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小伙子的“笨办法”,再严格外来人员管理,逃犯真无所遁形。
黄蓬意识到这是一个非常实用的追逃办法,脱口而出道:“我们可以找人做一个小数据库,编一个在逃人员检索程序,这个很简单,比车站售票系统简单多了。”
“黄老师,您感觉可行?”
“可行,绝对可行!我给主任打电话,当成一个项目研究,我们经侦教研室自己搞。只要能推广应用,上级给不给研发经费不重要。”
要是能推广应用,一网洒下去,能抓获数以千计的逃犯。
研发本来就花不了几个钱,确切地说没什么技术难度,相比那么大成绩,一点研发经费真算不上什么。
就知道他会动心,估计陈主任一样感兴趣。
韩博微微点了下头,继续说:“黄老师,我感觉我们应该考虑全面点,技术问题可以找懂计算机的人解决,另外存在两个大问题。首先这是一种全新的追逃形式,其实性质与发布通缉令差不多,需要通过审批。现行《刑事诉讼法》没有这方面的追逃程序,通过这种追逃方式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异地羁押措施要适用哪些条款?许多适用强制措施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根本无法执行,会造成法律与实践的脱节。”
黄蓬沉思了片刻,突然笑道:“不难解决,只要把程序规定好不会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比如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可以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签发拘留证,将其基本情况和拘留证上报并输入数据库。这么一来,无论犯罪嫌疑人逃到什么地方,只要当地公安机关发现踪迹,就能将其就地羁押。抓获地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地公安机关,犯罪地公安机关将签发的拘留证传真给抓获地公安机关。抓获地公安机关将传真件报经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直接将犯罪嫌疑人羁押在当地看守所。等犯罪地公安机关来人将犯罪嫌疑人带回关押,再让犯罪嫌疑人在拘留证上签字,履行法律规定的告知本人诉讼权利、通知家属等项职责。”
不愧为法学硕士,一下子能想到这么多。
虽然没什么实战经验,但在法律条款尤其诉讼程序上真是专家。
专业的事由专家操心,“项目”申报时的法规部分,他绝对能解释面面俱到。
韩博很高兴能跟这样的专家做同事,抱着拳道:“第二个问题是嫌犯资料如何上报,追逃程序如何启动,这方面我认为要严格把关。尤其经济案件,搞不好是经济纠纷。以前一些法制意识淡薄的民警介入经济纠纷,跨市乃至跨省抓人讨债。如果我们这个追逃方式被他们利用上,后果不堪设想。”
想引起领导重视,方案想获得上级采纳,必须考虑全面。
黄蓬沉吟道:“跟发通缉令一样,要有严格的程序。比如首先需正式立案,展开相关侦查,以确认被追逃的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在掌握确凿证据后,上报给法制部门,经主管领导批准开出刑事拘留证,才具有法律效力。拘留证应附上犯罪嫌疑人照片,先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追逃信息库,然后由省厅一级的公安机关审核,核准后才能上报入部里的信息库,进行不联网的网上追逃。一旦网上追逃出了问题,抓错人,要启动问责机制,逐级倒查相关责任人。”
第275章 追求不同
给陈主任打电话,陈主任很快就来了。
听完设想,陈主任当即给系主任打电话。到下午三点,系里没下基层挂职、没出国当访问学者、没其它事务的教授几乎全聚集在会议室里。
高校是有竞争的。
公大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到1948年7月,解放战争进入战略决战的前夕,华北局社会部为适应华北地区大中城市解放后接管和组建公安机关的需要,在北河省一个小山村创建华北干部培训班。
1949年1月,改建为华北公安干部学校。
……
十年浩劫,砸烂公检法,学校被迫停办,直到1978年才恢复办学。
人民警官大学突然崛起,成为公安系统第一所本科大学,公大只能屈居第二。论刑侦专业,人家第一个想到的是设在辽省的刑警学院,公大侦查系又要排第二。
三家你追我赶,憋着劲儿在竞争。
比师资、比规模、比学术成果、比科研项目、比所获得荣誉,“不联网的网上追逃”,要是能够获得部里采纳,要是能够用于实战,一网捞千儿八百个逃犯,一下子能把另外两家比下去。
系领导非常感兴趣,涉及到集体荣誉,系里的教授们同样重视,竟你一样我一语开起“专家评审会”。
专家评审,这个比喻不夸张。
教授虽然大多没行政职务,算不上公安战线的领导但却是学术权威。
中国法学会会员、北京刑侦学会理事、行为法学会侦查行为研究会理事……一个人兼好几个学术团体职务。部领导听取专家意见,部里颁布施行什么“规定”、“通知”或“措施”,要么征求他们意见,要么干脆请他们参与起草。
专家态度一致,认为可行,非常可行!
基层需要什么就研究什么,光写论文有什么用,以后要多听听基层同志意见,顾主任不无欣慰的看看坐在最后一排的韩博,抑扬顿挫说:“各位,总书记对解放军提出要求,立足现有武器装备,打赢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我们公安是准军事化管理的政府部门,跟军队没太大区别,一样可以立足现有条件,更有力地打击各种违法犯罪。不联网的网上追逃,边应用、边实战、边推动建设的这些设想非常好,如果部里能够采纳并应用于实战,不仅能够解决追逃这个难题,而且能够让基层公安部门节省一大笔宝贵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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