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金圣揉了揉眼睛,他刚刚一口气就看了一个多小时。
作为版主,他几乎习惯了每个小时刷新一次论坛看看情况,这样才能尽量管理好这个论坛。
相比起之前的萧条,现在活跃的人就要多了许多!
谈论剧情的也多了不少,估计潜水的人浮起来了。
“从凌晨一口气看到了现在,爽!就是眼睛有点痛。”
“开头好无聊啊,谁告诉我从哪里开始有趣的。”
“主角居然是个弱鸡,赶紧把那几个黑骑士反杀了啊!”
“看得我火大,这是张楚写的吗?怎么节奏这么慢,简直浪费我时间浪费我金钱!”
“主角居然要把魔戒给毁掉,他该不会是被甘道夫忽悠了吧?”
“妈呀,我刚刚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结果他们还没有到魔多。难道是中途变卦了?”
“大家耐心点,后面真的很吸引人,这不是普通的奇幻,这是一部史诗!”
第910章 称霸全球
里面疑点重重,有太多太多东西等待着读者们去发掘。
孤山是哪里,五军之战又是什么,比尔博是从一个奇怪的生灵那边捡到了魔戒,这个名叫中土的世界竟然孕育出了如此精彩、如此完整的历史!
它跟传统的网络并不一样,甚至是南辕北辙。
不过张楚却让《魔戒》一样被广大的网友们接纳,只要能多看上那么一点内容,就会喜欢上它。
这跟他以往的风格不大像,与其说像通俗,倒不如说是有故事有剧情的学术作品。
结构非常严谨,章节进度是在控制之中,人物历史娓娓道来,思路非常清晰,整个线索繁多却不紊乱,只要一直跟着阅读,就能理解其中的故事!
很多人看书或者看电影只看前面几分钟就想要弄明白后面的剧情,说什么看不懂之类的。
那么短的时间真要是能看懂的话,那才是见鬼了!
任何作品都不可能在一开始就让你知道后面的所有,哪怕它已经把结局摆在眼前,但起因、经过都需要慢慢展开。
奇幻题材,超现实元素或者说幻想元素很多,在这个架空世界里面构思出一个宏大的故事来!
只不过《魔戒》能自圆其说,创造出的霍比特人这个奇异的种族各个方面都能让人相信它是真的,而且历史久远,能追溯到很多很多年前。
个人英雄主义是幻想类不可避免的,哪怕哈利波特他也是魔法界的救世主,是不可说先生的克星。
在《魔戒》里面,主角竟然只是个霍比特人,这个长着大脚丫的小矮人似乎没有矫健的身手,也没有高超的巫术,在计谋上面也没有任何长处,普普通通到极点!
要说他有什么优点,那可能就是有个传奇经历的叔叔,从叔叔那边继承到了至尊魔戒。
很多读者都在期待佛罗多能变强,能够在抵达魔多火山的时候成长起来,直接将魔王索伦给干掉,这样就没有必要把魔戒销毁。
这么强大的戒指有了,还有闻名大陆的巫师甘道夫陪伴,这可是机遇啊!
抓住机遇,然后在路上找到几个奇遇,修为跟战斗力嗖嗖嗖往上涨。
张楚并没有按照这群人的想法来,佛罗多主要就是在抵抗魔戒的诱惑上面,意志力非常强,其余时候大概就像是拖油瓶,到三部曲结束了都还是战五渣。
故事节奏出奇的慢,而且对话很少,竟然动不动还唱歌,描述性的文字多得令人发指,动辄就是几页大篇幅的环境描写!
他们要是知道这还是被张楚浓缩之后的结果,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张楚本身就是情节控,对他来说情节才是一部作品最重要的,人物形象、环境描写这些都是稍微次要的。
他从来都是依靠情节的跌宕起伏吸引读者,这一次竟然直面起自己的弱点来。
说起来这是奇幻,可如果把里面人物的身份稍微改变一下的话,看成是历史也未尝不可。
里面的奇幻因素非常少,那些穷凶极恶的戒灵竟然骑着马到处搜寻魔戒,拿着法杖的巫师不用法术偏偏要近战,精灵这个种族换成一个善于射箭的种族似乎没有问题。
张楚并不敢肯定这会成为一部经典作品,《魔戒》能不能担当起这个名号还难说。
不过在现代快节奏的社会中,停下充满的脚步来阅读这样一部作品,是一件非常愉悦的事情!
它并不晦涩难懂,但却依旧宏大异常。
张楚直面了自己的缺点,同样也将优点放大。
他在文字里面注入了精彩与刺激,给佛罗多一行人的东游之路带来了几分传奇色彩。
用诗歌起承转合的魅力和传神的细节描写,虽然人物对白不多,可那些华丽而富有起伏的语言就像来自中世纪欧洲吟游诗人的歌唱。
虽然彼得-杰克逊拍摄的电影三部曲堪称是影史经典,可里面却对剧情有了很多删减。
当初不少老读者都在开玩笑,如果真要把这些剧情一个不拉的天价进去,估计第一部 都得10个小时才够!
现在,张楚要做的事情就是在戛纳为《魔戒》宣传。
当各路明星争着在影视板块、娱乐板块曝光的时候,文化板块、读书板块的关注度都放在了张楚身上。
一百个文学评论家的好评都比不过一部电影,那么他去戛纳这种电影艺术的圣地宣传书籍,目的自然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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