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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女之间的爱情,本来就是世间最自私的感情,带着无可避免的占有欲和征服欲。寻常情况下男子才是占据主动优势的一方,但对于沈长河而言,他的外表让他根本没有“主动”的机会:因为只要他想,任何一个人都无法拒绝他的“邀请”,继而陷入追逐猎物一般的疯狂之中——甚至有的人会因求而不得,进而不惜彻底毁掉他。
    李云凌并非不是花痴;相反,她比绝大多数女人、甚至男人都要好色。可奇怪的是,她虽然也痴迷于他的容貌,却从没有半点儿占有欲和征服欲,反而处处让着他、尊重他的意愿。她会像其他人一样,情不自禁地被自己的外表蛊惑,但迄今为止,她都未曾有过哪怕一次试图“逾矩”的言辞或者举动。
    “我喜欢你。”
    她曾经鼓起勇气向他表白过:“喜欢你是我自己一个人的决定,与你无关,你不用有任何心理负担,也不用勉为其难回应我。你什么都不需要对我说,让我保留一点美好的幻想就好。”
    “我只想每天、每时、每刻守在你身边,哪怕只是远远地看着你,就心满意足了。若你有朝一日心有所属,我会立刻离开,绝不影响你和你爱的人一分一毫。”
    这些话,归根结底不过一个意思:
    她喜欢他,但他是自由的。
    他不属于任何人——除了他自己。
    虽说如此,这些年来李云凌在他身边一直兢兢业业,既不让他觉得有丝毫心理压力,也不曾对他的事漠不关心。只要是与他有关的事,她总能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她曾自嘲是“舔狗”,可他只觉得,这样一个谨小慎微到卑微的她……非常令人心疼,也非常惹人怜爱。渐渐的,这样的感情似乎也逐渐变了模样,到如今,连他自己都已分辨不清了……
    见他不说话,李云凌犹豫着接着说了下去:“将军你知道吗?虽然你从来都没喜欢过我,但我还想继续追随你,不是因为我妄想有一天你能被我感动,而是因为你才是这乱世之中真正值得民众追随的领袖。我想看着你有朝一日成为大秦一国之主,我想亲眼见证这个时空里秦族人重返世界之巅、重现旧日辉煌的那一天。”
    “这世界上,总有人以自己曾经受过伤害为由,要么一辈子消沉懦弱下去、对邪恶熟视无睹,要么任凭自己黑化堕落变成恶魔,反过来为虎作伥。但你没有,你一直都是我认识的沈长河,那个三观极正、果敢善良却又锋芒毕露的沈长河!”
    “所以,无论别人怎么看待你,在我李云凌心里,将军都是真正顶天立地的男人。”她一边用手帮他梳着头发,一边轻声道:“虽然这么说很奇怪,但是将军,请不要再纠结于自己的外貌了——再美的人,看三个月以上也就觉得不过尔尔,真正让人们选择留在你身边的,是你的恪守原则、敢于担当。你的人格魅力,远比你的脸更加迷人。”
    “不管别人怎么想怎么做,至少李某会一直站在你这边。我这一辈子都会是你最忠诚的属下,永远不会背叛你。我会听你的话,为你做事,但永远不会打扰你的生活。”
    不知何时,外面又下起了雨。李云凌一口气说了这许多前言不搭后语的“自我表白”,这会儿也终于觉得有些尴尬了,正想扭头离开时,却因为下雨而犹豫着停住了脚步。
    咬了咬牙,她还是硬着头皮迈出门去,却发现雨水长了眼睛一样躲着她落在地上、一点儿都没淋到她。吃惊地抬头一看,沈长河正撑着伞站在她身后,苍白如雪的脸上浮现出淡淡的笑容:“有这么好的口才,怎么不会吵架?”
    李云凌愣了一下,才明白过来他说的是陈舒平骂她“狗东西”之后她连句反驳都没有这件事,不由得脸一红:“这个……术业有专攻嘛。我会夸人,不等于我就会骂人啊。”
    “你这小丫头。”沈长河伸手点了点她的额头,笑骂了一句:“从前在太原被我气哭那一次起,我就知道你是个笨蛋了。被人欺负了,一定要学着欺负回去,懂吗?”
    毕竟,他不可能一辈子都替她“欺负回去”……最终,一切还是要靠她自己才行。
    一路上送她回去,两人竟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李云凌是因为尴尬,而沈长河则是因为,除了想拥抱眼前这个自卑却又可爱的姑娘、把她揉进自己骨血中之外,用什么语言表达都已变得无所谓。
    可他终究不能这么做——他已然给不起她任何承诺了。
    “原来是你!”
    李云凌住处一个僻静的角落里,叶遇川彻底跟他摊了牌。大概是因为还没发育完全,叶遇川的个子本就不算高大,在沈长河面前更是“小鸟依人”。可个子小抵不过嗓门大,少年变声期末尾的沙哑混杂着尖利的高亢,他一只手按在沈长河身后的墙上,恨声道:“云姐姐是我的,你凭什么把她身上的同命蛊给解了?!”
    对于这苍白无力的指责,沈长河根本不想理睬。事实上,叶遇川越是暴跳如雷,就越证明他做的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因此身为胜者也无需与败者多费唇舌。见他不说话,叶遇川手握成拳,咬牙切齿、一字一句道:“没关系,我会再把蛊虫种回去,有种你就再解一次!”
    “你做不到的。”
    沈长河平静道:“一个人一生只能种一次同命蛊,你已经没有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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