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舟诚把自己的车开进了自家院子里,这些天,除了雇人清理山林,移植百亩桃树和荔枝树,在获得土地批准后,他开始雇人来帮他挖鱼塘和藕田。
这可是一个急不来的大工程,村里人看他带人忙活地热火朝天,几乎没有人看好他。
别村里养鱼他们又不是没见过,都是亏多赚少。
沈舟诚投了这么多钱进去,最后别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不过幸好,承包的钱,已经到了各家的口袋,他要不回去了。
姜华最近可是春风得意,自从他来给沈家送菜后,自个家里也吃上了沈奶奶亲手种的果蔬青菜。沈家的菜口感和味道太好了,哪怕是惯常挑嘴的媳妇儿也说不出半点毛病,媳妇和婆婆关系因此缓和不少,他家两个孩子也同样吃得白白胖胖,姜华瞧着家里的转变,心里是真的高兴。
不吵架了,这日子才过得有盼头,他在外面再辛苦再累,都是值得的。
家和万事兴。
天还没大亮,他哼着小曲儿把车子开进了清泉村,轻车熟路摸到了沈家门口,沈家的小哥早就带着菜筐子在门口等着。
“这路修好了就是方便。”姜华左右打量了下脚下这条灰白的水泥路,很是喜欢。
“小姜啊,你来了。”正在喂鸡的沈奶奶高兴地叫了他一声。
“是啊,沈奶奶,您这还有新鲜的土鸡蛋吗?”
“有有有,我给你摸几个。”
“谢谢啊,沈奶奶,我媳妇和妈就喜欢吃您家的土鸡蛋。”
沈奶奶给他装了一袋子鲜鸡蛋递给他,姜华眼尖,看见鸡群中一只鸡冠鲜红精神奕奕的大公鸡,那打鸣声够响,好家伙,他还没进村就听见了。
“阿奶,您家这公鸡卖吗?”
沈奶奶摇了摇头,“不卖,留着自家吃的。”
在两人谈话间,沈舟诚把菜筐搬到货车上,见姜华提着鸡蛋回来,指着菜筐道:“这一批供给生鲜超市,旁边那几袋,给你同事们带去吧,比昨天多了五斤,应该够了吧?”
姜华一摆手,愁眉苦脸:“哪里够哪里够,再多十斤都不够,自从尝了你家菜的味道后,咱公司那批人,争着抢着让我帮他们带菜呢,小沈啊,你包了上千亩土地,让你奶奶多种几亩菜地呗,以后姜哥天天给你家送菜。”
姜华把沈家蔬菜的味道在公司里吹嘘了一波,有些人信了,有些人没信,但都意思意思让他带几斤回去尝尝,这一尝,那就停不下来了。
不仅他们自家要买,那些个叔叔婶婶伯伯,统统都要来买,都有人建议,让沈家专门弄个特殊通道,来供应他们公司算了。
因为带菜这事,姜华在公司的人缘变得更好了,每个月绩效还多添了一大笔。给沈家送菜,原本是个苦差事,这下变成难得的好差事。
“好啊,到时就劳烦姜哥了。”
“对了,你家鱼什么时候能吃啊?”
“哈,姜哥,鱼苗我都还没买呢,要吃鱼,得再等几个月。”
“一定要给我留几条大的啊。”
“一定一定。”
沈舟诚送走了姜华,自己去水井边洗了手,回屋里拿了包薯片出来拆开,坐在井边的那棵桂花树下咔擦咔擦吃薯片。
沈奶奶还在那喂鸡。
很快,一包五百克的薯片被他咔擦完了,沈舟诚皱着眉头看手里的包装袋,以前的他,从来不吃这类油炸小零食,自从想起童年嚼蛋壳的回忆后,就本能地迷恋上了嚼香香脆脆的薄片。
平白无故染上了这种嗜好,沈舟诚真心有点适应不良。
“奶奶,怎么不把鸡卖给他啊,姜哥人挺好的。”
在打扫鸡圈的沈奶奶回过头来看他,笑呵呵道:“这只公鸡养的这么好,肯定要留给奶奶的乖孙吃,你生日就要到了……”
沈奶奶意有所指地宣布了这只大公鸡的死期。
沈舟诚摸了摸鼻子,他其实不爱吃鸡,但是奶奶的好意,他当然不会拒绝。
那只鲜红鸡冠的大公鸡走到他裤腿边绕着他转,沈舟诚蹲下来摸了摸这只气势昂扬的大公鸡,在心里无声唏嘘道:“小红啊,你还不知道你要大祸临头了。”
小红是沈舟诚给它取的名字。
王苗苗的婚礼在县城的一间四星级酒店举办,这酒店,在他们县城里,算是挺不错的一家,说出去,也很有面子。婚礼当天,沈舟诚自己开车,带了一车村里人,混在婚车的队伍里,一起开去县城吃喜酒。
他松了松脖子上的领结,沈舟诚皱了一下眉,为了显得正式点,他翻出了以前的黑色西装,还打了领带,然而沈舟诚本人并不喜欢穿这种比较正式服装。
沈奶奶没来,他一个人代表沈家来贺喜,新郎新娘站在门口迎宾,今天是个好日子,结婚的新人有两对,如果不是跟着村里的人,沈舟诚还认不出王苗苗和她丈夫是哪一对。
虽说他和王苗苗过去差点有过婚约,但他对王苗苗本人不太熟,更何况这么些年都没见过了。
王苗苗画着夸张的新娘妆,揽着自己新婚丈夫的手,面带微笑接受旁人的祝福,沈舟诚把自己准备的大红包递过去,无比真诚说了一声:
“恭喜。”
在看见沈舟诚的时候,王苗苗不免愣了一下,无他,只因为眼前的人长得太好看了。
俊美无俦的脸,在他们这普通小县城里,真是无比耀眼的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