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麋鹿躺在床上,新奇的看看男孩,看看四周,腿上的疼痛都不算什么了。
男孩一边给她上药一边道:“小可爱,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挽风,小哥哥,你叫什么呢?”
男孩碎碎念:“我啊,叫神仙哥哥,不仅人长得英俊潇洒,主要是武功盖世,绝迹江湖,人称绰号美男杀手。”
“有的神住在天上,有的神住在庙里,你是什么神啊?怎么住在森林里。”
“我啊,是个专管那些可爱又捣蛋孩子的神。”
小挽风道:“那管不到我,我不捣蛋。”
男孩笑了笑,如此可爱又有灵气的小麋鹿竟被他遇见了,真是花光这辈子的运气了。
挽风心里默念了一遍神仙哥哥,又开心道:“神仙哥哥,谢谢你救我。”
“不用谢,我好事做多了,这个啊,不算什么。”
挽风心里还很怕生,族人告诉过,世间最可怕的就是人心,要少与人接触。
这也是他第一次与人类相处,并不觉得族人所说的话是对的,这个神仙哥哥就很友好。
“等我伤好了,神仙哥哥可不可以带我去外面转转,我从来没有出森林过,我族人不让我,说很危险。”
“你族人说的没错,这外面的世道,的确很危险的。但是有我在,别怕,保证带你转个够!”
挽风兴奋的两个小腿直蹦跶:“哎哟,好痛啊。”
男孩担忧揉了揉:“别乱动!挽风!”
“好,神仙哥哥,是我太高兴了。”
男孩嘴角一直扬着给世离上完药,然后走到桌子旁,把上面的茶杯啥的统统移到地上,自己双腿一蹬,躺在了上面。
挽风瞪着疑惑的双眼:“神仙哥哥,你为什么睡那上面啊?感觉也睡不下啊。”
“那床太软了,睡得不舒服,这儿啊,刚刚好,别说话了,小挽风,很晚了,快睡哦。”
睡哪里都是睡,以地为盖,以天为背他都干过,这区区桌子也没啥。
挽风一夜未眠,因为是陌生环境,必须谨慎。
他静静瞅着男孩看,直觉眼前男子,虽看起来不修边幅,随心所欲,嘴里老是叼着一根不知名的野草,头发也不好好束着,只是胡乱扎起,还扎偏了,前面碎发是四面飞扬,像是谁也服谁,但他觉得这是个性,行侠仗义,不求回报,一亮武器,其他妖魔鬼怪都吓跑了,真符合他心中所有盖世英雄的幻想。
心底有朵花儿在绽放,充盈着那颗小小嫩嫩的心。
第二天,挽风爬到桌上,男孩一醒陡然见两只大眼睛直愣愣瞅着自己,吓的一激灵,连直起身子。
他手扶顺胸口,安慰着自己:“挽风,你别这么吓我,我心脏不好的。”
挽风跳下桌子,低着头:“神仙哥哥,对不起,我看天都亮半天了,你还没起,就担心你。”
“没事没事,别自责,咦,挽风,你都能跳上跳下的,你腿上的伤好了?”
挽风故意又跳了几下:“嗯,没事啦!”
其实他很早就发现,她们麋鹿一族,伤可自愈,再严重的伤,最多喝族长秘制的一碗红色汤,过一会儿就好了。
“好生神奇,昨天还伤的挺严重的,今日就没事了?害我买了那么多药,不行!不能浪费,一定要用完,免得以后复发!过来,小鹿女…”
“不用了,神仙哥哥。”
“听话,上完药,哥哥带你出去玩。”
“那好吧。”
挽风乖乖跳上男孩怀中,让他为自己上药。
可是男孩自己找不到昨天的伤口,拿着药,手僵了半天,也没想起来昨天那道口子在哪里!?
“药还是留着下次用吧,以备不时之需。”
“嗯。”
这天他带着挽风上街了,嘴里依旧叼着根草,吊儿郎当的,身旁跟着一只漂亮的七彩小麋鹿,那场面真是招摇撞市,特别显人耳目。
一路上的行人对这七彩小麋鹿指指点点,尤其是小孩子,都想上前摸一摸,瞅一瞅。
男孩不耐烦道:“你们让一让,我们是来逛集市的,不是被你们当作看戏的!”
他也没想到挽风竟然那么招人喜爱,心里不由得又乐上几分。
经过一绸缎店时,那绸缎老板连忙招手,大叫道:“小公子,你这小鹿多少钱,我买了!”
男孩充耳不闻,自顾自的走着。
那老板继续道:“哎,你别走啊,你出个价!!多少钱我都愿意!”
男孩停下脚步,偏头假笑,道:“如果你能受得住我小雪一棍,我就把他卖给你!”
那老板听了,喜滋滋的点头答应,直到允羡亮出自己的回雪玉棍,笑容逐渐凝固…
那…那不是传说中的回雪玉棍??
世人皆传:手握回雪摘星辰,神仙见了也动容。
老板呵呵陪笑道:“小公子,当我没说,我开玩笑的,想来这小麋鹿也是你花大价钱买的,不对,肯定无价!嘿嘿嘿…”
也不再有行人堵住他们了,惧怕这玉棍要是轻轻一挥,那这条街的人今天都别想完整的回家。
男孩愉悦地抱起了挽风:“真乖,叫你别说话,还真忍住没说话了。”
“神仙哥哥不是说了嘛,不能说话,不然会被人当妖怪打的。”
“对,你们是麋鹿灵族,天生妖族,哎,明天我就带你找你的族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