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容倒是周正,然而皮肤泛着一股古怪的苍白,眼睛像鹰隼淡淡注视着台上,专注。
可若是被那一双眼睛盯久了,后背会泛起凉意。
看到那双鹰隼般的眼睛,脑海中仿佛闪过三年前的一个词“瞌睡虫”,一个激灵,步青云想起来了。
他乡遇故人算不上,但有过一面之缘,也算是有缘。
弯眼笑了,抚扇一敲茶碗,叮叮当当,吸引了那书生的目光。
干柴碰烈火,单方面的硝烟在那书生身上蔓延。
步青云黑亮的瞳仁中闪烁着笑意:“原来是薛公子啊,好久不见。”
薛公子一身布衫,见到步青云那一刹那,适才的淡漠瞬间被凉薄与厌恶代替,出口便是阴阳怪气:“原来是步公子,三年不见,倒是长大了不少。”
宛如步青云的长辈。
一个十五岁的少年长到十八岁,必然相貌变了不少,可薛公子能够转瞬认出,足可看出厌恶之深。
步青云也不在乎他话里的刺,但着实不觉得三年前那事自己有什么错。
折扇敲着茶碗叮当作响,一下一下的,茶水因为他的动作泛起涟漪。
他笑道:“三年不见,薛公子在百忙之中,还能够记得我,我荣幸至极呀。”
三年前因为那事,在薛无奕考取状元后,飞鸽传信一封给步青云,道了他的官职等。
犹记得,当初是国史修撰来着。
“听闻步公子得了解元,太棒了。”薛无奕冷哼一声,侧过头阴鸷道,“祝步公子明年金榜题名了。”
显然是不欲再谈。
“承你吉言。”步青云黑瞳微亮,折扇敲着茶碗猛然用力,自此顿住,“待明年我得了魁首,必请薛公子喝一杯酒。”
“呵。”薛公子嘲讽,“你有那个本事吗?”
悄无声息在两人间升腾而起的硝.烟,很快被人们的高声呼喊压制,说书先生用镇纸一拍,满堂嘈杂化作飞烟。
适才心脏处升腾而起的胜负心略略淡去,步青云转头,单手托腮,寻了个闲适的姿势。
要听故事了。
“今日我们来讲讲燕王的故事——”说书先生拖长了尾音,山羊胡子一抖一抖的,笑得贼眉鼠眼,却偏偏吊足了人的胃口。
步青云托腮的手一顿。
实在是当初净一大师给他的话太深刻了。
有人提问:“难道又是讲燕王怎么上阵杀敌,怎么取得敌军将领首级的?”
燕王殿下,十五岁冲锋陷阵,将进犯边境的辽军打得屁滚尿流。
“大过年的,讲点儿轻松的!”
“就是就是!”有人附和。
又是镇纸一拍,说书先生老神在在:“各位稍安勿躁,老朽也没说要讲战场上的打打杀杀,老朽这次讲的,是王爷的爱情故事。”
八卦之心,人皆有之。
步青云就算对一个多月前被挟持那件事心有芥蒂,但对于燕王的爱情故事,还是很好奇的。
好奇之余还记得抨击一下净一大师,果然是神棍!
只听台上的说书先生道:“要说这燕王殿下,今年二十有二,长得气宇轩昂威风凛凛。”
燕王萧炀,乃是先帝的弟弟,今上的十七叔。
先帝临终前,托孤燕王与丞相。
今上年仅七岁,再加上丞相恬淡不问朝政,是以这朝堂,称得上燕王的一言堂。
燕王执政四年间,选贤任能,肃清朝政,竟达到了大梁朝前所未有的民风淳朴。
以上,便是说书先生的原话。
“话说一个月前,王爷从清风苑赎回了一个人。你们知道那是谁吗?”说书先生一双细长的眼睛略过堂下众人。
也不知是哪句话触动了众人的神经,耳边是诸人的窃窃私语,步青云支起耳朵。
“清风苑,那是什么?”问出了步青云的疑惑。
“清风苑?那不都是小倌吗?”
作者有话要说: hhhh,要为以后写话本积累素材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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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快乐!
第6章
小倌?
步青云支起的耳朵忙不迭放下了,又灌了一口茶水,平复在脑海中不断旋转的“姻缘”。
姻缘,姻缘,姻缘。
糟糕,净一大师的姻缘怎么阴魂不散!
修剪圆润的指甲摩挲着扇柄,茶水放凉了步青云猛地抬头灌了下去。
那是神棍。
不能因为他名声大你就真相信神棍的姻缘!
步青云屏息凝神、全神贯注盯着说书先生的小眼睛,只见说书先生小眼睛一弯,又说话了:“赎出来的那个人呢,则是清风苑的云浣!”
镇纸再一敲。
说书先生的声音陡然变得兴奋:“要说这云浣呀!你们可能有点儿陌生!但好那口的人呀,都知道!那云浣可是清风苑的一个活招牌!那脸,比花都娇媚!那腰,便是不堪一握!那身段,跳起舞来谁能挡得住!”
市井之中,最不缺的便是长舌头的。
“说书的,你也好那口吗!”
“咳咳。”说书先生矜持了,“老朽这也是为了搜集故事嘛,老朽家里的婆娘都生了几个儿子了。”
阴魂不散的姻缘终于走了,步青云浅啜一口茶,好不容易才静心听着说书先生的故事,也有了闲心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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