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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页
    顾奕笙无可避免地感到恐惧。
    他的动摇和惊慌那么明显,甚至无需多细心就能尽收眼底。
    于是周舟意笑了起来。
    “顾老师,你可能不知道,捅肩膀是死不了人的。”
    他分明也才刚刚跨过十八岁,肩膀瘦削,脊背单薄,却能面色不改地拔下了插在肩头的水果刀,说话的语调还带着丝冷而轻的笑。
    “还是我教您吧。”
    再之后的事,顾奕笙其实记不太清了。
    他本就失血过多,头晕脑胀,仅仅只是凭着一口气才能站在门口,所以在周舟意说完那句话挥拳打来的同时,顾奕笙的记忆就断了层。
    他只记得他们俩互相扭打在了一起,或许是因为某种濒死之前的求生本能,亦或许是因为自己再一次摸到了那把丢弃在地的水果刀,顾奕笙并没有输,他不停地尝试着反击,也确实成功过几次。
    其中的某一次。
    顾奕笙模糊地记得。
    在这几次短暂胜利的其中一次,有什么东西从周舟意的口袋里掉了出来。
    而后有一个熟悉声音似乎从房间的哪个角落里急促地传了出来:“顾奕笙!!”
    他下意识地抬起头去寻找声音的主人,可他那时候已经看不太清什么半米以外的东西了,眼镜早就在挣扎中碎裂,他的视野一半是红的,一半是黑的,看什么都带着模糊的剪影,像是场糟糕的噩梦。
    那个声音说:“砸坏那个手机!”
    那一刻,顾奕笙迟钝的大脑甚至没有办法去理解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但仍然本能地选择顺从那个声音的请求——他抓起那个手机,狠狠朝墙面砸了过去。
    “啪!”
    ——
    胡叔透过后视镜,看向了坐在后排的先生。
    此时已是午后,阳光正盛,他刚刚从一场散场的宴会接回了先生,车内的空气中还带着未散尽的烟酒气,大片灿烂的阳光也跃过半掩的车窗落在他的脸侧,可先生的神色却仍然冷而沉。
    胡叔知道原因。
    他跟了先生近三十年,自少年时起便照顾先生的诸多饮食起居,如今即便是闭上眼睛都能一一说出先生衣柜里的衣服模样,自然也知道那个漂亮男孩。
    先生有张好皮相,年轻时也曾是许多女孩男孩的追求目标,在胡叔的记忆里,先生的男女朋友也都有过几个,但大多不算长久,而这之中最特别的,大抵就是先生后来碰到的那个年轻男孩。
    胡叔知道他,那男孩年纪小,模样乖,一口一个边叔叔,手指细细长长,听说还会弹吉他。那时候先生爱他,捧着他,走到哪都惦记着家里的小朋友,于是常常差他跑腿送些小玩意儿,博得对方一个亮晶晶,明晃晃的笑。
    彼时胡叔想过先生或许会和他共度余生,可那个男孩却在某个冬日为了先生死了。
    那是一年中最冷的一段时间,先生的身体在从北方回来之后陷入一场反反复复的高烧里,直到回了春,才终于好转起来。
    之后又过了三年,胡叔再没在先生的身边看到其他情人,直到——
    直到叶夜出现。
    先生爱上了他,就像爱当初的那个小男孩。
    他和之前的那个男孩有些像,又有些不像,胡叔心里有过疑惑,但也识趣地没有将任何疑问问出口,而是一如既往地替先生帮对方准备一些小小的礼物,再得到对方眉眼弯弯的道谢。
    胡叔想,这样也好,先生又能开心一些了。
    但这日子并没有持续几天,甚至有些出乎预料的仓促了,某个雨夜之后,叶夜没有再出现在先生的面前。
    也是从那天起,先生的心情再一次跌入了谷底。
    胡叔无声叹气。
    汽车停在了一个红灯之前,胡叔正在斟酌着自己是否需要找个轻松点的话题时,忽然听见了一声清脆的提示音。
    胡叔下意识地抬眼透过后视镜去看,便瞧见先生从兜里拿出了手机看了一眼。
    而后皱起了眉。
    汽车里的气氛蓦地急转直下,胡叔看到先生沉下了脸色,拨通一个电话,声音像是含了冰:“在哪?”
    那端似是回了个地名,先生简短地应了一声,透过后视镜给胡叔打了个掉头的手势之后,又拨了另一个电话。
    “叫两个人去安厝路口。”先生说,“马上。”
    胡叔心下明了,也加快了速度,几分钟之后,便和先生在路口看见了叫来的两人,和戴着墨镜小心凑到边上的年轻男人。
    年轻男人推了推墨镜,抬手指了指面前的一栋破旧居民楼,声音轻轻地说:“他自己上去了,好像是那个顾老师的家,我不方便跟,但打听过了,在六楼,靠右边的门。”
    胡叔看见先生略略点头,说了句辛苦。
    年轻男人迟疑地又问:“...是,是发生了什么吗?”
    先生垂眼看他一眼,并没作答。
    他们走上楼,胡叔敲了敲门,却没有得到回应。
    先生皱眉,难得地带出一分烦躁,索性后退两步,对另两人说:“踹开。”
    他们进来的或许正是时候。
    公寓不大,一眼能够从头望向底,连带着那个倒在房门口地上昏迷不醒的青年、满脸是血回身看向他们的年轻男孩以及——
    先生的眉宇略松了下来。
    ——叶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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