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佰贰是秦采桑生前送妻子的最后一件礼物,斥巨资研究出来,只为了照顾她。
老太太坐在照片对面,与那双眼睛对视良久,最后露出一个笑容,“你这家伙,总是操心太多,死了都不安分。”
吃完二分之一个千层,壹佰贰扶着主人去花园散步。
凌桑对这些争奇斗艳的花没什么兴趣,可秦采桑喜欢,只要一有空闲,就要拉着她去赏花,然后夸上一句“在我眼里你比花还要好看”,时间长了,她也就习惯有事没事来花园散散步,赏赏花,做个文雅人。
在花园里走走停停聊聊天,逛了有个把小时,凌桑有些困了,就让壹佰贰送她回房。
在大床上侧着身子躺好,她微微仰头,与床头柜上相框里的男人对望,“臭老头,你又欠了我一年生日礼物,以后记得补上。”
而后,她缓缓闭上眼。
再醒来,便回到了十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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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简陋的饭桌上,稀饭已经盛好一大碗,盘子里有切成两半的咸鸭蛋,还有一根刚出锅的油条。凌大军倒了点酱油,让孙女配着油条吃。
凌桑贪婪地望着数十年不见的阿公,眼睛发酸,险些克制不住掉下眼泪。
是了,她家阿公就该是这样,满面红光,虎背熊腰,一点儿都不像个六十岁的老头,而不是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奄奄一息的模样。
没注意到孙女异样的神情,凌大军只以为她又想旷课,等她吃完早饭便赶她去上学,他不指望小孙女跟大孙女一样考个名牌大学,能上个专科就行,好歹也算是大学生了。
年纪轻轻的小姑娘,不读书怎么行。
重生回来的凌桑格外听话,也不跟阿公顶嘴,把碗收进洗碗池,漱了口,就跑上楼去拿书包。
时隔多年,她早就忘记自己是几班的,收拾书包的时候顺便翻开课本封面,才从封面那潦草狂放的字迹中知道,自己是三年(6)班的学生。
她的字一点儿都不像是女孩子写的。
现在是,将来也是,从来都没变过。
随手将桌上堆着的课本往包里塞,一本接一本,用了三年已经褪色的书包颇有些不堪重负,撑得鼓鼓囊囊。小心拉上拉链,再往肩上一甩,凌桑“哒哒哒”下楼上学去了。
幸亏学校离家不远,走路就三分钟的路程,到了学校再找找班级在哪儿就行。
到了学校,她慢悠悠的找到三年(6)班,背着书包在门口站了一会儿,陌生又熟悉的环境让她恍惚片刻——上一辈子,因为姐姐的事,她接连失去亲人,连高考都没参加,便仓惶离开了这座小镇,这些同学亦消失在她的人生之中,再无瓜葛。
凌桑从未想过,他们竟然还有再次相见的一天。
那一张张早已遗忘在脑海深处的面孔,活生生出现在她面前,连带着已然湮没的记忆都开始渐渐复苏。
当年她坐在最后一排的靠窗位置,那儿空气特别好,只要微微侧过头,就能看到楼下的八字形池塘,里头几条有肥肥胖胖的锦鲤游来游去。
时常有鸟儿叽叽喳喳落在窗台,歪着脑袋与她对视两眼,又扑楞着翅膀飞走。
想到这儿凌桑回过神,拎着书包往记忆中的位置走去。
班里的同学可不是重生的,每天都能见到凌桑,对她那张漂亮到夸张的脸蛋有了些许免疫力,看了两眼便自顾自复习,没有更多反应——其实也是不敢有,凌桑脾气不好,真把她惹毛了,可是会挨揍的。
也是因为这样,全班就她一个人没有同桌,两张桌子都是她的东西。重量不轻的书包令椅背沉闷地“嘎吱”一声,凌桑一屁股坐在这张不太牢靠的椅子上。
巡视了一圈阔别多年的地盘,她发现抽屉里还藏着好几本武侠小说,随手翻了两页,又把书塞了回去。
现在的她对这种书已经没什么兴趣了。
轻轻推开窗户,鼻腔瞬间充满清新湿润的气息,让她急躁的心情舒缓了一些。
黑板旁边贴着高考倒计时,鲜红的“65”给学生带来极大的压力——其中并不包括凌桑,就算是上辈子,她都没紧张过,更不要说现在。
五分钟后,学习委员走上讲台,领读文言文,凌桑没心情跟着读,捧着课本儿想事情。语文老师已经习惯她这幅样子,懒得管她,只要没破坏纪律就行,要求可以说是非常低了。
等早自习结束,语文老师还没走呢,数学老师就拿着试卷走进教室。
同学们小声哀嚎起来。
临近高考,每天见最多的就是试卷,凌桑接过前桌递来的试卷,刚看了几道题就觉得头昏眼花。
读书的时候她就不认识这些题目,现在更是看都看不懂,把试卷往桌面一摊,手肘压在散发着油墨味的卷子上,凌桑继续想自己的事情。
重来一回十七岁,凌桑不觉得自己这个学渣能考上多好的大学,她那成绩能顺利拿到高中毕业证书就算不错了。
现在最重要的是先改变亲人的命运,再过半个月,就到阿姐凌枫生产之日,那时她会生下一个可爱的女儿,凌桑与阿公都很疼爱这个小宝宝。遗憾的是,凌枫的丈夫与婆家不喜欢。
重男轻女四个字,说起来轻飘飘,砸在凌枫身上,便是血淋淋的刀子。漠视,出轨,冷暴力,一刀一刀,扎得她痛苦不堪,最终选择抱着女儿跳楼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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