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知安道:“好像,还真有可能!”
然后就转头看他妈,“妈,反正大嫂她爸妈都没了,能管住她的人不在了,大嫂的心也不在咱们家。我瞧着,她作了这么两三年,大概就是想要叫咱们家做恶人,离婚送她走。这样咱家给的聘礼,她就都不用还了,她自己还是个受害者。
大哥写信都说了,部队那些兵们训练辛苦,都想要升职,就是想做了副连,就能接家属过去随军。大哥好容易做到了副连,大嫂能随军了,她反而一点都不高兴,还害怕的把性子都给改了,从前只会偷懒,现在什么活都干。
咱们不如就做个好人,叫她跟大哥离婚好了。大哥的工资不是也涨了吗?之前那份彩礼,就当是丢到狗肚子里去了,咱不要了,也别叫大嫂在咱家里住着,我瞧着就怪渗人的!”
而且大嫂从来都是把他和小妹当空气了,最近经常对着他们两个念叨,想叫他们两个上进,最好是趁着年轻,跟知青们一起去读书,考个大学什么的,好好出息出息,给村子里争光。
叶知安叶芝芝:“……”他们爱过什么日子就过什么日子,亲妈都只是劝,也没强求,这个大嫂的干嘛干涉他们这么多?
于是,叶知安就非常有心机的盘算着,干脆叫这个大嫂离开他们家好了。
叶芝芝眼珠子转了转,也道:“我也觉得离婚挺好的。只是这件事咱们先别告诉大嫂,等她给家里干两个月活,咱们再给她这个惊喜!”
叶知安顿时哈哈大笑起来,觉得这主意不错。林安芳就该受点惩罚。
毕竟,林爱芳真的太能拉仇恨了,嫁到叶家两年多时间,真心是一点活都不干的。且脸皮厚比城墙,每每叫她干活,她就拿叶知文的工资都给婆婆了,可见是丈夫给她交了伙食费了。既然伙食费都交了,她不干活,这不是正常的?
让她干活也可以,叫丈夫把所有的工资都寄给她。
此时不比后世,一家几个儿女,钱什么的,都要分算清楚明白,一个弄不好,就是要离婚离家的事情。
原身当初把大儿子给送到部队去,就送了不少礼,花了不少钱,给大儿子娶媳妇,这又是一大笔花费。
山窝窝村里没分家的,都是先攒钱给长子结婚,长子结婚完了,再攒钱给次子结婚娶媳妇,等到给最后一个儿子娶完媳妇了,然后才会分家。
在那之前,家里的钱财都是要交公的,当然谁家孩子上学、病了,要走礼什么的,也是从公里处钱。
等到分家时候,父母有多少钱,就把这些钱分给儿女。山窝窝村的人都想得开,通常挑选养老的儿子,不是挑选最大的或最小的,而是挑选最孝顺的。而最孝顺的那一个,会得到其中最多的财产。
山窝窝村里的规矩如此,大部分人都会遵循。当然也有不愿意遵循的,比如倾全家之力,给长子娶了媳妇,长子就闹着要分家,并不肯帮着下面的弟弟妹妹结婚。这种人会被村子里的人嘲笑,可也就只有嘲笑了。
因此林爱芳刚结婚,就闹着要拿丈夫的工资奖金,其实就是在闹着要分家。
山窝窝村里不愁吃不愁喝的,可要把东西换成钱,就要翻越三座大山,原身那时候手里的确有积蓄,但也花出去不少。毕竟,大儿子进部队和结婚,都是花钱的大头。
而大儿子花的这些钱,都是从原身赚的钱里出的。大儿子从前寄回来的钱,大都给大儿子继续存着了。原身受时代和环境局限,显然觉得给儿子娶媳妇是做父母的责任。
原身连个回报都没收着,林爱芳就闹着要大儿子的工资,原身怎么可能答应?
更何况,说句不好听的,万一林爱芳跟人跑了呢?
这并不是没发生过的。
那生了孩子的,都能卷了婆家的钱,跟着情人跑了。林爱芳这没生孩子的,要想收了儿子的工资跟人跑了,原身还真没处说理去。
尤其是林爱芳看着就不像是个孝顺懂事的。
于是原身也就不管林爱芳了,之前她还会把大儿子寄来的钱,给攒起来三分之一,倒是分家,这部分钱会直接分给大儿子,三分之一充公,三分之一给儿媳妇。
——按照原身自幼的生活环境所影响,她这样做并不算过分,尤其是对着没结婚的儿女,他们给家里干活赚的钱,可全在原身这里,只偶尔有个零花钱,大儿子的工资肯定也会自己留一部分,原身也从未过问过。
原身自觉算是对得起大儿子和大儿媳妇了,见大儿媳妇拿了三分之一还不知足,想要大儿子寄来的全部的钱,原身当然不会同意。于是就干脆把这个大儿媳妇当成是个吃白饭的,只管她吃饭和衣服,别的什么都不管。
只是想着大儿子不容易,老大年纪才有了个看中的姑娘,肯嫁给他这个当兵的,到底是没有把事情做绝。
最开始的时候,甚至还叫其他儿女帮着遮掩,不叫老大知道林爱芳是这么个性子。
可惜两三年时间过去了,林爱芳真心把自己当成了个千金大小姐,每天就厚着脸皮来按点吃饭,看着家里其他人做衣服了,就闹着也要做衣服,其余事情,什么都不管,原身才寒了心,跟大儿子说了实话。
叶知文知道真相后,自然恼怒不已。然而原身想着夫妻两个毕竟没有相处过,叶知文又是兵,哪怕已经做了副连,可还是会有人觉得不合适。最要紧的是,军婚的非军人一方,想要主动离婚十分艰难,令许多人望而生畏。因此就和叶知文商量,最后给林爱芳一个机会,让二人真正相处一段时间,再谈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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