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明明更好看。
但也只能到这里了,那时候的秦钰遗憾地想,一起吃个饭已经是能做的极限了,以免事后被对方男朋友找上门。
...年轻不懂事的时候他就吃过这个亏了。
他把叶夜送回了房间,规矩又客气地站在门口告了别,回了房间之后就难过地点上了支烟,纪念自己无疾而终的一见钟情。
然后就听到了有人敲门。
秦钰以为是客房服务,抬腿走过去开门,门一打开,便看见叶夜站在走廊窗户投来的阳光里,背着手对自己笑得好看。
叶夜说:“我手机没电了。”
他歪了一下头:“想借你的打一下电话。”
秦钰看着叶夜,叶夜也看着秦钰。
彼此都知道这是句假话。
但秦钰还是递过去了。
叶夜低头输入手机号码,秦钰垂眼看了他一会儿,忽地问:“你会在这长住吗?”
叶夜抬眼看了过来,像是想了一想,最后摇了摇头说:“我不知道,应该不会。”
秦钰又问:“是因为回头男朋友会来接你吗?”
叶夜诧异地看了他一眼,眼睛微微眨了眨:“哦...原来你看到他了。”他又笑了开,声音轻快又肯定,“他是前男友。”
他停顿了一下,又补充道:“情况比较复杂的前男友。”
秦钰忍不住也跟着笑了:“原来是这样。”
“你看起来挺高兴的。”叶夜转手把存完手机号手机递了回来,桃花眼笑得弯弯,连打个电话装模作样的功夫都省了。
“我的确是挺高兴。”秦钰坦然承认,接过手机看了一眼,轻飘飘地接道,“晚上有部我想看很久的电影上映了。”
“我刚到这,人生地不熟...”他把嗓音放得轻,沁着欢快的笑,“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看首映?”
——
边淩看着面前的男人。
他的神色冷淡,没有多余的表情,男人却下意识地把脑袋压得更低了一些,不敢抬头去看对方的脸。
出于工作的特殊性,他早就养出了一些近乎于本能的直觉来,所以即便面前的上位者表情没有半点变化,他却还是敏锐地感觉到了对方身上远比之前见面时还要阴郁的情绪。
他在心里偷偷猜测是因为那天让自己离开的现场发生了什么事,但面上却是半点也不敢多嘴,顺从地把今天观察到的情况一五一十地转告给了边淩。
“在胡先生离开之后,叶夜叫了一次跑腿的服务,我跟在后面观察过,他叫的是盒香烟。”男人说,“后来有一段时间,他都没有再出过房门,直到中午的时候——”
男人迟疑了两秒。
“他和位之前没有出现过的男性去了酒店自带的自助餐厅吃饭,之后就各自回了房间,直到下午一点的时候,叶夜又去敲了对方的门,留了自己的手机号......”
办公室里一片沉默。
边淩觉得头痛。
他昨晚没有睡好,今早起来时只觉得头痛,就像是有人拿着锤子坐在自己的脑袋上,哼着轻快的歌把一颗一颗尖锐的钉子打进了脑袋里。
疼痛旷日持久,甚至隐隐带来了耳朵里的嗡鸣,但边淩的意识却前所未有的清醒。
他想起来那天吭吭唧唧赖在自己怀里的小男孩,小男孩抬起了毛茸茸的脑袋,撅起了嘴唇索要一个吻,又在吻后软着声调埋怨苦,叫他别再抽烟了。
他答应了。
然后在今天得知了他的小男孩也会抽烟,还飞快地和隔壁刚刚来到A城的摄影师打成了一片。
他的金丝雀在笼子的背后塞满了秘密,可笑于他自己居然一无所知。
作者有话要说: 恭喜霍可乐,贺喜霍可乐,霍可乐从百事可乐变雪碧了!
因为是番外,所以叶夜的新欢注定和正文里的大家戏份不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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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了,就要到收束自己临时发挥的时候了_(:з」∠)_可恶,我还没想好怎么圆!
第124章 过渡
边淩想过把叶夜抓回来。
在他第一次摸到真相边缘,亲眼看到他的金丝雀叽叽喳喳地拱进别人的怀里的时候,边淩的头脑无法避免地被愤怒和嫉妒掌控,浮现出了更阴暗、更冷酷的想法。
叶夜不过是一个学生,一个普通家庭的孩子,倘若他真的要做什么,可以预见的是,叶夜必然是不会有任何反抗余地的。他可以把他关起来,锁起来,拷起来,不见天光的地底与无法预估的时间足以消磨掉任何一个人的浪漫想法。
边淩当然知道怎么做可以成功。
但他什么也没做。
他生在富贵人家,自出生起便高人一等,接受了严苛的教育,拥有健全的人格。他知晓普通人在权势之下毫无抵抗手段,所以才不更会用这种肮脏的手段去支配一个学生。
边淩不期然地想起他听过的一个故事,那时候小朋友还蜷成一团窝在他的腿边,下巴也向前搭在了自己的膝盖上,像是一只灵巧又温驯的小动物,笑嘻嘻地与自己分享了手机里看到的个荒唐故事。
时至今日,边淩理所当然地不再记得里面的具体情节,之所以还有印象,也只是因为他不比喜欢里头哪些注入强取豪夺、逼迫就范的情节。所以,当然,即便他此刻因为叶夜的背叛与欺瞒而感到恼怒,他也不会选择去用权势迫使他作出选择,亦或者卑微地乞求他的垂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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