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他身后走出来一男一女,约摸四十多岁,两人手里都有武器,尤其男人身材高大,手里还端着一把枪。他们远远地站着,男人把枪竖了下来,枪口对着地,女人则开了口,说:“谢谢你们救了我家孩子。”
废墟里的三人相互看了看,陆志飞提着枪缓缓从墙后面站了起来,远远地朝他们点了点头,说:“都是凑巧,不必客气。”
女人看着他们,似乎在犹豫要不要过来。陆志飞却无意跟他们搭讪,说:“我们只是路过,马上要走了。”
女人便停下了,她旁边的吴元上前两步,把一小包东西放在路边的一块砖上,说:“我爸妈说,这是我们的一点心意,请收下吧,我们也要离开了,再见了。”
陆志飞张张嘴,却没有说什么。那边吴元把东西放下后,就转过身,一家三口朝巷子另一边走去。
卢志和也从坑里爬上来,和陆志飞并肩站在一起,目送他们离去。那三人走了几步,女人回头朝这边看了看,忽然又停下来,远远地喊:“是卢医生吗?”
卢志和顿了顿,眯着眼看她,女人又说:“请问你是卢医生吗?阿和?……你给我做过手术的,还记得吗?”
卢志和紧盯着女人,迟疑着说:“你是……”
女人丢掉手里的棍子,扯下头上的帽子和围巾,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碎砖烂瓦走过来,在离他们七八米远的地方停下,看了卢志和一会儿,露出了悲喜交加的神情:“天哪,阿和,真的是你!昨天我躲在墙后面远远瞅了一眼,就觉得像是你,没想到还真是!还记得我吗?我是朱云啊……”
久远的记忆从卢志和脑海中缓缓浮起,他看着面前有些憔悴苍老的女人,眼眶也渐渐湿了,“云姐?是你吗?你还活着?太好了!你这是……”他看看她身后的那两人,说:“找到丈夫和儿子了?”
“找到了!”朱云哽咽起来,说:“我运气好,咱们分开不久就和他们碰上了。阿和,你这是也找到家人了吗?真好,真好啊!我早就说过,你这么好的人,老天爷要是不保佑,那真是瞎了他的狗眼了……”
第29章 朱云
卢志和认识朱云的时候, 乱世刚开始不久。他们混在一群四处寻找基地的人当中,从一个地方逃到另一个地方。在危机四伏的路途中,两人逐渐熟悉了起来。
真正有交情是在后来。行到中途,朱云的阑尾发了炎, 疼得几乎死掉。那时城区和乡镇到处都是丧尸, 人人都在逃命, 药品和食物比金子更珍贵。除了她女儿和刚认识不久的卢志和, 没人愿意多管闲事。在转移时, 人们毫不客气地抛下了这个病患。
最后是卢志和带着这娘儿俩,冒险在附近寻找到一家小医院, 又冒更大的风险帮她做了阑尾手术。没有麻醉师,没有合适的医疗器械,他一个人硬着头皮完成了从消毒到麻醉再到手术缝合的全过程, 总算让朱云从鬼门关捡了条命回来。
后来他才知道,朱云也带着女儿在寻找亲人。之前朱云一直陪女儿在初中读书,丈夫和儿子则生活在另一座城市,周末才能团聚。没想到世道说乱就乱,一家四口还没来得及到一起, 就这么散落在了茫茫人海中。
因为同病相怜, 又有救命之恩,朱云赶着认卢志和当了干弟弟, 三个人相伴着走过一段艰难的路程。后来,在一次丧尸攻击的混乱中,他们分散了, 之后就再没见过面。末世里人们都是这样,每一次见面都可能是最后一面,毕竟谁都无法保证,在下一段路途里自己还能不能活下来。
在废墟的砖墙前,朱云紧紧握住了卢志和的手,好半天才松开,两人相对唏嘘,卢志和想起她那个比九月大不了几岁的女儿,说:“怎么没看到婷婷……”
他停了下来,看了看朱云的神情,没有继续说下去。
“两年前就没了,被丧尸挠了。”朱云擦了一把脸上的泪水,说:“我今早寻着元元的时候,听他说有人救了他,还给他吃的,我就越发觉得是你。阿和啊,真不知道要怎么谢你,你都救我们家两条命了……”
“云姐,别这么说,”卢志和说:“都是凑巧碰上了,能帮一把就帮一把。”
“是我们运气好,才会碰到你们这样的人……”朱云突然想起什么,又回头说:“大齐,把我的背包拿过来。”
她身后那个沉默高大的男人走了过来,一手提枪,一手提着背包,吴元也捡起放在地上的东西跟了过来。朱云接过背包,在夹层里翻了好一会儿,找出一个小布包递给卢志和,说:“阿和,那次咱们分开时,我在地上捡着了这个东西。我记得以前看到你挂在脖子上,应该是很重要的东西,我就捡起来收着了。原本想着也不知道能不能还给你,如果咱们碰不上了,我就权当留个纪念。没想到还真有物归原主的这一天,喏,你看看是不是你掉的……”
卢志和接过来,打开布包,看到里面的东西,不由怔住了。
布包里放的是他以前挂在胸前的那个戒指,一个很简单的铂金素圈。那是陆志飞送给他的订婚戒,内层刻着两个人名字的首字母,HF。他原本以为它永远地丢在了逃难的路上,没想到兜兜转转又回来了。
他把戒指紧紧握在手里,红着眼圈说:“谢谢你,云姐。”
“谢啥啊?”朱云又在脸上抹了一把,说:“阿和你听我说,我们这几天一直准备动身往南边去,听人说,往南走,靠海那边有一处基地,有军队,有很多人。很安全,还有食物。我们想去看看。你们要不要一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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