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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服多也是有烦恼的,有钱人的痛苦她终于体会到了……
    林彦初将她最开始试的白色仙女裙挑了出来:“就这条吧。”
    “你不是说这条不好看吗?”小洛气呼呼地说。
    “我什么时候说了。”
    “我问你怎么样,你不吭声。”
    “没有批评就是不错,是我没说明白吗?”
    你说明白个鬼啊,林彦初你个大猪蹄子。
    林彦初笑,让人将衣服收了起来。
    周日,因为中午要去赴宴,管家叫了造型师到家里来给小洛做造型。
    菲菲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压住了小洛想要自己化妆的蠢蠢欲动的双手,让化妆师给她画好了妆。
    小洛皮肤好,其他人需要思考的皮肤问题她通通不存在,化妆师空有手艺却毫无用武之地,只能在别处花心思,在小洛的右眼尾下方粘上了花瓣状的白色水晶。
    小洛今天的打扮本来就偏仙气,眼尾的水晶跟她头上的配饰和礼裙互相映衬,美丽又不失活泼。
    小洛满意极了,弄好了妆容就迫不及待找林彦初,炫耀自己的配饰:“看我脸上的花瓣,好看吧。”
    确实跟她本人很配。
    “收拾好了就出发吧。”林彦初说。
    小洛不满:“喂,夸我一句很难吗?”
    林彦初回头,在她额头上轻轻敲了一下:“好看,不愧是小仙女。”
    小洛没想到林彦初真的会夸她,心里某个地方仿佛被轻轻拨了一下,小洛揉了揉自己的额头,小声嘀咕:“夸我就夸我,动手动脚做什么。”
    第29章
    于老爷子九十高寿,去其他地方不合适,所以寿宴就在于家家里办。
    小洛和林彦初抵达的时候,前面已经停了很多车,有好几个泊车小弟在门口迎着,帮忙泊车或者将过来的车子带到停车场。
    好在于家够大,这么多宾客过来,光是停车的地方就占地不小。
    林彦初一直是江城的风云人物,虽然他本人低调,但他的名字在财富榜上挂着,自己本身又是高颜值,因此不管走到哪里都格外引人注目。
    林彦初的车子刚到,就引来了众人的注目。因为寿宴还没开始,不少人下车后并没有急着进去,而是在外面和同样刚来的人寒暄交谈。林彦初过来的时候,外面的凉亭边就站了不少人。
    林彦初下车后并没有立刻就走,而是走到另一边打开车门,伸出一只手绅士地请小洛下车。其他人诧异之余,目光全都集中在了林彦初的手上,等着车里的人下来。
    大家对林彦初的女伴是近期才有耳闻的。听说不近女色的林彦初最近不仅让一个女人搬进自己家里和他同居,还送了她一套别墅,把人弄进了公司,每天形影不离。
    一开始大家听到这个传闻都是不信的,林彦初连江城第一名媛于雅都看不上,每天除了工作就是工作,要说他真心喜欢什么人,简直就是天荒夜谈。
    但是后来证据越来越多,就由不得他们不信了。林彦初身份高,一举一动都备受关注,关于林小洛的消息很快就在圈子里传开了。
    据他们得到的消息,这个林小洛是乡下来的,刚开始连普通话都说不好,还是林彦初请了人特意教她,才把她一口普通话给教出来。这样一个人,也不知道林彦初是怎么看上的。
    其实,圈子里有不少人都养小情人。那些个情人长得是不错,平时看着也顺眼,但真带到这种场合,到底是没见过世面的,见人待物畏畏缩缩,一股小家子气,完全上不了台面。家世不同,养出来的气质云泥之别。
    那些情人大家也就是图个一时新鲜,新鲜劲一过,分手的分手,换人的换人。
    林彦初家的这个乡巴佬,也不知道能新鲜个几天。
    大家虽然一个个都等着小洛的出现,但都是怀着看戏的心思,心里并没有将林小洛放在眼里。甚至开始无比期待林小洛在大家面前出丑闹笑话的样子。
    在众人的瞩目之中,小洛拉着林彦初的手从车里走了下来。
    这是两人在路上就说好的,小洛今天打扮得这么漂亮,一定要将自己的女神形象进行到底,所以出场方式非常重要。
    林彦初也很配合,当好了一个完美的护花使者,小洛出来的时候,高跟鞋不小心踩到裙子,差点摔了,好在林彦初手使了点力,扶住了她,这才保住了她的完美出场。
    好险好险。
    小洛今天精心打扮过,收起了自己平时调皮捣蛋的模样,她的皮肤很白,好像自带柔光,眼尾的水晶俏皮中又有几分妩媚,分外动人。而且小洛身段纤细,收腰的长裙将她的身材完全勾勒出来,即使站在气场强大的林彦初身边,小洛也丝毫不逊色,甚至让人产生了一种男才女貌无比般配的感觉。
    大家想象中那种乡下人上不得台面的画面根本没有出现。
    而且,她的皮肤一点瑕疵也没有,比她们这些每天涂五六层高价贵妇护肤品的人皮肤还要好得多。仪态就更不用说了,人家那气质、那身段,而且顾盼流转间飞扬的自信,走出来的时候简直就像一国公主出巡,那些想象中的小家子气一点都没有,反而是她望过来的时候,让人产生一种自己在迎接大人物的感觉,真是中邪了。
    哪个农村能把人养成这样,他们二话不说把自己家里的孩子送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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