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旭带冯景觅到翰富大厦参加饭局,她出门没看黄历,穿了一双浅紫色坡跟的羊皮底小靴子,出门没走几步路鞋子就湿透了,湿透还算了,关键是鞋子设计的时候完全没考虑防水功能,灌进好多雨水。
灌水也还算了,那天还来着例假。
岑旭,她,还有孙省得三人应酬完从翰富大厦出来,天上还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孙省得和她都没喝酒,岑旭微醺。上车后岑旭看见车上的酒精湿巾空了,吩咐孙省得去附近的超市买。
孙省得打着黑色手柄的雨伞走后,车里只有两个人,排坐在后座上。
很安静,只有外面簌簌的雨声。
冯景觅盯着岑旭手腕上名贵的手表正发呆。
他忽然转过头,漆黑的,深邃的眼睛一瞬不瞬的紧紧盯着她。
“冯秘书,你知道我有洁癖。”
他叫她的名字。因为酒精的作用,声线比往常更低沉更沙哑。
接下来说了一句让人猝不及防的话:“我对你很有感觉,想要你,你看有没有同意的可能性?”
他用商场上惯用的正经语气,表述出很低俗的内容。却异常的和谐。
这样的话换一个人说,冯景觅一定抡包照着对方的脸甩过去,可破天荒的,她愣愣的看着对方,在对方颇有诚意,且丝毫没有亵渎的凝视之下,心脏竟然很不争气的紧缩了一下。四肢百骸随着那一下紧缩变得没力气。
那一瞬间,耳边所有嘈杂的声音都听不见,眼睛能看到的,只有他那双态度诚恳的眉眼。
她当时怎么回答的来着,哦,她说岑总你是不是喝醉了?
岑旭眼神明朗,说他很清楚自己在说什么,并且三言两语很简洁的介绍了一下自己的感情史。从侧面暗示她,他是个很洁身自好的人。至于这个洁身自好的人为什么那么突兀,那么肤浅的对一个女人有想做的念头,这点他倒是没有交代。
如果换做现在冯景觅肯定会讽刺他,好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你真是连个兔子都不如。
不过那个时候冯景觅多腼腆,抿了唇,红着脸杵在那儿尴尬,再没说什么。
他则很坦荡的继续凝视,等她回答。
孙省得回来的很快,一头雾水的看着她推开车门落荒而逃。还以为她犯错惹怒了岑旭,被老板教训了,小姑娘脾气上来跑了。
那天下午,冯景觅淋着雨打车,一路跑到家的时候袜子都已经湿到脚脖子,还在李若青探寻的目光下,一步一个湿湿的脚印,冻得哆哆嗦嗦的回了卧室。
后果是那天晚上她例假痛到怀疑人生,还在随后的第二天清晨,激素最紊乱的时候,半梦半醒的梦到自己老板在耳边轻轻说话。
他说:“考虑下。”
***
冯景觅收拾东西退房。行李箱丢了也有好处,那就是去哪都一身轻。
岑旭是这家酒店的黄金会员,办理手续不仅不需要等候,还有专人专待。
从酒店出来,她在附近花店买了一束□□,坐了半个小时的车才到母亲的墓地。
墓地坐落在以前的后八村附近的一个半山腰上,这几年南岭发展的很快,后八村相继被拆迁,原本位于郊区的位置,现在成为新的市中心,墓地附近光秃秃的,远远就能看见。
冯景觅很小就离开南岭,除了每年回来祭拜母亲之外,没什么要紧事根本不会来这个城市。所以她对这个城市也没什么好感,更提不上有一丝半点的情感。
她来的比较晚,墓碑上已经放了几束□□,除了冯家的人装模作样表示一下慰问,仅有几个母亲生前的旧友会专程过来祭拜。
忙完正事,冯景觅到底还是拿了岑旭送的手机还有信用卡,开机第一件事先给林文打了个电话。
林文很担心的语气:“东西都丢了你昨晚在南岭怎么住的?”
冯景觅有些心虚,主要也怕她知道又跟岑旭纠缠不清被骂,支支吾吾说:“在这边有个朋友,在他家暂住了一晚上。”
林文显然不信:“你在南岭能有什么朋友,你哪个朋友我不认识?男他女她?”
“刚交的朋友。”她随口敷衍。
林文追问:“男的女的?”
“要不要安排你去派出所的户籍科上班?”
林文被逗笑,这才没继续问。
林文是冯景觅在峄市关系最好的朋友,友情的深厚程度很难用现有的人类词汇描述,当然也可能是冯景觅语文学的不好,别人看见个帅哥可能说风流倜傥、玉树临风,她则只能干巴巴赞叹一声:“哇塞。”
也难怪岑旭讽刺他词汇贫乏,夸男人就只会夸“性感”。
当初,冯景觅想和岑旭有进一步接触的时候,提出让岑旭和自己的闺蜜吃顿饭,岑旭欣然答应,那天中午林文还上班,冯景觅只好把吃饭的地方定在林文上班的那栋大厦的三楼,一家省内颇有名的连锁火锅店。
也是事后冯景觅才知道,陌生人初次见面,一起吃火锅其实是很不礼貌的行为,尤其是像岑旭这种有洁癖的人,应该很不喜欢和不熟悉的人在一个锅里捞肉吃。
不过那天他很是给面子,而且胃口看起来也很不错。
林文的能力虽然不如岑旭,但毕竟二十岁就踏足社会,对什么人说什么话的本事还是有的,两个虚伪的人在饭桌上侃侃而谈,那叫一个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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