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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秋远在的时候,凭他一己之力,就能挑起整个蓬莱。他一不在,蓬莱竟然就要沦落到与世家俗世为伍,看来金光顶下那些峰主,也都是吃干饭的。但想想也是,蓬莱五峰一顶,谁又是真心服众的呢?大道之巅的位置,是个人都想坐一坐。
    他的兵器——
    他寻常不用兵器,最常用的,是一根龙骨鞭。正因同为用鞭之人,容庭芳才会在偶遇萧胜时,多看他两眼。这世上能将鞭子用得如此出神入化的人不多,萧胜绝对算一个。
    但是他的鞭子,又怎么落在白家?正如他的戒指一样——这根本就是子虚乌有。
    容庭芳顺了顺胖鸡的毛,改了主意。
    “也好。”他道,“那就去瞧一瞧。”
    沧水有傅家经商,江阳有白家养鸟,岭南的萧厉两家不共戴天,洛水金家置身事外。傅怀仁是个纯粹的商人,萧白两家互为友邻,洛水离南海甚远,素不掺和,反而一路往北,要往太华山去。至于厉家,自瓦行生变,本以为靠着的大山忽然不见,在魔界尝不到好处,如今渐渐人心生变,不服厉姜,要和蓬莱去靠拢了。此次白家相邀,厉家竟然也派了人去参加。
    可惜,那人半道上就叫厉姜杀了。
    厉家视他如蛇蝎猛兽,也别怪他无情。
    江阳离沧水不远,这种事情傅怀远本来不爱参与,邀请函都没送到他手里就给抛到了柴房,但晏不晓提出想去看看,他就也去了。容庭芳蹭了傅怀仁低调而又奢华的马车,暗暗打定主意要和这位傅老板把交情加的深一些。这是移动的钱庄啊。
    一行人并一只鸡半途才决定出发,离开宴的日子没几天。紧赶慢赶在开宴前一天到了江阳,再晚一步,怕就要在众目睽睽中走进去蹭饭。
    容庭芳到白家后的第一个印象就不太好。
    ——满院都是飞着的毛。
    世人眼中,灵羽翩飞,与人共舞,应当是神仙一般的场景,可事实上——容庭芳呸出一根细细的绒毛,脸色有些不太好看。引路的家仆有些小尴尬。“季节性换毛,季节性换毛。”
    兽类倒是有季节性换毛,怎么鸟也有吗?
    作者有话要说:  芳芳(沉思):有点爽,不知道为什么。
    胖鸡:呸。
    第24章 吃了口瓜
    傅怀仁是大老板,大老板的身份就通行令,进谁家的门都不用通报,还能有最好的客房。家仆一边给他引路,一边好奇地打量着容庭芳:“这位是傅老板的朋友吗?”
    傅怀仁笑道:“是我朋友,他的灵禽生病了,前来求药。顺便来长长见识。”
    那家仆悄悄打量容庭芳,只见这个年轻人肤白发黑,眉宇娟丽,是个很好的相貌,就是瞧上去冷淡地很,不喜欢和人交流,进门到现在,不曾给过别人一个正眼。和这位朋友比起来,旁边总是背着那柄铁剑的晏不晓晏道长,倒是和善多了。
    傅怀仁和那家仆一路闲聊,说的都是些容庭芳哧之以鼻的红尘俗事。他一路观察过去,见这里的鹤禽确是人鹤共处,亲昵者更有如一人。树上落几只,地上走几只,方才还有一只探着脑袋朝容庭芳那里看,颇具灵性。
    晏不晓挺喜欢容庭芳的,他插不上傅怀仁那些世家子弟的事,见容庭芳目光中露出好奇,落后半步,悄声介绍说:”白家的驭禽术远近闻名,训练得好,灵禽等于半身,心心交印亦可交流。一只鹤一生也只认一个主人。”
    容庭芳道:“万物皆有灵,既然这里的鹤如此灵性,难道就没有修炼成人的?”
    这——
    晏不晓还没回答,走在前头的傅怀仁转过身闲叙:“听说从前有过。白家约摸是祖上刚驭鹤那会儿,人鹤共修,鹤修成鹤灵,似乎叫子童。”他问那个家仆,“是不是有这回事。”
    家仆应了一声:“确也。”这事广有流传。
    他一路在前头引着,一路眉飞色舞地介绍:“那叫子童的鹤灵与祖上交往甚是亲密,后来祖上百年,鹤灵啼血长鸣,引颈卧于祖上身侧,本该是一件吉祥的事,却反而见了血,叫人心中惴惴难安。修成鹤灵的鹤过于灵性,交往过密,白家祖上觉得这不是件好事,就告诫后人,与鹤共修可,但不可令其修成人身。”
    晏不晓不大明白:“为什么?修成人不好吗?那就能一起说话了。”他看了眼傅怀仁,很理所应当的认为,“像我能和怀仁一起同睡共食,谈天说地,就很开心。倘若他是一只不会说话的鸟,便似乎是无趣了些。就算能心灵相通,亦不如人一般自由。”
    晏道长不愧是晏道长,心思如剑柄,笔直通天地了。那家仆笑道:“岂敢将傅老板和禽类相提并论呢,傅老板是人,变不成鹤。鹤就是鹤,也不必修成人。倘若天地之间花草树木都能成人,天地岂非要乱了套?早年间妖魔共生时天下大乱,哪有如今太平。”
    人在万物生灵中最为脆弱,一无法力需修,二寿短不如仙妖,但就是这样脆弱的人类,却最擅谋心算计,亦最为坚韧,反倒是在乱战之中熬到了最后。当年盛极一时的妖灵,反而成了人间不该提及的存在。盛极一时的角龙如此,奉为祥瑞的凤凰亦是如此,战败而退,又生不出血缘后代,不足者沦为他人坐骑。
    晏不晓唔了一声,与傅怀仁絮絮说起来:“其实是各自为战,各有输赢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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