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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我想静静
    程风总觉得顺手牵羊有些不光彩,脸上一红,不好意思地道“哎!杨志下狱后,这刀就到了开封府手里,开封府尹为讨好奸臣王黼,将刀送与了他。
    有一天我误打误撞闯进了王府,正好看见了这把刀,便毫不客气地取走了,也是后来才知道这刀有如此曲折的来历。”
    他为了照顾张贞娘的名节,有意隐瞒了当晚贞娘险些被辱,恰好被他相救的事。
    史进听到这,一拍桌子,竖起大拇指道“痛快!小弟敬你一杯!程哥哥龙潭虎穴、如履平地,只身劫走大奸臣的宝物,值得敬佩!这手段!比咱们劫道的强多了!”
    陈达道“对呀!宝刀配英雄!这刀落在奸臣手里,那是污了这刀。”
    “额!”程风尴尬地笑着,他没想到的是,眼前这帮人天天打家劫舍、杀人放火,对于自己偷刀这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朱武适时站起身来,举杯道“各位,我看天色不早了!张老伯旅途劳累,咱们共饮了这杯酒,早点让他们好生歇息吧!”
    众人轰然应诺,在欢声笑语中散去。
    朱武陪同程风走到早已准备好的房间,留下一个举着火把、伺候洗漱的小喽罗,便施然告辞。
    不知何处种植着桂花树,房间里漂浮着淡淡的香气,程风推开窗,展开双臂,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气,享受着这沁人心脾的味道。
    这屋虽不大,但布置清爽精致,床对过摆了一张条桌,上有笔墨纸张,墙上挂了一幅字、上书“道隐无名”,雅而含蓄、气韵自生。看这屋内摆设,这房间估计山上只有朱武一人才hold住。
    借着忽闪的火光,瞧见那立在门口的小喽罗,才十二三岁的模样,头缠布巾,身材干瘦。
    他光着身子套着一件羊皮坎肩,下穿一条褐色的麻布裤,上有不少补丁,脚踩一双破洞的布鞋,露出两个大脚趾头,不解地问道“小兄弟,这才初秋的季节,就穿羊皮坎肩了,山上夜里很冷吗?”
    那小喽罗咧嘴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回大王的话,俺刚上山不久,就这一件衣服,陈大王说了,下次劫了道,给我再扒件衣服。”
    “喔!你叫什么名字?看你年纪这么小,怎么就上山了?”程风边进屋,边和他闲聊着。
    小喽罗恭敬地道“回大王的话,俺叫狗剩,俺们村这两年遇上连旱,半年前,我爹娘实在没办法了,把我和村东头吴老六家的孩子换了个。
    吴老六当天就打算把我杀了吃掉,我瞅了个机会,先下手把他杀了,这样就在村里待不下去了,他们都会吃我,我一路流浪,最后逃到少华山上,作了强盗。”
    程风正打开包裹、拾取衣服,听了这孩子的话,心中一震,手中的衣服差点掉在地上,“我靠!‘易子而食、析骸而炊’的事只在史书上见过,现在竟然发生在眼前,如此惨绝人寰的事当事人说起来却极其平静,实在是令人震惊。”
    程风扭头看了看那孩子的眼睛,依旧是那样干净,即便他杀过人,笑起来还是那样天真无邪,不禁毛骨悚然,转瞬又有些怜惜,道
    “啊那个狗剩小兄弟,不用客气,咱们相识也算是缘分,别叫我大王,以后叫我哥就行。哥这有件薄衫,送给你穿吧,也许大了些,你先将就将就。”说完,递给他一件白色衫子。
    狗剩听了后,双眼发亮,一脸惊喜,但又不敢上前接着,畏畏缩缩地道“狗剩咋能随便要大王的东西呢”话虽这样说,但眼睛还是忍不住往白衫上瞟。
    “哈哈,没事儿的,拿着吧!”程风看在眼里,怜悯之心更盛,将衣服硬塞在狗剩手里,为避免他再推辞,紧接着转移话题,问道“晚上我在哪里洗漱?”
    “屋后有一眼温泉,大王可在那里泡澡,请跟我来。”狗剩捧着白衫,满心欢喜,举着火把,蹦蹦跳跳地带着他向屋后走去。
    程风拿着换洗衣服,走上前去,看见一颗大大的桂花树冠下,一眼直径约三米的温泉正腾腾冒着热气,兴奋地道“原来桂花香从这里传来的!”
    狗剩道“这是朱大王特意移栽在此处的,他说此景叫作什么‘桂花泉中落,清风徐徐来。香汤濯濯吾心,月光涤尘埃’。”
    “呵呵,你们军师真是个有情调的强盗,强盗不可怕,就怕强盗有文化。”程风调侃道。
    狗剩骄傲地道“那是,军师是我们山上读书最多的人,知道的事情可多了!俺们山寨的大寨主虽然是史大王,但有什么事儿几个寨主都听军师的,他还教我认字,可惜山上懂他的人不多。对了,大王,你为什么说强盗有文化最可怕?”
    “额,怎么跟你说呢?古今中外,凡是成大事者,必须刚柔相济、文武结合,‘马上打天下’,却不能‘马上治天下’,靠‘武功’打来的天下,要靠‘文治’方能长久。
    治理咱们这个山寨也是这个道理,光靠武功蛮力只能小打小闹、混个温饱,要想长命百岁、天天吃肉,还得靠这里。”说着,程风点了点自己的脑袋。
    狗剩眨巴着眼睛道“程大王,你好像蛮有学问的样子,来我们少华山吧,带我们一起吃香喝辣。大王们对您挺尊敬的,军师把自己的房间都让给您住了。”
    程风脱光了衣服,躺入了温泉里,泉水好似缎子一样柔滑,裹在身上,遍体温暖,浑身的酥爽感令他忍不住地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他把头搁在石沿上,仰望着星空,叹道“狗剩啊!人生苦短、譬如朝露,要想在有限的生命中活得更有趣、更丰富一些,就得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你哥哥我没读多少书,主要在行万里路了!说不定哪天走累了,就会上少华山陪你玩哦!听哥哥的话,认真地跟军师学认字、学读书,将来你肯定会过上天天吃肉的生活!”
    “嗯!我听程大王的!”狗剩使劲地点点头,眼睛里闪烁着亮光。程风知道,那光叫作“希望”!
    人有“希望”恰如夜色中的火把,指引着前进的方向,这样人才会有好好活下去的动力!否则不过是行尸走肉、聊度余生。
    程风冲狗剩微微一笑,道“好了,你把火把插在石缝里,回屋睡觉去吧,我想静静。”
    狗剩很会察言观色,没有问静静是谁,乖乖地将火把安放好后离开了。
    程风躺在温泉池里,感受着这难得的宁静和舒适,耳边松涛阵阵、间有虫鸣,眼里满天星辰、璀璨迷离,阵阵清风拂面,带来丝丝凉爽,鼻间金桂飘香,清可绝尘,浓能远溢。
    “谁能想到自己会有今天?一个参加过现代战争、接受过现代教育的人,现在在少华山山顶泡着露天温泉,这里还是个北宋的强盗窝!”
    他摇摇头,看着满天星光,感叹着人生际遇无常,心里暗暗思忖
    “此番西去,正好借机去一窥西军虚实。入了宋军,讨个出身,将来才有能量对付凶猛的女真!这条路虽然很难,但自己别无他法,只能义无反顾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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