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几任知县一直想修,但要么没钱,要么没人,要么干脆是因为操作太麻烦,早早都放弃了,只有宋知县,不畏艰险,不怕麻烦,自己向上面几次请求拨款,又动员县里大户捐款,又亲自去勘探附近山林里可用的石材等等,终于用了大半年,修完了这条路。”
“哦?那倒是很有毅力。”
“可不?而且他有毅力的可不仅这一件事,路修完之后,宋知县又开始琢磨起其他事情,办善堂,办学堂,清理陈年旧案,一年半的时间,他几乎把凤凰镇重塑了一样,在当地很得人心,百姓交口称赞呢。”
“听起来,倒真是个好官,这样的话,也许真的能给我们方便呢,只是这些都只是后话,现在,我们暂时还接触不到那个牌面的人物。还是说说我们现在更切身的事情吧,办完户籍之后,我打算买两个下人回来照顾庭院,顺便也给逸安买个书童,恩,丫鬟应该也得要两个,因为我之后就得出去做事,家里总得有个洗衣做饭的人。只是不知道,你们要不要也一起买两个,如果需要的话,刚好我一起叫人牙子选来,也省得分开麻烦。”
霍林闻言想了一下,随即道:“恩,还是你想的周到。其实说起来,我们两个倒比你们更需要买两个下人,毕竟,我连煮饭都是马马虎虎,以前没有条件,难免将就些,现在有些家当,虽说不多,但到底也该请人来好好照顾了,我倒是无所谓,冬儿还小,我又想供他念书,吃些好的,总是不会错的。
恩,书童也是该买一个,我的学问不行,有个人陪着伺候文墨,他也好更加用功些。守护门户的门子也是得有,以前我就常在外跑,现在要供他读书,花销大些,自然在外面的时间也得久一些,家里没个小厮门子的照应,我也不放心。
只是,买人这种事,我着实没什么经验,只怕要是买到不老实的,到时候养大了心眼,成了奴大欺主的恶仆,就”
一顿饭吃的宾主尽欢,杜笑笑下午就带着霍氏兄弟和逸安一起去落了户籍,因为他们都在当地治了产,年龄又小,看起来就很纯良的样子,所以几乎没被刁难,很快就办好了手续。
和所有烂俗的言情一样,女配白寄芙是喜欢男猪脚的,很喜欢那种,所以这就导致她必然会和自己的庶妹产生争执,再加上这些年,庶妹得到了所有她应得的待遇和关爱,所以,白寄芙对白寄莲可以说是各种羡慕嫉妒恨全有,对付她的决心,简直是不死不休。然后?然后就理所当然的把自己作死了。
其实整篇看下来,从钱多多的角度讲,白寄芙不可恨,更多的是有点儿可悲,她和甄嬛传里面那个无缘无故得了便宜还要嫌弃人家不多给她点儿便宜的安陵容不一样,白寄芙是真的没从白寄莲那里得到任何好处,不止从她,她从她父亲,继母,家族里的所有人那里得到的,其实大部分都是恶意,即使偶尔有些不咸不淡的帮忙,也是她自己费尽全力去争取来的,当然,这也可能是因为她自己把自己放在了一个必须要面对这些恶意的环境里的原因吧。不过不管怎样,其实全文里唯一对她好的,只有从一开始就跟着她的刘妈妈的儿子,男扮女装的假侍女小鱼儿,这是她的死忠追随者,除了中间三年被她送去学习文武技艺,其他时间都在她身边帮她做各种事,甚至最后还为了保护她而死,当然,她最终也没能逃过横死的命运,和小鱼儿前后脚赴了黄泉。
老实说,最后白寄芙死的那段儿,钱多多是有点伤心的,比起整部书里面各种大杀四方金手指开的要突破天际的两个主角,白寄芙这个人物显得渺小而真实。也许就是因为这样的同情,导致他们灵魂的互换?钱多多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原因,但是当她发现自己已经成为了白寄芙,而且是在这个要命的关键点的时候,她决定,替她换个活法。
看看身边累的不行的小鱼儿,想着他在原书里凄惨的命运,原来的钱多多,现在的白寄芙,哦,在刘妈妈死后决定隐姓埋名远走他乡自己改了名随了母性叫做杜笑笑的小姑娘抿了抿唇,把自己的思绪拉了回来,安慰他道:“再有几里路也就到了,等我们安排好了现场,明儿一早姐姐就带你走。我之前跟卖货郎打听过了,咱们这边,往南走二十里地,就有个镇子,到了镇上,姐姐给你买肉吃,再买两身衣裳,收拾好了,咱们再上路。咱们一路往南走,看见好的喜欢的地方,咱们就停下来,买个院子,做点儿生意,再给你找个师傅,让你读书,你说好不好?”
小鱼儿闻言,眼睛瞬间亮了起来:“读,读书吗?读书啊,娘说,读书是贵人们才能做的呢,我,我,我不”
“哪里是贵人才能做的呢?是读了书,才能成为贵人呢,你没听说过么?腹有诗书气自华,说的就是读书知理的人气度自然就会尊贵,所以,读了书,才是贵人,不是富贵,是尊贵,是值得人尊重的气质。你说对不?”
第228章
皇帝对她的知趣懂事很满意,又想起前两日还赏过这姑娘一个诰命,算是提前买了好,不由得为自己未雨绸缪的能力感到开心,本就想着这姑娘资质不错,即使没人看中,也可以找个空把她安排进去给自己留个后手,却不想她这么争气,自己就勾搭上了他最不放心的一个,恩,前途可期啊。
皇帝心里高兴,手头就松范,不再满足于嘴上奖励,随手还赏了不少好东西。杜笑笑不知道皇帝老爷子是哪根筋搭错了这么愿意当散财童子,但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没人会嫌弃钱多的,所以她愉快的收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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