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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记得了,谢谢阿施。”
    他这一生的命是真真不好。小时候云家就已隐隐有了败落的迹象,后来更是在权力倾轧之下葬身官场,成为了无数新贵踩着上位的垫脚石,可怜多年名门一朝沦丧,堂堂云家嫡子只能流落塞外,却也半句怨言都不敢有。
    ——雷霆雨露,皆是君恩。
    后来他误入了乌扎卡族的地盘,能够让他活命的竟然是他偷学的那些微末之技,精心修习的那些忠义道理、文韬武略全都只能埋在心里,便颇有点讽刺的味道了。
    这多少年来,他日日夜夜不敢有一刻懈怠,更不敢擅自求死,既然逃不出去,便要一心一意等着妙音门门主在机缘巧合之下前来,或者妙音门的行脚商能把他的消息和杜婵娟的玉佩一起带回去。
    既然等到了……便什么都值得了,什么别的念想也没有了。
    除了这个小姑娘。
    “你去求妙音门门主,让她带你回中原吧。”云守义的声音越来越低,宛如梦呓了:
    “妙音门素来要为天下女子做主,你是个要强的姑娘,若去求她,她定然是愿意的。再不济,去求求妙音门的副门主也好。”
    阿施的心里越来越慌,她小心翼翼地一伸手往云守义的鼻下一探,当即便魂飞魄散,此人已然是出气多进气少,连鼻息都是冰凉冰凉的了,也不知道是什么还能撑着他继续说话:
    “我病已至此,死不足惜,可你不一样,阿施。你正在花儿一样的年纪里,又何苦在这苦寒之地虚耗青春呢?”
    “上得忘忧山去……学一身好武功,好生、好生活下去罢。”
    他强撑着说完了最后一句话,便完全没有了生息,往一旁狠狠地栽倒了下去,骇得阿施一瞬间都忘了控制自己说话的音量,一声哭喊便直直冲出了喉咙:“先生啊——!”
    然而云守义已经什么都听不见了。
    都说人死前会有个走马灯也似的东西,可或许是他病的太重了的原因,不仅什么都没看见,也什么都没能听见,到头来唯一能想起的,竟然是他在看闲书的时候看到的一段不知从哪里摘录的祭文:
    金石可朽,言弗忍忘。冈陵可移,义弗忍伤。永谢膏沐,魂离室堂。欲拯何及?举族悲惶——
    行高千古,事昭一乡。
    薛书雁想了想,还是跳了下去,落在了泣不成声的阿施面前,问道:
    “那么你要上忘忧山么?”
    阿施被突然出现的薛书雁狠狠吓了一大跳,本来就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她当场就打起了嗝,一边哭一边断断续续道:
    “不、不去。我喜欢先生,先生既然死在这里,我便要陪他在这里一起死。”
    薛书雁乍闻此言,怔了怔之后,认认真真地把这姑娘的面容端详了一遍,便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
    阿施是个胡汉混血。
    虽然从她的五官上找不出什么胡人的过分深邃的轮廓线索来,但是她的眼珠分明是琥珀一样的浅色,平常低眉垂眼的时候尚看不出什么来,但是只要她一正眼看人,便什么都藏不住了。
    胡汉老死不相往来,就连胡汉混血,便也要比单纯的胡人和汉人天生要矮上一头,要是一个胡汉混血真的把自己的一番心意对着不是混血的人说出来的话,可能不仅一番心意没能传到,还会被嘲笑和厌弃;即便对面那人接受了,然而大环境下对胡汉混血的不认可却也难以在短短一时内便消失殆尽,必然要连带着那个胡人或者是汉人,都一并被自己原来在的那个圈子给排斥出去了。
    这也是薛书雁这么多年来只能暗暗守望、下山之后更是克制尤甚的最主要的原因。除了杜云歌不开窍之外,薛书雁更担心的是妙音门的百年清誉与数代传承,绝对不能毁在她的不慎上。
    江湖人们虽然不会在明面上八卦,可能碍着眼下势大的妙音门的面还会夸她们几句,说什么“天作之合”,说什么“好生般配”。但是人不管怎么活也都有死的一天,等她们老了之后,这妙音门难道就要这么背着隐藏在和平的假象下的无数暗流,传到后辈的手里么?
    ——万万不可!
    就算她真的一不小心没能克制住自己,也万万不能让杜云歌去担那个“引狼入室、私通混血”的不好的名声!
    薛书雁看着还在那里哀哀痛哭不止的阿施,感觉恍然间便看到了另一个自己一般,感慨万千之下却也什么都做不得,只能简单地嘱咐了一句“小心”,便继续远去,要追上已经走远了的杜云歌和秦珊珊了。
    她走了之后,阿施又哭了一小会,稍稍平复了下情绪,才小心翼翼地把云守义的尸身给放平在了地上,用尚且算得上干净的枯草掩住,随后偷偷摸摸地出了帐子,想去捡一些柴火来。她打算趁着今晚大部分的乌扎卡族的人都去看阿扎马特娶亲、不在这里,赶紧把她的先生给火化了,要不的话,按照塞外这些胡人的习俗,不管死的是怎样的人,都要扔出去葬身狼腹。
    她的先生这半生流离下来就足够苦命了,却又是难得的一身正气,怎么能便宜了那些塞外的畜生?!
    然而阿施前脚刚偷偷摸摸离开,后脚就摸进来一个人,虽然用破布蒙了头脸,但是从身形上来看依然能分辨出来这是个窈窕的女子。她倒也不怕死人,往云守义的怀里一摸,就找到了那块刻着他的姓名的简陋的木片小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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