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剧场·要是本文用网游世界的方法来表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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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欢喜·二合一
——这已经是杜云歌不得不跟着秦珊珊一路往塞外行去的第三天了。
从那天往后, 秦珊珊果然再没对她有什么逾矩的举止, 除去无论如何都不愿意放她走之外,真是鞍前马后伺候得无微不至, 哪怕是换作妙音门自己的人来照顾杜云歌的话,估计也不能再好了。
秦珊珊这么多天来看杜云歌是越看越喜欢、越看越心爱。在这个世道还能有颗好心肠的人怕是不多了,她自己先不说,能统率一族的人绝对不可能是什么良善之辈;就连她那个多年不见的表姐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还在乌扎卡族里不会武功只能吃苦的时候, 就能让一帮以欺负混血为乐的臭小子见了她都恨不得绕着道走。两相对比之下, 便愈发显得杜云歌简直就是个在夹缝里艰难求生的小可怜了。
而且杜云歌除去长得好看之外,谈吐也又讲究又文雅,一举一动都好像是比着最标准的中原仕女的模子教出来的一样,也怨不得明明天下美人如此之多, 但是能名声远扬到此等地步的,也只有妙音门门主杜云歌一人。
哪怕秦珊珊对中原这边的诗词歌赋之类的只是略知一二、也就能拿那么没几首曲子糊弄一下,和杜云歌说话的时候也能感到如沐春风, 只觉面前的姑娘的每一句话都是正好说在心坎上的那种熨帖,真是再招人喜欢不过了。
为了躲开薛书雁的追寻, 秦珊珊是费尽苦心, 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说赶路就赶路, 行程是丁点儿的规律都没有, 睡觉的时候都是在马车里蜷着身子谁那简直太正常不过了。短短几天下来, 连带着被迫一路奔波的杜云歌的神色都格外憔悴了几分, 看得恨不得把天下美人都当成是自己的红颜知己的秦珊珊好一阵心疼,当晚终于有了落脚歇息的打算。
只是她的警惕性很高,即便整整三天了都没有半点薛书雁的信息、应该是被甩掉了,她也丝毫没有放松的意思,还是带着杜云歌进了胡人自己开的客栈里歇脚。
妙音门的生意遍及大江南北、三教九流,哪怕是最北边的天山脚下的小破客栈、最南边的蛮夷之地里的行脚商,恐怕都有妙音门的人,而住在胡人自己的店里的话,虽然吃住上可能要略微委屈杜云歌这个传统的汉人一下,但是至少信息的封锁性绝对要比别的任何一家客栈都要好。
胡人嘛,重情义,除去对混血过分暴戾冷漠的态度之外,对自己人是真的好。要是薛书雁真的追上来了,哪怕她拿着刀威胁这帮人,他们也不会把自己人的行踪对这个混血透露半分出去的,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是妙音门的薛书雁又怎样?名声远至塞外的是“妙音门的薛书雁”,可不是她这个半胡半汉的混血。
也亏得妙音门对这件事封锁得极好,寻常薛书雁下山的时候也快去快回,还要戴上斗笠遮掩;汉人的行脚商们又不是武林中人,消息不灵通,不知道薛书雁是混血这件事;偶尔有那么几个听说过丁点的消息的,在面对胡人的时候也要下意识给自己这边的人长脸,隐瞒不报,所以竟然没有多少胡人知道薛书雁竟然是个混血。
要是他们知道了薛书雁竟然是个混血的话,他们才不管妙音门的那套“上了忘忧山便与山下的一切琐事都再无干系”的这套规矩呢,胡人什么时候守过规矩?肯定是要把薛书雁逼回他们那边给胡人效力的,胡人在对待混血这一事上倒是有自己的章程起来了:
哪怕在自己族里活得都不像个人、被糟践得都有求死的心了,那也是断断不能落在外人手里的。
杜云歌本来就不太习惯胡人的用具和食物,更别提还吃了这么些天了,眉目间都有了点无精打采的感觉出来。等完全就是胡人口味的手抓羊肉和烙饼端上来之后,杜云歌脸上那种恹恹的神色便尤为明显了,在汉人的概念里,这些东西是万万不能当做晚饭来吃的。
她看着这些油腻腻的东西叹了口气,转向秦珊珊小心翼翼地问道:“就没有别的东西可吃了吗?”
当这样恳求的、楚楚动人的神色出现在此等美人的脸上的时候,是个审美正常又并非铁石心肠的人就不能拒绝。于是秦珊珊赶忙问道:
“你要吃什么?”
杜云歌想了想,道:“我进来的时候看见隔壁客栈里靠窗那边有人在吃杏仁豆腐,突然就感觉想吃点甜的了,能不能让你的人去隔壁问问他们有没有外带?”
这又不是什么难事,秦珊珊便吩咐了下去,不一小会,一碗盛在青瓷碗里的杏仁豆腐便被送了上来,碗上还额外扣了个碗,一揭开上面的那个小一点的盖碗,青瓷碗里盛着的这碗糖水便显露出真容来了。
送杏仁豆腐上来的也是个胡人小二,愈往边塞之地走,这种连下人都是胡人的店便愈发多了起来。他对着秦珊珊谄媚地边笑边叽里咕噜地说了一大通的话,完全忽视了杜云歌这个汉人,杜云歌会的胡语也不多,即便已经聚精会神地去听了,也只能模模糊糊地听出个类似于“亲自”和“检查”这样的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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