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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爹爹。”
    林修杰无奈叹气,再次感叹自己真的是捡了一个□□烦,这才半天时间呢,就出了几次岔子。
    难道自己以后要当奶爸?这绝对不可能,林修杰摇了摇头,把脑子里不靠谱的想法甩掉。一只手搂住了对方,空出一只手去给他解开他那算得上是破烂的腰带。
    “好了,你快点。”林修杰眼睛无意中扫过对方的某个地方,移开了眼睛。
    嗯,挺大的嘛,虽然比不上自己,但也算是很可观了。
    等对方解决了人生大事,林修杰帮他把衣服穿好,把他抱回山洞里去,林修杰觉得抱起这么一个大男人,还真有点儿吃力,好在原主的力气挺大的,打猎的手艺也挺好,林修杰觉得他还是可以靠着这个养活自己和小傻子的。
    林修杰把人抱回山洞,又转身出去了。他刚才打了几只兔子和两只山鸡,刚才丢在山洞旁了,他弯腰拿起其中一只山鸡,走到泉水边处理。
    忙了半天的林修杰这才有机会看到自己长什么样。
    看着水里倒影的林修杰:“……”呵呵,这风尘仆仆胡子拉碴的,看起来就像四十岁的大叔,怪不得被喊爹了呢。
    如果原主是这个模样见的林小月,那被嫌弃还真是不冤枉,如果是原来的林小月,只会感动原主的用心,可谁让醒过来的不是原来的林小月了呢?没错,林修杰看了原主记忆后就知道,现在这个林小月一定是个穿越者,而且很有可能就是剧情女主,虽然他还没有看过剧情。
    但看一下原身这个待遇,妥妥一个炮灰标配,就是不知道男主会是谁。不管是谁,他来了,男主再想和女主在一起就不可能了。
    不过这女主可真够不要脸的,既不肯见原身,又收下了原身送去的猎物,不过他也能理解,毕竟古代的农民,只能靠天吃饭,还要向官府捐税,能吃饱不挨饿那都要烧高香感谢老天爷了,至于肉,那逢年过节能吃上一块就不错了。
    而这个穿越女,一看就知道穿越前是个年纪不大的女孩子。并且娇生惯养,不然怎么会这般自私自利。如果是别的东西,她可能不会收下,但至于肉,肯定会收下的,她受不了天天没有油星的饭菜。
    脑海里各种思绪万千,他的手却不停的处理着手上的猎物。太久没有到过古代了,手艺都生疏了呢。
    林修杰花费了半刻种,收拾好了手里的野山鸡,内脏什么的都不要了,难以处理不说,也不好烤。
    林修杰把收拾好的山鸡提到山洞里,又在洞口附近捡了一些柴火,把鸡架了起来慢慢烤。
    林修杰瞥了一眼地上躺着的人,发现对方正呆呆的看着他,这样看上去一点也像个傻子,林修杰心中腹诽到。
    “你叫什么名字?”
    “爹爹,我不记得了。”
    林修杰:“……”这还真是傻了个彻底,对方虽然身上的衣服刮成了破烂,但依旧可以看出来料子很好,完全不是普通人家穿得起的。
    而且对方手上带着护腕之类的,应该是个武将,地位还不低,算了,想这些有什么用,不管对方以前是什么身份,现在也只是一个傻子罢了。
    还是独属于他的傻子。
    “你以后就叫宝宝,林宝宝。”林修杰恶趣味发作,给林宝宝取了一个极具现代气息的名字。
    虽然林宝宝现在确实是个大型宝宝,就是不知道当有一天对方恢复了以后会不会想砍死自己?林修杰特别恶趣味的想着。
    吃饱喝足后,林修杰背着林宝宝回到自己靠近后山的家,说真的,这家真不是一般的穷,泥胚房,盖的是稻草。
    外面是用一些竹子和一些手臂粗的木棒扎起来的篱笆墙,上面爬了几根牵牛花和几根豆角。
    里面还有一块三四分田的菜地,上面种满了蔬菜,有白菜,菠菜,黄瓜之类的,角落里还有一小块韭菜。
    从原主的记忆中得知,这个朝代是以前林修杰的世界,地球历史上没有的朝代,用的话,就是架空历史,现在的时期应该相当于地球历史的唐宋时期,很多国外的蔬菜已经被引进了。
    比如现代的茄子、黄瓜菠菜之类的,现在的菠菜还不叫菠菜,而是叫菠菱菜。
    菜园边上有个大水缸,是平时用来装水的,水可以喝也可以用来浇菜,而水。都是从村子里的水井里挑来的。
    林修杰把林宝宝小心的放在床上,就准备去镇上一趟,准备把今天打的猎物卖给镇上的酒楼,顺便去医馆里买点金疮药。
    他小世界里的药很多,也很好,但是不适合凡人使用,毕竟,那真的是可以起死人而肉白骨的药。
    哪怕是小世界里最差劲的药,凡人也承受不起那个药性,给林宝宝吃完全是害他而不是救他,如果说,要从小世界里找出一种适合凡人用的药,也只有生子丹这一种了,哪怕是灵泉水,也不是随便喝的,必须稀释再稀释。
    “你要在家乖乖的待着,那都不准去,我去给你买点药,你要是不听话我就不要你了,听到没有?”林修杰出门前还恐吓了林宝宝一顿,就怕他一时不在,这个大型巨婴就把自己折腾死了。
    “爹爹,我会乖乖的,等你回家。”林宝宝一脸认真的看着林修杰,保证道。
    林修杰不可置否,就算担心,也只能这样了。
    他匆匆带着今天打到的猎物和一根人参赶到镇上,猎物没有拿完,还留了一个山鸡在家,准备晚上吃,兔子都拿去原主常去的酒楼卖了,卖了总共三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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