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没办法谁叫自己顶着人家亲妈的壳子呢,原主自觉对这个女儿亏欠良多,现在换成自己了,自然要想办法帮着日子好过点才是,而帮着落个户口解决心蕊小姑娘读书的问题,提供个住处帮着一起带孩子就是她这个老母亲目前所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了。
这倒不是说离了方凌的帮忙,这母女俩就没办法生活了,毕竟手上还有个几十万呢,在哪儿不能读书不能住呢,只是马玲玲总不能坐吃山空天天蹲在家里,而一个上小学的小姑娘显然也并不合适一个人上下学自己照顾自己,马福贵两口子虽说能过来搭把手吧,但一个在村子里生活习惯了偶尔来城里小住还行,这要长期呆这儿可真不是那么好适应的事情,再说两口子在家里还种着地养着家禽家畜一堆东西,这在老家还能给闺女补贴补贴想法子多攒点钱,要是来了城里了,到处都摸不着头脑,挣钱什么的可就是痴人说梦了。
这么一盘算,倒是住在方凌这儿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了,孙女有地方读书,接送孩子上下学什么的也有人能搭把手。
当然了,这是在可选择的情况下择优决定的,要是没亲没故的,办法也总是人想出来的,别说手上还有积蓄,就是真的带个小姑娘净身出户了只要肯干活也不会饿死,只不过虽说都是生活,但不同的活法,生活质量自然也不一样。
至于马玲玲呢,当初扛着压力带着女儿离了婚,就打定主意以后一定要让孩子过上好日子不再让老父母替自己操心担忧,可满腹的雄心壮志几乎就要折戟于孩子读书这件事上去了,既离了婚改了姓总不好还让女儿在原来的地方读书,可没房子没地方落户,她又不愿意让孩子将就,旁的能将就,读书这种事情怎么能随意?
所以虽然很不好意思但还是厚着脸皮带着女儿搬进来了,没办法,她总得出门赚钱去,一天来回八趟的接送,总有不凑手的时候,她又不放心把孩子交给外人,就只好麻烦亲妈了。
不同于妈妈的想东想西,小心蕊倒是对于住到外婆家这件事接受良好,毕竟周末放假的时候已经过来住了好几回了,不仅小区周边的环境就是院子里的小猫咪都熟悉了很多,还有那些花啊果啊蔬菜什么的,以前每回来,小家伙都要视察一番,这搬进来之后倒是免去了小人儿的牵肠挂肚。
早上马玲玲起床做早饭送女儿上学然后自个儿上班去,方凌呢收拾完家里之后就溜达着去买菜,到了中午的时候把小孙女接回来,睡了午觉再把孩子给送去,到了晚上放学再去往家里接,虽然劳动量看着大了许多事情多了,但幸好学校离小区也就二十来分钟的路程,尚不算远,除了时间被捆死了以外其他的倒都还好。
马玲玲做姑娘的时候是个娇生惯养不能吃苦的,可结婚生子这些年早把往日的那些个脾气给改了,手脚勤快人也爱干净,空闲的时候就在家里洗洗刷刷,休息天的时候更是差不多包揽了全部的家务,就是老太太一天到晚正儿八经照顾院子里的流浪猫这事,虽然她对这些个小东西不感兴趣觉得又脏又浪费时间精力纯粹是瞎花钱,但老妈都喂了多少年了,闺女也喜欢,她也不会说些什么扫兴的话,逛菜场看到小鱼小虾碎肉什么的也会往家买给小家伙们加餐解馋。
她前面几年一直都是在卖衣服,对于如何经营一家小服装店这件事算的上是颇有心得了,毕竟一开始开店的时候生意冷冷清清没几个人上门连房租水电都挣不出来到后来生意一点点变好能挣钱营利了,这中间都少不了她的付出与努力,为了把店盘活可废了不少功夫,这离了婚那个经营了好几年的店铺也没了,老实说,马玲玲还挺不舍得的,都是自己的心血呢。
不过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老店没了自己还能开新店,马玲玲自是恨不得立马就能开个新店日进斗金的,只是手里的钱就那么些,也不能莽撞行事,不然要是前期又不挣钱或是亏本什么的,自家闺女岂不是要受苦了。
一番考察之后,她的新工作直接找在了仓市火车站附近,那儿有着仓市有名的批发市场,各类鞋帽家纺日用品聚齐,分属不同的商城,因着批发零售都有,客流量十分庞大每日里都是乌泱泱的一堆人,逛街的看货的到处都是人头。马玲玲以前来这边进过货,但是对于这里的生意到底好不好做还得实地考察一番,再说好商铺也不是想有就有的。
虽然离家远工作辛苦为了多卖货常常喊得嗓子都哑了,不过一想到能多挣些钱早点盘下个合适的铺面,自己的生活会越过越好,马玲玲就觉得生活更有奔头了,每天风风火火忙个不停。
小心蕊换了新的住处新的学校,很快也交到了可以一起上下学一起讨论作业一起玩耍的小伙伴,父母离婚这件事似乎也并没有造成多么坏的影响,作为一名三年级的小学生,虽然对父母离婚这件事懵懵懂懂不是很能理解,但是妈妈仔细解释原因过后,小姑娘也就接受了,既然改变不了,那她当然是要跟妈妈住在一起的,哦,不,是和妈妈外婆住在一起,外婆的院子里有花有菜还有可爱的小猫咪,小区里还有一些自己不认识但是笑眯眯的看着很慈祥的老爷爷老奶奶。
总的来说,对于搬家之后的新生活,母女俩都还是挺满意的。
至于方凌,大概是因为她提前做好了最坏打算的缘故,发现家里人多了之后除了有时候会有些不方便和吵闹,大多数时候日子还是不错的,还会时不时的有些小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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