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讨要夸奖的时候说,我这篇文,结得十分漂亮,不算拖拉,也并不很急促,想说的都说完,亦未到相看两厌的时候。
但在我真正敲出“全文完”三个字的时候,因为我脸上的失落,变得十分不漂亮。
我不止一次说过,再写这篇文,是个意外。原本它应该结束在第一章 ,有头无尾地消失掉。没有十九,没有阿音阿罗,更没有后面形形色色的人和故事。
将它续写的不是我,是“惦记”。是有一个人在几年以后告诉我,七七,我很想看继续写《问棺》。而另一个人说,我也是。
我一直十分感念时间带来的东西,因此这篇文的主题,就是时间。
它是沧海一粟,也是恒河沙数,是短短一年,也是开天辟地,是春秋战国,唐宋明清,也是近代与现代的交叠。时间的碰撞产生了瑰丽的生命力,其实操纵时间的从来都不是法术,可以是文字,可以是想象,还可以是一些被我们称之为“永恒”的东西。
我曾经无数次设想过它的完结,或许是在四月,或许会在十一月,但我没想到是在这个时候,在这一个特殊的环境里,在一份特殊的心境下。
但我想,它并不妨碍什么,因为它的另一个主题,是浪漫。
它不生长在四月,也不生长在十一月,它生长在任何一个季节,长在温柔里。
我说的浪漫,不是李十一,也不是宋十九,不是阿音或者阿罗,而是每一个真心喜欢《问棺》的人。
因为你们包容且共情,包容我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听一些无稽之谈的虚假事,在不认真的世界观里,仔细辨别为数不多的真心话。
因此,十分感谢你们。
我一直都觉得,相比一个成熟完整的作品,追文交流的过程更值得纪念,让我坚持的也正是你们的坚持与鼓励。它是一个相识相知的过程,珍贵在于再难复制的“及时性”与“相互性”,即便往后有人再看到这篇文,也像一场迟到的会面,我不会再像如今一样投入地、大开大合地感同身受,恐怕也只能说一句:谢谢。
所以,这篇后记不给后来人,只给一路陪伴的你们。
有了起因,有了感谢,最后应当是再见。
再见,李十一,宋十九,阿音,阿罗,涂三平。
五钱,涂嫂子,涂四顺,小青蛇,小纸人。
夏姬,阿春,阿婉,阿棠,讹兽,木莲,木兰,颜娘,阿白,芸芸,憨园,虚耗,阿平,狌狌,秦将军,阿桃,长恭,春萍,小豆丁。
还有友情客串的雨师妾。
其余的话,就都在文里,我想你们能找出那一句。
希望你们能找出那一句。
第110章 番外一·傻子
说是四九城的城南有户人家,男人从前是替官老爷装烟丝的,后头官老爷绞了辫子,也没心思再抽大烟,男人便支了个烟摊儿,就在南三十条的胡同口,旁人叫他烟摊吴。
烟摊吴的媳妇是傻的,有一回替男人守摊儿,竟坐到了猪肉贵的铺子上,人问猪肉二两几个钱,她说您好什么烟。
这笑话在街坊邻里口口相传,一半是因着日子没什么奔头,一般是因着烟摊吴的傻媳妇长得俊。
有多俊?没文化的市井泼皮们形容不出来,却总要在她路过时吹响几个哨音。
我见到她时,她已经算不得漂亮了,三十几的年纪,头发白了一小半,鬓间以黑卡子别着,脑后总是乱糟糟的,参差不齐地杵在颈间,说是做饭时不当心烧了头发,索性给了两剪子。
她爱穿一身淡蓝色的棉袄,露出里头土黄色的内衬,有时连猩红色的汗巾子也在外头半截,同她说着话,鼻涕便要下来,她将手掌的根部顶起来,在人中处摩擦两下,又在衣角上揩两下。
不晓得是不是这么个缘故,她衣裳的颜色总是深一团浅一团,比牵着的娃娃还邋遢些。
她牵着的女娃不过三四岁,不似她的傻阿娘,生得机灵又伶俐,一双眼骨碌碌转,笑起来似捏圆的糖雪球。
街坊邻里都喜欢。
我想,师父也是瞧这孩子喜欢,才总来瞧阿清。
阿清便是烟摊吴的傻媳妇,大名易水清。易水清,清水易,我翻来覆去地嚼,觉得这名字很是动听。
师父时常来看她,有时在太阳底下虚着眼,有时在阴雨霏霏里撑着伞,但总在那个墙根儿处。
然后将手里拎着的猪肉递给我,差我送上去。
有时也是半只烧鸡。
唯有一壶酒,在手里晃了又晃,作了许多伸出又收回的动作,始终未交给我。
我想也是,傻子喝不得酒,喝了怕撒酒疯。
有一回,烟摊吴家的小姑娘被几个浑小子扔了泥球,说她有个傻子娘,阿清搂着她直哭,师父这才上前,却在近前处犹犹豫豫地住了脚,好一会子才将余下的两三步迈过去,她蹲下来,裙子盖在泥团子里,喊她:“阿清。”
我头一回晓得,师父的嗓子可以如此温柔,像她最钟情的西山铺子里的酒。
阿清抽抽搭搭地抬头看她,鼻涕又流了下来。
我们干倒斗这一行的,最不怕脏乱,可我却没想过,师父会伸手拦住阿清揩鼻涕的动作,然后用手指替她仔仔细细地将面上的涕泪抹干净。
刚拜师时,师父让我踩着凳子做饭,我被烟呛得直流眼泪,师父也只是扔一块灰布给我,说:“当心些,莫落到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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