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继续讨论让你上报纸的事情吧。”冯明逊生完了闷气,又说。
苏湘秀在来农场的路上,于路边勇救了一个牧民和一个牧民孩子的事情,只要冯明逊愿意,笔杆子一挥,就能让它上报纸的首版。
只要能上首版,苏湘秀就能立刻调回申城。
至于她苏湘玉,嫁个铁岭来的农村小伙,爹快死了,家里还只有个后妈?
冯明逊相信,她早晚有一天还会回来找他。
猪棚。冯月巴正在给小满烙麦麸饼子,总觉得于磊有点不对劲儿,这小伙子咧着嘴笑了一整天了。
“于磊,吃个麦麸饼子吧,告诉我,你咋这么高兴?”冯月巴说。
于磊咧嘴笑着,咬了一口搀着糖精的麦麸面饼子,由衷的说:“冯大姐,你说是姐亲,还是嫂子亲?”
“那当然是姐亲啦,嫂子有啥亲的?”冯月巴说。
麦麸本来是给猪吃的东西,做成饼子,咬一口就得掉渣。
于磊两手掬着饼子说:“我还是觉得嫂子更亲,毕竟姐要嫁了人,可就不是咱家的人啦,嫂子呀,永远都是咱家的。”
事实上,于磊和叶向东,确实俩人都是从东北出来的孩子,不过人家叶向东有个好爸爸,后来去北京了,他爸去的早,他一直混在铁岭,直到叶向东来边城的时候,他才跟着一起来的边城。
早在苏湘玉还埋头喂鸡的时候,叶向东就跟于磊商量过,准备把苏湘玉也凑到一块儿,大家一起过舒坦日子。
所以,今天苏湘玉出门的时候还是苏大姐,但等回来的时候,就是他的嫂子了。
试问,是让苏湘玉嫁给冯明逊他高兴,还是嫁给叶向东他更高兴。
一阵夸夸的皮鞋声,冯月巴抬头一看,眼睛就亮了:“不愧是进了城的,咱们湘玉今天可真漂亮。”
于磊眼睛都直了,搓着两只手上的麦麸,嘴巴都快咧到耳朵边上去了:“咋样,嫂子今天高兴吧,你是不知道,我今儿也贼高兴。”
“于磊,你觉得我亲,还是叶向东更亲一点?”苏湘玉脱了小皮鞋,换上了自己的布鞋。
于磊脖子立刻就拎起来了:“现在咱们是一家人,有啥亲不亲的,你俩对我来说一样亲。”
这就对了,叶向东骗她,这家伙是同伙。
现在再回想,她之所以能碰到叶向东,就是因为于磊,而于磊是叶向东的同乡,也是一直以来悄悄资助他煤、炭,和吃的东西,以及羊皮袄子这些边城知青根本搞不到的东西的人。
叶向东和于磊,原本就是穿着一条裤子的难兄难弟。
苏湘玉是真想连唬带吓,把于磊给好好收拾,并敲打上一顿。
不过她太忙了,现在顾不上跟他扯这个,她第一重要的任务,还是去看她那几头猪。
公猪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肥,母猪的肚子隐隐约约也有鼓起来的迹象,这才养了二十天,离苏湘玉给自己立军令状的时间,还有十天呢。
猪只需要冯月巴和于磊俩卖命的喂就行了,至于该怎么调理,料全是由她来配,开胃、杀菌,利用化学品强化猪的骨骼,这些东西,也只需要从书包里掏书出来,慢慢的研究就行了。
对于一个曾经考上过清华的女同志来说,这些实在算不得什么。
但是,苏湘玉不着急,朱小洁和余微微几个替她着急啊。
“你没听说吗,咱们养鸡的新闻给冯主任压下来了,他准备把苏湘秀救牧民孩子的那件事情写成稿子,给送到《边城日报》去做年终评选。”朱小洁向来是个吃屎都要吃屎尖尖的性格,当然忍受不了这种事情,一进来就是大呼小叫。
余微微也说:“虽然咱们场好多女知青说你们姐妹俩不经常在一起,肯定是你在闹别扭,但我就说句实话,一个巴掌拍不响,要苏湘秀真有她表面上那么温柔乖巧,怎么从来也不来找你?”
“人家文工团的姑娘,怎么可能来猪棚,不嫌猪粪臭吗?”朱小洁又说。
俩人一唱一和骂了半天,见苏湘玉低头还在看书,朱小洁一把就把书给抓过来了:“甭看了,你没听见吗,你妹要上报纸啦。”
余微微也说:“要你妹上了报纸,她肯定第一个回城,我听说只要能调回城的知青,都能安排特别好的工作,湘玉,我们就算了,你在边城这么辛苦的干了两年,难道眼睁睁的,就看着她比你先回城?”
“行了你们几个,炕盘好了吗,赶紧把炕烧热,就不用总到我这儿来凑热炕了,是不是?”苏湘玉说。
朱小洁撇了撇嘴,余微微也在摇头,几个姑娘凑了一会儿,余微微突然说:“对了,抹了你给的冻疮膏,我手上的冻疮全好了,而且手脚一天到晚的热乎,再有的话,我给你钱,你卖我一瓶行不行?”
手足暖暖霜,一瓶其实也不贵,就五六块钱。
余微微最近为了替苏湘玉争优秀,一点力气都没有的小姑娘,学着男知青的样子提着石墩子打土坯呢,两只手上磨起的全是老茧。
苏湘玉是真想帮帮她,但是苦于现在在系统那儿她已经没钱了呀,她于是说:“你再等等吧,等过两天我给你。”
然后,她喊来高占国和侯勇几个,就准备再把猪称一称,毕竟已经养了二十天了,得看看它们到现在肥了多少。
“这只猪整整肥了120斤,它现在足足有230斤重,苏湘玉,这是我长这么大,见过最肥的猪。”称完一头猪,侯勇咂着舌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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