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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摸着那湿漉漉的一片,秦元就知道,自己梦遗了。毕竟,抱着雪儿那么一个大美女入睡,却什么都不能做,因此那啥也是情有可原的。
    虽然这是一个男人的正常表现,但是秦元总有一种做贼的感觉,迅速处理了一下作案现场,心里才算恢复了正常
    秦元有些艰难的钻出被窝,迅速穿好衣服,这才发现孟雪正在忙活着早饭,额头微现汗水,显然已经起来有一段时间了。
    秦元心中闪过一抹温柔,微微一笑道:“雪儿,怎么起的这么早,现在的你正处于长身体的阶段,最起码应该睡够八小时,额,四个时辰。”
    孟雪微微一愣,秦元说的话怎么怪怪的,不过这并不妨碍她听懂秦元心中的关爱之意,当下心中一暖,开口道:“相公,我已经睡醒了,饭菜马上就好,你稍等一下。”
    看着正在里外忙活的孟雪,秦元突然想起了什么,然后走到了里屋那个小缸的面前,打开盖子,发现里面都是糠米,而且只有一小半了,难怪她昨日晚上只熬了两碗粥,喝自己那碗粥时,依旧显得十分香甜,应该是多日都没有吃过一顿饱饭了。
    秦元的鼻头有点发酸,原来,有时候吃饭真的是一种问题。
    秦元将怀中的百十文摸出来,想了想,取了数十文留在了怀中,将剩下的钱全部递给了孟雪,轻轻道:“雪儿,这是昨日我在县衙帮忙,人家给我的钱,你看看,应该够对付几日的吧。”
    孟雪随手接过来,准备直接揣入怀中,哪知入手觉得颇沉,细细一数之下,竟然有八十三文之多。
    钱虽然不多,但是以他们的开支,足够对付好几天了。孟雪俏脸浮上一抹喜意,她喜的不是钱,而是秦元的态度,最关键的是,秦元知道开始为这个家做打算了。
    “好了,白米粥熬好了,相公,开饭了。”
    几乎是和昨晚一模一样的饭菜,两碗白米粥,一小盘咸菜,不同的是,这一次的秦元稍微喝了一点,喝了一半后,就把剩下的半碗米粥留给了孟雪。
    “雪儿,昨日我帮梅知县一个大忙,现在已经是衙门中人了,今日要去报道,迟了就不好了,我就先去了。”
    秦元给孟雪打了一个招呼,就推门匆匆离去了,似乎很着急的样子。
    看着推门而出的秦元,孟雪的心中一片温暖,秦元的饭量,作为妻子她是在清楚不过了,若说昨日她没有看出来,今日说什么也看出来了,这半碗米粥,是秦元刻意留给自己的!
    一行热泪伴随着米粥一起灌入喉咙中,洗刷着之前那无穷的委屈和心酸!
    秦元走在去往衙门的路上,就已经将所有的事情全部理顺了。他虽然有超前的经营手段和营销概念,但是他却没有最重要的本金,而且前世就已经证明了,自己确实没有经商头脑。
    好在自己也不是一无所有,作为一个法医汪,自己对验尸还是略有心得的。
    昨天夜里,经过很长时间的深思熟虑,秦元决定就走这条自己最熟悉的道路。并且制定了一系列的计划,先把手头上王荣杀妻移尸给弄清楚,然后根据青竹县的卷宗,开始追查那些尘封已久的大案件。
    秦元选择这么做,是有两个原因。
    第一,根据明朝的法律,仵作如果能够对“悬疑已久”案件发现确实致死原因、找到真凶、得以平反冤狱的,可以得到一笔至少十两银子的奖赏,奖赏的数额要根据案子的大小来决定。
    哪怕是十两银子,在明朝绝对不是一笔小数目,足够秦元和孟雪两个人开销很久了。
    第二,仵作明显不是一个长久之计,作为一个有追求的现代人,秦元肯定是不甘心的。而在大天朝,想要出人头地,最有效的一个办法,就是当官!
    读八股文,考科举,这条路对秦元而言算是废了。只要秦元能够破获几起大案子,那么秦元肯定,在遍布锦衣卫的明朝,自己的“忠心”,一定能被金銮宝殿某个老头子,看在眼里。
    当然,这破案也是要讲究技巧的,像这种王荣杀妻案,破一万个,也没用,因为老头子根本不在乎,老头子在乎的只有他老朱家的江山稳不稳固。
    虽然很残忍,但是很现实。因此,想要被老头子看到眼里,最好的案子,就是涉及谋反的重案!
    当然,想法是好的,但是,饭要一口口吃,路要一步步走,自己鱼肉乡里的伟大梦想,真是任重而道远!
    不知不觉间,秦元已经来到了衙门外。
    梅知县顶着两个黑眼圈,哼着小曲,一脸亢奋的站在窗前,由他的四姨太红秀服侍着自己穿衣服。昨晚当天破获了王荣杀妻案,这让梅知县高兴的一夜都没有睡好,一直在暗暗憧憬着,能和紫蝶姑娘发生点美妙的愉快回忆。
    红秀帮梅知县穿好官服,右手食指在梅知县的胸膛轻轻划了个圈圈,腻声道:“我的老爷,想什么呢?这么开心,昨晚你可是折腾死人家了。”
    梅知县哈哈一笑,将自己粗糙的大手顺着红秀的胸口摸进去,熟练的抓住那一抹白皙浑圆,慢慢揉捏起那个凸点,眯着眼睛道:“佛曰,不可说,不可说啊。”
    这红秀是他上月刚纳的第四房小妾,由于是青楼出身,所以这红秀很懂得怎么伺候人,无论是在床上还是床下。这一个月,梅知县仿佛回到了年轻的时候,夜夜笙歌,快活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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