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的旺仔翻了个白眼:怪不得昨晚上鬼鬼祟祟的下楼把蛋糕端房间了,原来是独吞,幸好老子不爱吃蛋糕。
狂歌也不爱吃。
所以无所谓。
倒是纪仲,又说:“蛋糕很好吃,谢谢你。”
“我是你姐,应该的。”
纪仲喉头一梗。
又不是亲姐姐,值当总说么。
虽然心头不爽,他还是抬头,朝她笑的灿烂:“姐姐真好。”
这甜腻腻的声音,令旺仔打了一个哆嗦,差点起一身鸡皮疙瘩:“这男人,好恶心。”
狂歌觉得,旺仔的爱好,可能真是雄性,还是那种刚直刚直的雄性。
“这几天还有通告吗?”
“没有,想休息一周,等《天下》开机后直接进组。这一周打算教教我那徒儿,收了徒弟还没教过他武术呢。”
“……”
纪仲巴巴望着她:“我这段时间在家里快憋成神经病了,你既然没工作,我们出去找个地方玩几天好不好。”
人生短暂,怎么能把生命浪费在玩上面呢!
但狂歌瞧着纪仲眼巴巴地表情,想到这家伙可能真在房间里被憋坏了。
索性点头:“好吧,带你去后院遛狗。”
纪仲:……
旺仔:……
遛狗是不可能的。
后院更不是纪仲的目标。
最终,狂歌开车,带着狗子和纪仲,来了一趟说走就走的旅行。
一路风景无限,纪仲从傲娇哈士奇变身小奶狗,时时刻刻都在和狂歌撒娇:“姐,据说前面村子里有棵百年梧桐树,我们去看看好不好?”
有什么好看的?
她一把锤子,都活了万把年了,也没觉得自己活那么久有什么稀奇的。
“没兴趣,不看。”
纪仲:“姐,去看看吧,咱们难得出来一趟,重要的不是看风景,是让风景看我们,而且说不准梧桐树下还有卖烤羊肉串的,到时候能买点吃啊。”
旺仔一听,嗷呜一声。
“要去,必须去,百年梧桐树算什么,羊肉串才是正道。”
狂歌:“好吧。”
百年梧桐树的两截很粗壮的树根暴露在外。
两根又大又粗的树根中间分离,上下两边合在一起,刚好像个心形,也因此成为情人旅游的圣地。
梧桐树的四周有好多小吃车,不仅有情人奶茶,就连羊肉串也都是情人款。
纪仲和狂歌站在树下自拍了一张照片,这才心满意足,带着狂歌和旺仔去买羊肉串。
狂歌和旺仔啃羊肉串的时候,纪仲已经把照片发在了微博上。
备注耍了小心机,写的是:他和她(n_n)~
狂歌问他:“腿还疼吗?能不能继续走路?要不把轮椅给你拿来。”
她真是关心自己啊,一定爱的深沉,纪仲笑着答她:“只是轻微的骨折,休养这么久,已经好了,我没事,不用轮椅。”
狂歌在神识中疑惑问旺仔:“有没有发觉这男人说话娘气了?”
完全像是把她当妈了般在撒娇。
她看起来,像是他妈吗?
旺仔:“男人都是些不成熟的破小孩,哎,所以说人类男性在退化的路上一去不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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