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了秋分,看他不把人做得三天下不了床。
次日,谢礼又煮了一大锅面,张家父女吃得津津有味,沈予风这次给面子地尝了一口,又躲得远远的。
“张峰,好吃吗?”
张峰一口面条从鼻子里喷了出来,他一阵猛咳,胭脂忙递上一杯水,缓了许久才唯唯诺诺道:“好吃,贼好吃。”他的头都快低到桌子下,根本不敢抬头直视沈予风。
谢礼用眼神询问沈予风:你到底对他做了什么。
沈予风假装没看见,接着道:“我说张峰,当日我们家阿礼为了救你女儿,只身返现,如今我们又救了你一命……”
张峰噗通一声跪在地上,连磕几个头,“谢谢恩公,谢谢恩公!我们父女做牛做马都会报答恩公的大恩大德!”
“爹!”
胭脂也想一起跪,被谢礼拦住,“胭脂也救过我,你们不必这样。”
“她救了你一次,你可是救了他们两次。”沈予风提醒道。
谢礼看着沈予风,眼神无奈。“你们今后有何打算?我们只能帮你们一时,不能帮你们一世。”
胭脂昨夜考虑这事考虑了大半夜,终于下定了决心,咬了咬嘴唇,道:“阿礼哥哥,沈大哥,你们还缺丫鬟吗?会抓鱼的那种!”
谢礼和沈予风面面相觑,还未发话张峰就抢着道:“对对对,让胭脂做你们的奴婢,这丫头手脚勤快,绝对……”对上沈予风冷冽的眼神,张峰知趣地把嘴闭上。
“胭脂,”沈予风温和道,“若你实在没有地方可去,有一个地方可以收留你。只是,恐怕你不愿意。”
谢礼心下了然,想出言阻止,可看到胭脂瘦得脱型的脸,又怎么都说不出来。如果当日自己没跟着王老二去羌州,而是留在落崖村又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他现在虽然沦为他人的禁/脔,但至少是锦衣玉食,沈予风也从未为难过他,甚至还犯险救过他。
罢,就让胭脂自己决定吧。
“我愿意我愿意。”胭脂点头点得飞快,生怕沈予风改变主意,“只要能有一口饭吃,我什么都做。”
谢礼不忍,含蓄道:“胭脂现在还小。”
沈予风猜到了谢礼心中所想,含笑道:“十五岁也不小了。阿礼放心,头两年胭脂只会干一些杂活。以后,胭脂懂事之后想走便走,是不会有人强留她的。”
胭脂央求道:“阿礼哥哥,我想跟你们一起走,求求你答应罢。”
“那你爹怎么办?”
被提到名字的张峰又是一哆嗦,慌忙摆手,“不、不用管我,你们开心就好。”
“这样也算胭脂卖身给我们,一笔小钱定然少不了你的。但,”沈予风危险地眯起眼睛,“这钱该怎么用,你可明白?”
“晓得晓得!”张峰几乎要哭了,“还请大人高抬贵手,放过小的。”
沈予风轻笑,“好说。”
临行之前,父女俩在门口依依惜别,胭脂哭得直打嗝,“爹,我这一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你自己照顾好自己。”
张峰眼睛直往沈予风处乱飘,女儿的话一点都没听进去,不时地嗯哦两声。
谢礼不满道:“这爹是怎么当的。”
“胭脂本来就不是他亲生的,是他从村里一个重病寡妇那里领养的。”
“真的?”谢礼讶然,“你怎么知道的?”
沈予风漫不经心道:“昨夜用了点小手段,他就忙不迭地告诉了我。”
“什么手段?”
“让他自以为自己中了剧毒,只要一涉赌,立刻会毒发身亡。”
谢礼长叹一声,“沈郎你也太贪玩了。”
“我这是为胭脂好。”沈予风振振有词,“她心地善良,肯定不会放着养父不管。不解决掉这个拖油瓶,你再怎么帮胭脂都没有用。我没杀他已经算仁慈了。”
晌午时分,三人走出落崖村,车夫已经准备好上路,胭脂主动提出坐外面赶车。
马车行驶了半个时辰,谢礼又开始头晕,沈风与他十指相扣,耐心地哄着:“宝贝忍不住了就同我说,我们不着急赶路。”
谢礼强忍着不适,低声道:“沈郎抱抱我。”
沈予风心中一片柔软,将谢礼搂入怀中,心知自己是把这大美人的心摘了下来。
只是太容易了一些,难免让人觉得缺少挑战性,也显得略为无趣了。
可惜,可惜。
第13章
谢礼一路上精神萎顿,晕晕乎乎,熬了三天,一行人终于到达目的地——传闻中的红灯门。
从未出过远门的胭脂站在红灯山脚下,仰头远望,目之所及是光溜溜的石岩,寸草不生,重岩叠嶂之间毫无生机。“阿礼哥哥,这山好奇怪啊!”
“确实,”谢礼磨砂着脚下细碎的砂砾,“此处气候湿热,适合多数植物生长,按理来说应是另外一片生机盎然之景。”
沈予风半真半假道:“大概是红灯门的人太可怕,连草木都不敢现身罢。”
胭脂闻言扯着谢礼的衣袖,惊恐道:“阿礼哥哥,我怕……”
谢礼无奈:“沈郎不要开这种玩笑。”
沈予风笑笑,并不多言,施施然朝山上走去,谢礼带着胭脂跟在其后。
红灯山地势险峻,好在还有阶梯可走。三人走了大半日,谢礼和胭脂均有些体力不支,终于看到了红灯门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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