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尹:东汉建都于河南郡洛阳县,为提高河南郡的地位,其长官不称太守而称尹,掌管洛阳附近的二十一县。
典农中郎将:汉末曹操置典农中郎将和典农校尉,均掌管农业生产、民政和田租,仅有所治郡国大小之别,职权相当于太守。
城门校尉:西汉始置,掌管京师城门的屯兵。
相国:即丞相。
将作大臣:秦时称将作少府,汉景帝更名为将作大臣,掌管宫室、宗庙、路寝、陵园地土木营建。
给事中:秦时始置,西汉沿置,东汉省,魏复置。为将军、列侯、九卿,以及黄门郎、谒者等的加官。
都督:三国始置都督和大都督,为领兵官,其中大都督为最高军事统帅。
校事:曹操临时设置的小吏,负责伺察群臣的微过小罪。
监冶谒者:三国时魏置,掌管冶铁的专官。
御史大夫:掌管弹劾、纠察的官员,其位仅次于丞相。
御史中丞:御史大夫的副手。
黄门侍郎:秦汉时,宫门皆黄色,故号黄门。黄门侍郎因在黄门内供职而得名。
散骑常侍:三国魏置,即汉代散骑(皇帝的骑从)和中常侍的合称,在皇帝左右规谏过失,以备顾问。
督军:高级统兵长官,位在相国、太尉、御史大夫之下。
督邮:汉代各郡置督邮官,掌管督察纠举所领县乡违法之事,兼管宣达教令、讼狱捕亡等事。
安南将军:四安将军之一,魏时为第三品,掌征伐。
安东将军:四安将军之一,掌武事,第三品,魏吴有置,蜀无。
安远将军:三国时杂号将军之一。
兵曹掾:东汉太尉属吏,主兵事,秩比三百石。魏沿之,于丞相府和大将军府各置兵曹掾一人,三百石,第七品。
步兵校尉:汉武帝时,置八校尉领北军,其中有步兵校尉,秩二千石,掌上林苑门屯兵。东汉因之,秩比二千石。三国均置,为天子禁军首领之一。
骠骑将军:汉武帝始置,以霍去病为之,秩位同大将军,金印紫绶,位同三公,三国均置。
别驾从事:即别驾从事史,汉制,刺史属吏之长,因跟随刺史出巡时要另乘专车,故称别驾,三国因置。
别部司马:汉制,大将军属官有军司马,秩比千石。其中别领营属者称为别部司马,共所率兵士数目各随时宜,不固定。
从事中郎:汉魏时,三公及将军府均设从事中郎,职参谋议,为在长史、司马下。
从事祭酒:三国蜀置,为州牧的属官。从事之长,称为祭酒。
车骑将军:汉制,仅次于大将军、骠骑将军,金印紫绶,地位相当于上卿,或比三公。典京师兵卫,掌宫卫。第二品。
大都督:曹魏置,第一品,不常置,属加官。加此官者,颁与代表天子威权的黄钺以节制持节将军等高级将领。吴同魏制。蜀置中都护,统内外军事。
大理:秦以廷尉为最高司法长官。汉时改为大理。魏时为第三品,中二千石。黄初元年改为廷尉。吴亦如之。
大尚书:吏部尚书的别称。魏晋尚书分曹治事,吏部尚书为首曹,故称大尚书。
大长秋:秦置将行,为皇后宫官。汉改为大长秋,秩二千石,职掌奉宣皇后命和引见给赐宗室外戚及充当皇后出行随行,常为宦者任。三国因之。
东中郎将:秦郎中令属官有左中郎将,汉属光禄勋,秩比二千石。主轮番执戟宿卫天子。魏因置。亦作东中郎将。比二千石,第四品。吴蜀亦置。
东观令:东观原为东汉宫名,为宫中藏书之处。三国吴置东观令,职司董理经籍,掌修国史。
东曹属:汉制,丞相、太尉掾吏其正职称掾,副职称属,皆比二百石。东曹副职吏员称东曹属。三国因之。
东曹掾:汉制,丞相、太尉自辟掾吏分曹治事,有东曹掾,秩比四百石,初出督为刺史,后主二千石长吏及军吏的迁除。三国因之。
荡寇中郎将:中郎将秦汉时即设有是官,为皇帝的宿卫侍从官。秩位次于将军。东汉三国事名号渐多,各国自相署置。荡寇之名仅吴有置,魏蜀未见。
荡寇将军:东汉末始有此名。三国均置,秩为第五品。
督军校尉:三国吴置,校尉在将军和中郎将之下。
督军从事:刺史、州牧之属官,多称从事史,分主各事。东汉末临时设置属军事之从事史颇多。
都督:领兵将领或地方军政长官之称。蜀于边缘诸郡皆置都督领兵屯守。
邸阁督:邸阁为囤积粮谷之所,其督为守备屯所士卒之长。
典学从事:汉制,司隶校尉及州刺史之下,设从事史若干人,分司州政。蜀在益州设典学从事,总领一州之学政。
典曹都尉:蜀置,刘备定蜀,较盐铁之利而设盐府校尉,并置典曹都尉以属之,掌供继军粮。
都尉:都尉名官甚多,多为主兵武官。地方郡国都尉,主兵。
都护:汉宣帝时,置两域都护,为加官。东汉光武帝时设都护将军。三国魏沿置。蜀有中都护、行都护之号,职权如大都督,总领内外诸军事。吴设左右都护,尽护诸军。
奋威校尉:校尉为次于将军之武职。有各种名号,奋威校尉仅三国吴置。
奋武校尉:位在将军下。三国时校尉名号甚多,职责亦不同。奋武校尉仅吴置,鲁肃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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