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1.05案有可能是多人作案的线索不是我们发现的,是派出所的一个治安民警反应的。”
苗文韬从余科长包里取出一张地图,指着一个位置解释道:“由于现场距马路不远,在发现尸体的群众报警,到民警赶到的二十几分钟内,聚集了很多看热闹的群众,现场基本被破坏了。那个民警赶到现场之后的主要工作是维持秩序,也就是说在外围。他在这个位置发现一个烟头,离尸体所在的地方相距十几米,不敢确认是看热闹的群众留下的,还是凶手或凶手的同伙留下的,当时就没跟上级说。”
“苗队,你是怎么找到他的?”
“当天出过现场的人我全问过,有当面问的,有打电话问的。问到他,他欲言又止,当然要刨根问底。”
时隔一年多,烟头肯定是找不到了。
就算那个派出所民警留个心眼,把烟头保存下来,如果从烟头上检不出嫌疑人的DNA分型,一样没什么意义。
关键是烟头出现的位置!
韩博紧盯着地图看了十几秒钟,沉吟道:“可能是看热闹的群众留下的,也可能是凶手留下的,还可能是凶手的同伙在路口望风时留下的。”
“嗯,我就是这么分析的。”
苗文韬笑了笑,接着道:“另一起案件的疑点其实是专案组发现的,他们当时找到一个目击者,但目击者年事已高,一会儿说好像看见几个影,一会儿说可能看花眼了,到底是不是案发当晚看见的也不敢确定,这份笔录也就没放进材料里。”
“12.18案呢?”
“老余,你分析的,你跟韩处说。”
“死者尸体没火化,我没解剖过,但我问过市局法医,我发现几处伤口的角度很蹊跷。如果有人捅一刀,他可能猝不及防,第二刀第三刀呢?在没有死亡的情况下,他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老余习惯性的比划起来,生怕年轻的领导看不明白,请苗文韬一起帮着演示。
韩博反应过来,凝重地说:“行刑式的,极可能有人攥住死者的双臂。”
“如果死者当时昏迷这个分析就不成立,因为凶器不只是水果刀,还有一块板砖,死者头部还有钝器伤。”
“捅了之后再用砖头砸,还是砸了之后再用刀捅的?”
“应该是捅了之后再砸的,这一点从颅骨损伤的角度上能分析出来。”
“这么说基本可判定是多人作案。”
“可能性较大,但也不能百分之百肯定。”
这些是基于现场和尸体分析的,现场可以伪装,尸体可以任意摆布,在真凶落网之前确实只能猜测。
不过种种迹象表明应该是多人作案,可他们的犯罪动机是什么,他们到底图什么?
这个问题想了一天,愣是没能想出个所以然。
韩博干脆不想了,同二人一起爬上坡顶,来到厂区里废弃的一间配电室外,一边低声交流,一边等里面的勘查结果。
“报告韩处,我们发现五个脚印,正在拓印。”
“别把我的给拓下来,”苗文韬指指一个民警所站的位置,提醒道:“我那会儿没注意,往里走了两步。”
“苗队放心,您的足迹比较新,一眼就能看出来。”
“能看出来就好,你们忙你们的。”
这地方一般人不会来,多出的几个足迹极可能是凶手留下的,韩博有些激动,正琢磨能不能通过脚印查到凶手,正在拓印足迹的一个民警突然咦了一声。
“怎么?”韩博下意识问。
“报告韩队,这个足迹不太对劲,23.5厘米,37的鞋。”
第642章 进展神速
37的鞋码,许多孩子11岁就穿37的鞋,这个脚有点小!
可这个足迹却是现场最清晰的足迹,事实上不是一足迹,是一组足迹。技术民警百思不得其解,韩博同样觉得有些奇怪,探头看看屋内地面上做的几个标记,确认往哪儿下脚不会破坏现场,走进去一起勘查起来。
足迹步态分析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都比较强的实用技术,必须根据现场情况,弄清足迹遗留的地面条件。例如地面的软硬程度以及各种动作对足迹步法特征的影响程度,分析现场足迹遗留人的各种因素,并作出综合判断。
在确定足迹遗留条件的前提下,再分析足迹遗留人的性别、年龄、身高、体态、行走姿势等等。
韩博蹲下身,摸摸地面上的灰尘,紧接着往前挪了挪,同技术民警一起观察足迹的起落脚特征。
一般情况下,矮个子但脚大的人,容易出现蹬痕、踏痕、扣痕。而高个子脚小的人,一般是拇指压下,前掌外侧虚边小,外落脚偏大……
仔仔细细观察研究了近半个小时,双腿都蹲麻了。
韩博站起身,走出屋外掏出手机,用手机里的计算器,利用公式换算起来。
在北京进修期间,拜访过一位足迹专家,虚心请教过足迹步态分析技术,这些年从来没用过,没想到今天居然用上了,不过通过足迹分析出来的线索只能作为参考。
如果之前没打听过,苗文韬会很直接地认为他是在不懂装懂。
但现在不是之前,杜志纲说过,眼前这位是担任过南港市公安局刑事技术中心主任兼刑事科学研究所所长的人,除了不会检验尸体,其它刑事技术几乎没他不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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