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啊老板!”白露露喉咙也哑了,情绪很高的对都可说:“你一晚上没唱一首歌,唱一个唱一个。”
其实这首歌,本来是都可想唱给苏放的,谁知道傅修和傅少姝他们正好就来了。
还唱不唱?
唱啊,为什么不唱。
“哦?可可要唱什么歌?”傅少姝好奇的问她。
“偶然。”王子世抢答说:“可可姐点了一首我们都没听过的歌,傅老师听过吗?”
她会唱歌?
傅修看着都可,他似乎从来没有听她唱过歌,只记得她会弹钢琴,还学过一段时间大提琴,后来嫌辛苦,闹着不学了。
“是一首很老很老的歌。”都可笑着说:“我在国外养病好几年,现在流行的歌我都没听过,选来选去就这首我能完整唱下来。”她看了苏放一眼,说:“你给我唱了一首,我也给你唱一首,咱们可扯平了。”
“来吧可可姐!”李初一替她把麦架放好,乖巧的坐下替她调整音乐和灯光。
都可从苏放身边站了起来,走到了麦架旁。
傅修和傅少姝的目光从她身上,落到了她的脚上。
她脚上穿着一双明显不合脚的,球鞋,她当拖鞋一样穿着,露出磨破了的脚后跟。
傅少姝第一反应,看向了苏放的脚——他果然没穿鞋,只穿了一双崭新的黑袜子,踩在地毯上,目光望着都可。
可可穿的是苏放的鞋,看来……她已经拿下了苏放。
也是,她只要想要,又有谁抵抗得住她?
傅少姝靠在沙发里,望着她,灯光彻底暗了下来,只有暧昧的红光游荡在她头顶、身侧,将她的影子照在柔软的地毯上。
音乐响起来,像是老唱片里传出来的。
傅少姝想起来,他听过这首歌,是很老很老的歌,黄秋生的《偶然》。
是很老很老的歌,老到可能这些年轻人不知道这首歌的歌词,是徐志摩的情诗。
她特意选了这首唱给苏放。
音乐之中,她用手撑着身侧的高凳子,微微依靠着,黑发微微松散在耳垂脸颊旁。
这副姿态才是傅少姝熟悉的,她喝了酒之后总会没骨头似得,靠着倚着,趴在他膝上撩拨他。
这次,她望着苏放,懒懒散散的对他唱:“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无需欢喜,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傅少姝凝望着她,她不经心的也撞上了他的视线,音乐里有那么两句:“……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
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
他喉结涩涩的动了一下,他记得也好,最好他忘掉。
她在灯光下,漂亮的像一场绮梦,永远不会为谁停留,永远不会被谁抓住。
可她越让人抓不住,就越吸引人去伸手,尤其是年轻的心……
傅少姝侧头看向苏放,他望着都可,眼神被灯光照的闪烁,他的眼睛一秒也没从都可身上离开。
何止是他,王子世、李初一,连白露露都安安静静的望着她。
白露露没听过这首歌,好听不好听她不知道,她只是在音乐里一边一边的感叹:都总好美好美,是和这首歌气质一样的感觉——又渣又美。
她不禁,下意识的去看苏放,苏放是不是……对都总有点那个意思?一晚上他只为都总唱了一首歌。
暧昧的红光下苏放忽然觉得口渴,仰头将手里的酒喝了,甜腻腻的酒气还在他脚边,地毯还是湿的,是刚才香槟杯不小心被碰碎了,香槟洒在了地上。
他又想起,刚才杯子和香槟掉在地上,他下意识的提醒都可别碰到玻璃碎片,她的脚被高跟鞋磨破了,所以进来和大家喝开了之后就将高跟鞋脱了,换上了服务员拿来的一次性拖鞋,那香槟刚好洒在她的一次性拖鞋上,她忙将脚抽了出来,下意识的轻轻踩在了他的鞋子上。
她掂着脚尖,脚踝和小腿纤细的像一片羽毛,不小心碰到他的腿,温温热热,她又慌忙挪开对他说:“抱歉,踩了你的鞋子。”
地毯湿漉漉的,她无从落脚。
他将脚挪到了她的脚尖下,让她踩着。
他把鞋子借给她,让她踩下去当拖鞋穿,她的脚那么细薄,像她这个人一样,让人……
桌子“咚”的响了一下。
他侧头看过去,见那位和傅前辈一起来的傅总,将手里的水杯重重的放在了桌子上,一双眼阴晴不定的盯着都可。
他和都可认识吗?
都可听见声音,也看向了傅修,只是扫了一眼就挪开,把最后一句唱完,心满意足的结束。
好听不好听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够美就对了。
她可太清楚自己哪个角度,哪个姿态漂亮,这些看起来漫不经心的动作姿态,是经过无数个快穿世界磨练验证出来的,对付那么多的工具人都管用,何况是漂亮弟弟苏放。
她走回桌边,笑着弯腰拿起自己的外套说:“好了,时间太晚了,我该回家了。”
适可而止,他今晚会想着她的。
也真的很晚了,总不能让傅少姝这个病人在这儿坐着熬夜。
苏放仰头看着她,“我送你吧。”说着要站起来。
有人先冷声阻止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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