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想来,自己带着何苹在城里吃大餐,却把伤员丢在家里吃剩饭,好像不太厚道。沈釉莫名有点心虚。
林景珩被他小心的扶着,胳膊挨着胳膊,身体贴着身体。上台阶时还重心不稳,‘不小心’撞到了沈釉的肩膀。好容易把人送回东屋丢炕上,沈釉耳朵都红了。
能为了看被锁的耽美肉而去特意寻找其他阅读途径,可以想见,沈釉并不是很直。更何况林景珩还是长在他审美点上的一个人,有点犯规啊。沈釉摸了摸鼻子,觉得不能放任自己乱七八糟的情绪滋生:“……明个儿我帮你买副拐吧。”
林景珩这时候倒做出一副正直的感激样子:“那真是太感谢你了。”
沈釉摸摸自己的肩膀,再摸摸自己的胸口,觉得不太妙。
某着名情感博主曾说过,如果你对一个男人产生了怜爱,你这辈子就很难跑掉了。
沈釉给林景珩热了鸡茸粥,还配上了一小碟子糟鱼。这糟鱼是在城里买的成品,因为答应了何苹要做糟鱼煨肥鸡。
糟鱼煨肥鸡是出自清代《调鼎集》里的一道菜,现代已经很少见了,沈釉也是翻书翻出兴致,才照着学做,没想到今日还用上了。
肥鸡分切四股,直接用黄酒煮开,撇去上头的浮沫黄油,捞起去骨切块,仍然放回锅里。糟鱼去糟去骨,也放进锅中同煮,还可加入鲜笋或清粉笋、香苑。及至煨得鸡肉尽得糟味,肉质嫩滑软烂。
这其中除了火候,糟鱼的选择对味道的影响也是至关重要。糟鱼比较有名的派别有东平糟鱼、酂城糟鱼、湖口糟鱼等,沈釉以前喜欢用濮阳糟鱼,现在手头却只有菜场随便买来的凑合一下了。但整体来说,不比城里那家酒楼做的差。
沈釉尝了一口,默默在心里给自己比了个赞。鸡肉十分入味,软烂又不柴,这才是肥鸡应该有的样子!沈釉向来喜欢吃这种不费牙的食物。
这种硬菜就得配米饭啊,并且要蒸大米,而不是古代奇奇怪怪的水饭!一口气能吃两碗!
他先给何苹送了一份,得到了何苹暴风雨般猛烈的夸奖,又给林景珩送了一碗来试菜。
林景珩还是第一次吃糟鱼。糟鱼在古代是穷苦阶层的宠儿,寻常老百姓,尤其是货郎、车夫这样干苦力又能赚上一些的人,忙了一天,打上二两酒就着一包糟鱼,是最美妙的时光。而对于林景珩这样的世家子弟来说,糟鱼却是登不了大雅之堂,故而见所未见。
但是沈釉做的糟鱼煨肥鸡,糟鱼本身的异味和苦腥味已经荡然无存,只有爽口醇香。
“怎么样?”沈釉盯着林景珩一张一合的嘴巴,等着他的反馈。
林景珩放下筷子:“很好吃。”
“真的吗?”沈釉得到他的肯定简直心花怒放:“你见的世面多,觉得以我的手艺,开个食肆酒楼,能不能行啊?”
林景珩有点惊讶:“你打算自己开店?”
这个时代要不是家里实在过不下去,女人和哥儿是不会出来抛头露面的。沈釉……林景珩这才想起,这哥儿虽然在村里人缘不错,却一直独居,应该是家里也没有别人了。不禁有些微微心疼。
沈釉点点头:“是啊,我今天在城里看了看别的酒楼,好像也就那个样子。我这个手艺,不说超过别人,至少不会太差吧?”
他笑眯眯问眼前的男人:“你觉得我会成功吗?”
林景珩心中一动,温柔的看着沈釉,语气却坚定无比:“会比成功更成功。”
沈釉提了剩下的糟鱼煨肥鸡去了带村长家,跟村长说自己想去城里开个店,寻求他的帮助与支持。
他之前跟牙人交谈也有所了解,古代毕竟不是法治社会,有宗族村子在背后撑腰,比较不容易受欺负。况且要开个大点的店铺,自己一个人肯定忙不过来。俗话说肥水不流外人田,要是村里人有那个意思,来店里帮忙沈釉也不会亏待了他们。
他可是有一千六百两的男人!且相信自己绝不会止步于此!
且对于沈釉来说,村里人肯定要比外头不知根不知底的值得信任。
村长和林景珩不一样,村长就是那种喜欢二两小酒配糟鱼的普通老百姓,闻着味儿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连忙把自己珍藏的汾酒拿了出来。但他虽然被美食折服,却并不赞成沈釉自己开店。
就好像没个时代的老人总有老一辈的看法,村长认为沈釉现在有那么多钱,买些地佃出去,或者在城里买铺子租出去,在家躺着收钱不好吗?为什么要出去抛头露面呢?
这釉哥儿近来行事,越发不像个好人家的小哥儿了!
沈釉怎么好解释?他也想在家躺着数钱,可是不是他赚来的钱,不算积分啊!没办法,他就是个操劳命!
虽然不赞同,但村长也不能抱着沈釉的腿不让他开店,他也管不住沈釉啊!沈釉既然下定了决心,村长还是答应帮他在村里挑一些帮工,毕竟对于村里人来说,也是多一份进益。
两筷子糟鱼、两口小酒下肚,村长逐渐飘了起来,又开始操心起沈釉的亲事:“之前那个走了就不提了,这回你又领回来两个,我听你那些个婶子背地里嘀咕来着,你是不是喜欢他们?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踏实一点!那城里头的人家是那么容易进的吗……”
沈釉心说这村子是有多开放,还喜欢家里头的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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