堆满了笑,点头哈腰地道“小的明白!怎么再敢?虽是太尉指使。但小的脑袋更重要。”
    鲁智深还是不放心,道“前日,在野猪林你们也是看到的,碗口粗的松树俺可是一杖打断,你们俩的脑袋有松树硬吗?若有歹心,让你的头也同松树一般。”
    两人一听,更如鸡啄米般连连点头,道“小人知道错了!小人血肉做的身子,经受不起师父打!”
    程风在旁看得乐呵,别看鲁智深性格鲁莽率直,做事可是有板有眼,对这两个官差先是给钱笼络,后是出言威吓,正所谓胡萝卜加大棒,恩威并重。
    鲁智深交代完毕,便拱手向林冲道了声“兄弟保重!”扛着禅杖和程风一路返回汴京。
    有鲁智深这样的朋友陪伴,旅途总是不寂寞。
    这胖子性格大大咧咧,也爱瞎白呼,只是让程风有些哭笑不得的是
    鲁智深作为一和尚,从未与他讲论佛法、传播佛道,而是热衷于聊过去战场杀敌如何英勇的革命发家史、狗肉多放蒜才好吃、哪种酒滋味最醇厚
    “程兄弟,我跟你说,到了汴京我请你喝最好的羊羔酒,价格极贵,一般人喝不起。”
    鲁智深顿了顿,面有得色地问“你知道这酒为什么叫羊羔酒吗?”
    程风微笑着摇摇头。
    “这羊羔酒是把羊肉汤跟米混合起来,然后拌曲酿造。”
    “肉也能酿酒?”程风有些吃惊。
    “嘿嘿,酿造方法我也知道,保密啊,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打来一石米,用水浸泡。选上好羊肉七斤,备曲十四两。将羊肉切作四方块,煮烂,用滤出的汤汁拌米饭、酒曲。
    关键得放木香一两且不沾生水,这样才不会腐坏。如此在坛里放十天,便酿熟了,味道极甘滑!”
    程风打趣道“真是闻所未闻,鲁师兄对吃喝一事涉猎甚广啊!就是这些酒啊肉啊是不是犯戒了?”
    鲁智深闻言,将禅杖杵在地,表情肃穆,双手合十,“阿弥陀佛!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说罢,仰天大笑。
    “这个假和尚真奇葩!还挺有趣!”程风笑着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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