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合同后秦天就感觉自己上当了。
因为所谓的“更好的环境”指的就是秦天的宿舍,之所以说“更好”是因为由之前的六人间变成五人间。安格斯又安排了四个人进来,他显然不愿意浪费任何一点可以利用的空间。
他们也就是安格斯所说的“更好的搭档”……“幽灵”安保公司的标配是六人一组,这是为了更好的用皮卡执行任务:其中一人是司机,一个在副驾驶位观察和播报,后座两人分别观察两侧,后座再加两人负责火力支援。
宿舍里包括秦天在内五人,另外一个就是约翰。
秦天忍不住问约翰:“他们‘更好’在哪?”
“他们都会英语!”约翰回答:“不信到时你可以问问!”
索马里曾是英国的殖民地,要找到几个会说英语的索马里人并不困难。
“哦,太棒了!”秦天回答:“那么,可以跟我说说更好的装备是什么吗?”
约翰没说话,直接把秦天带进了院子,还是那个锈迹斑斑的集装箱,还是那把大锁,打开后依旧是那堆废品收购站一样的垃圾装备。
只不过约翰又找到了一把钥匙,揭开集装箱的一活动铁皮,将钥匙插进露出来的锁孔……去他妈的,集装箱居然连着一个地下室。
约翰拉亮了灯,然后领着秦天沿着台阶走进了地下室,里头摆满了崭新发亮的武器装备:16、g36、sg550……各个国家的都有,甚至还有火箭筒、迫击炮等玩意。
秦天带着疑惑的眼神望了望约翰,这与“幽灵”佣兵手里拿的武器落差太大了些。
当然,这可以解释为成本太大无法批量装备,但既然无法装备为什么又要购买?而且似乎保养得相当不错!
秦川忍不住端起一把aug突击步枪瞄了瞄。
“这些是我的私人收藏!”约翰解释道:“我偶尔还会用它们打打靶……”
说着约翰朝旁边扬了扬头,这时秦天才注意到地下室旁边还有个侧门,门的另一边应该就是靶场。
“别气!”约翰说:“挑你喜欢的,然后试试!”
秦天走了一圈,最后还是挑中了一把ak,问:“它不会像上面那些枪一样吧?”
“当然!”约翰回答,有些疑惑的问:“可为什么是ak?”
“因为我是‘幽灵’的一份子!”秦天回答。
约翰不由“哦”了一声:“你是为了隐藏自己?”
“可以这么说!”秦天回答:“如果你愿意专门为我组建一支后勤队的话,我很愿意选择其它步枪!”
于是约翰就明白了,选择其它步枪还存在弹药补给的问题……周围的队友使用的都是ak,如果秦天拿着一把16,不仅过于突兀容易成为敌人狙击手的目标,弹药打完了还无法从队员那得到弹药,最终还是要用ak。
这也是“斯巴达”佣兵团使用的全是美式装备的原因之一。
一支队伍,如果手里拿着五花八门的各系装备,就算全是看起来很酷的名枪,但内行人一看就知道这就是一群小孩在炫枪而不是为了战斗。
于是安格斯给出的条件终于有一项名副其实,秦天得到了一把保养得很好的ak47,并且还得到了一箱从俄罗斯进口的子弹。
后者比想像的重要,一把枪其实就是把子弹打出去的工具……如果子弹不合格,再好的枪都是废物。
秦天之前观察过“幽灵”佣兵团使用的子弹,它们大多是标着阿拉伯文字并装在红色密封剂的盒子里,显然是非洲某个地下兵工厂粗制滥造出来的。
使用这样的子弹射击,打不准还是其次。
如果一颗子弹弹头卡在枪膛里,等再次扣动扳机,“啪”的一声,最倒霉的事情发生了……炸膛。
当秦天回到宿舍的时候,他的几个新搭档已经搬进了宿舍。
就像约翰说的,他们的确都会英语。
因为其中一名穿着花白的迷彩服的佣兵盯着秦天手里的ak看了好一会儿,然后用英语说道:“很好的枪!”
“是的!”秦天回答着,然后看了看他的ak,枪托已经有一半褪色了。
“你好!”佣兵伸出了手:“负责驾驶,你可以叫我司机,你不会想听我的真名的!”
秦天知道是什么原因,非洲人往往会把名字起得很长……这是由于他们会将自己经历过值得纪念的事加入自己名字中的原因。
然后听完后会让你一脸懵圈,你要有超强的记忆力和发音能力才能把它记全。
“杰森.秦!”秦川回答。
“我们听说过你,老兄!”另一个额头上带着一道疤的佣兵插嘴道:“你在几分钟内解决掉了十五个人,这是真的吗?”
“闭嘴,乔纳里!”一个戴着贝雷帽看起来像是他们中头领的人说道:“我们不被允许讨论这件事!”
“可我不是在跟别人说这个……”
“不被允许,就是不能对任何人说起!”贝雷帽加重了语气。
然后贝雷帽就对秦天说道:“抱歉,长官。他们认为那是对外的禁令!”
“等等!”秦天问着贝雷帽:“你叫我长官?”
“是的!”贝雷帽回答:“我们受命接受您的指挥!”
“可是……”秦天不解的问:“他们似乎又服从你的命令?”
“是的,长官!”贝雷帽回答。
顿了下,贝雷帽又解释道:“当然,他们也服从您的命令!”
秦天有些不明白“幽灵”的这种指挥体系了……一支小队如果只有六个人,那应该是只有一个长官,小队所有人都听长官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几个人听贝雷帽的,贝雷帽听秦天的,他们甚至还得听约翰的。
后来秦天才知道这其实并不是“幽灵”的指挥体系,而是索马里的一种风格。
贝雷帽是一个部落长老的儿子,这几个人都是贝雷帽从部落里带来的随从。
至于他们为什么要参加雇佣兵……
原因很简单,穷得已经没法活了,在选择当强盗与当佣兵之间,他们选择了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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