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鸡眉被打昏了,这家伙还有个同伴麻子脸呢。麻脸汉奸一瞅事情不对,伸手就去掏枪!
胡飞可不是一个人出来的,就算王文华身手不行,和他一起的还有个窜山豹吉金彪呢!吉金彪的匪号叫作窜山豹,想当初当胡子的时候也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悍匪!
胡飞已经出手解决一个了,吉金彪还能给剩下这家伙掏枪的机会吗?麻脸汉奸手也摸到枪盒上的扣子了,吉金彪的拳头也到了!“嘭!”就这一声响,麻脸汉奸的身子就斜着飞出去了两米多,一头摔到地下就没起来!
吉金彪抱着拳头呼呼的吹着气,那一拳打得太猛,把他的手都打疼了。
胡飞也不多话,过去拉起斗鸡眉往周围看了看,往后十几米的地方有个小门,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后门。胡飞拽着斗鸡眉走到那扇小门跟前把人往地下一放,看看吉金彪再看看墙头,用手往小门上指了指。
吉金彪会意,几步跑过来两腿一屈身子往上一窜,手扒着墙头就翻进了小院。一会儿小门打开了,胡飞一手一个把俩汉奸拽进了门里。王文华最后进去,进去之前往巷子两头看了看,进去之后随手关上了小门。
巷子里空荡荡的,除了孤零零倒着的两辆自行车能说明这里曾经发生了暴力案件之外,再也没有其他动静了。
几分钟之后,小门再次打开,已经换了一身黑绸子衫的胡飞和吉金彪从门里头走了出来。王文华倒是还穿着原来那身男装没变,胡飞俩人已经摇身一变,从形迹可疑的嫌疑人变成了维护治安的便衣队员了。
走到巷子口,把自行车推起来一看,还行,这两辆自行车一点没摔坏!
胡飞见过别人骑自行车,他自己倒是没骑过,应该说他不会骑车。不过这并不影响他骑车的兴趣。反正这小巷里也没人,他又没啥紧急的事儿,正好在这巷子里练练骑车。
胡飞一身好武艺又会骑马,身体的平衡能力比一般人强得多。别人可能要用几天才能学会骑车,他只用了不到半个小时就能骑行如飞了。
第九十四章 卖金条
两辆自行车一前一后穿行在海城的小巷之中。前面那辆车上的骑手明显比后车上的技术要好得多,骑得是又稳又快;后面那辆车虽然左拐右拐,一副随时都会撞墙的样子,可却总是在马上就要撞到墙上的关键时刻改变方向掌握住了平衡。
别看后面那骑手车技是一般偏差,他的后座上竟然还带了个人!一个瘦小俊俏的年轻人搂着同样年轻骑士的腰,嘴里时不时的发出一声惊呼,有时还会发出一阵银铃般的笑声。
不用说,前面那个骑术好的是窜山豹吉金彪,后头那个左拐右拐还骑车带人的就是胡飞。
吉金彪以前经常下山作案,有时候抢来一辆自行车就没事儿骑着玩儿。所以呢,别看人家认字不多,单论骑车技术可比胡飞强太多了。
不过胡飞的优点也同样明显,那就是身轻体健、脑子反应快,半小时不到就从完全不会到能骑行了。刚学会骑车就敢带人,这胡飞也够胆大包天了,他也不怕一招不慎把身后的王文华给摔出个好歹的。
至于王文华,那肯定是高兴了!能这么近距离的坐到胡飞后头,还能大白天的搂着胡飞的腰,别说是有可能会摔跤了,就是走两步摔一跤她都愿意!这会儿的王文华光剩高兴了,什么交通规则、什么安全第一已经早就顾不上了。
顺着小巷子一路往前,走着走着前面的路居然走到了头,正前方是一堵墙,你技术再好没学过道术总不能穿墙而过吧?两辆车一拐弯,顺着小巷横向里就拐了过去。
拐过这道弯就是一条宽敞的大路。别看路挺宽,这路也不平,大坑连小坑,满大街都是坑。就这条主街道的路面状况,还不如某些背街小巷呢。
三个人骑两辆车正在注意躲避路面的坑,两名棋手精力集中无暇他顾,唯一的乘客却只顾眯着眼睛一脸微笑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三个人都没看见,就在离他们百米之外正有几个伪军伸着脖子往他们这边看。
胡飞骑着车小心翼翼的躲避着大小坑,等到完全躲过去之后,他已经骑车带人横穿马路并且走到逆行道上了。咦?这里的店铺名字叫做周记珠宝首饰行,这家是打首饰的?胡飞赶紧靠到路边停了车,他今天出来最主要的就是卖金条,这首饰行想必是收黄金的吧?
首饰行门口也有招呼客人的小伙计,看见两辆车三个人过来,小伙计赶紧跑过来给指示停车位。
胡飞也不理他,等王文华下车之后他直接把自行车就扔到了首饰行正当门的位置。小伙计脸上笑容不改,过去推起车子就往大门一边挪。看样子像胡飞这种人小伙计肯定是经常遇见,习惯了。
首饰店里面挺大,一溜儿两排展台里面摆满了各种珠宝首饰。项链、戒指、手镯、耳环,一件件珠光宝气,一看就是价值非凡。
一个穿西装打领带看上去精明能干戴眼镜男子迎了上来,一开口就是一副标准的国语,“先生你好,欢迎光临鄙行。请问先生是打算给谁买首饰呢?”
干哪一行说哪一行,这位西装革履的店掌柜上来就是一套生意经。顾客要是真有购买珠宝的意思,那是绝对要把钱花到这儿了。可惜这位把媚眼抛给了瞎子,胡飞根本就没买东西的想法,他是来买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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