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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好的东西,可不是经常能遇到的,很可能错过这村就没这店了,两个儿媳妇赶紧回房去凑钱。
    与此同时,躺在床上的小儿媳想到自己的身体,在看到旁边瘦弱的儿子,犹豫两秒后,将手伸进枕头里摸了摸,最终掏出一个东西:“娘,您把这个拿去,看看人收不收,要是收的话,还是咱们家全换过来吧。”
    老太太自然也想自家把那些好东西全给包圆了,不过看到她递过来的东西,还是忍不住问:“你舍得?”
    “留着不当吃不当喝,有什么舍不得的。”小儿媳很看得开。
    “行。”老太太点点头,等另两个儿媳从房里拿了钱和票给她后,匆匆往偏巷赶。
    偏巷就是镇里的黑市之一,离老太太家不算远,她过来后,见那兄弟俩还在,终于放下心来。
    “小兄弟,我手上钱不凑手……”
    许青青听到这话,本来还以为她是想还价,没想到她竟然掏出一个金手镯。
    说是手镯,实在有些寒碜,其实就是一个金色的细圈。
    许青青听说老太太想用这个抵钱,接过来打量一圈,基本确定是金子后就同意了。
    “行,就这个,你再把说好的各种票给我点就够了。”
    这金手镯再怎么寒碜,十几克还是有的,扫一扫后,少不得能换上几千块钱,如果不是答应沈康平带他去饭店吃饭,许青青连票都不会再收。
    金子确实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是好东西,但对于不知具体价值,也不知道上哪卖的百姓来说,这玩意也就能留给后代,真缺吃喝的时候,还不如几斤粮食来得珍贵。
    老太太本来是想用来抵不够的钱,听他这意思,收下金手镯就不要钱了,又惊又喜过后,怕他反悔,赶紧把手里的票都塞给他,随即把竹筐里的东西腾到自己带来的袋子里。
    东西到手老太太终于放下心来,问他什么时候再来,没得到准确回答后,带着点失望离开。
    试试水而已就搞到了一个金手镯,许青青心情十分愉悦,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把帽子摘了,再把套在身上的旧衣服脱掉,脸擦干净后,带着沈康平去饭店。
    他们出门的时间不算早,路上花了一个多小时,偏巷里又待了挺久,这会已经快中午。
    走到饭店门口后,依旧能闻到香味,不过这会里面还没有客人。
    “你好,请问现在可以吃饭吗?”
    饭店里的服务员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平日里要是有人这么早跑过来吃饭,少不得得抱怨两句,这会见是个漂亮又有礼貌的小姑娘,勉强多了几分耐心:“要吃什么?今天有杂粮馒头、面条,还有限量供应的红烧肉。”
    许青青知道这会物资缺乏,却没想到,已经缺乏到饭店里就这么几样吃食。
    不过来都来了,她最终还是要了三个馒头和一份红烧肉。
    服务员本来只是顺口告诉一声,见这两孩子竟然还真点了红烧肉,不由高看他们一眼,尤其是在许青青干脆利落给了钱和票时。
    再苦再难的时候,不缺吃喝的人家依旧有,服务员在镇上唯一的饭店工作,平日里见识的也不少,所以也没大惊小怪,收好钱票后冲厨房喊了一声下单。
    不论在哪个年代,下馆子总是不便宜的,不过见沈康平坐下来,就新奇地左顾右盼,许青青就觉得这钱花值了。
    这年头,可不兴什么“顾客就是上帝”,兄妹俩打量着饭店聊了会天后,在服务员的吆喝下,自己过去端菜。
    色泽红亮的红烧肉一出,整个饭店都飘满香味,许青青端着盘子,见沈康平看得移不开眼,唇角微扬。
    红烧肉在她手上,杂粮馒头则是沈康平端着。
    杂粮馒头里大概放了荞麦面,颜色偏灰,不过等坐下来后,许青青拿起一个咬了一口,发现味道还可以。
    沈康平第一口却是先吃的红烧肉,肥瘦相间的红烧肉不论是色泽还是香味都十分诱人,入口以后,皮香肉烂,好吃得他差点没咬到嘴。
    “好吃吗?”许青青看到他吃得这么香,忍不住也夹起一块。
    沈康平猛点头:“好吃。”
    许青青看着筷子上的红烧肉,犹豫一会后,还是没把肥肉夹下来,而是直接送入口中。
    说起来,这还是她第一次吃这个年代的猪肉。
    以前总听人说,现代的猪肉没有以前好吃许青青还不信,这会一尝,也不知是厨师手艺太好,还是真是这时候的肉好,味道确实格外美味,吃起来肥而不腻,香甜松软。
    许青青空口吃了两块红烧肉后,这才低头咬了口馒头,心里愈发觉得这钱花得值。
    兄妹俩接下来都没再说话,而是认真的一口馒头一口肉,吃着吃着,动作都有些同步起来。
    他们吃饭时,开始有其他人进入饭店,个别本来只准备买两个馒头或买碗面解馋的顾客闻着红烧肉的香味,再看到兄妹俩吃得这么香,有手头宽裕一点的人咬咬牙,也要了一份红烧肉。
    等店里坐了几桌人时,兄妹俩也快吃完了,沈康平端着盘子,用剩下的那点馒头将盘里的油都擦干净后,一口塞进嘴里,吃得一脸满足。
    这顿饭许青青自己也吃得也很满意,看到他的表情,立刻决定下次有机会再带他来。
    坐着休息一会后,许青青将空盘子还回去,带着沈康平从饭店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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