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曲一指着吴胥的手一颤,连忙打了个转,捂住了自己的脖颈,说:“我……我这是怎么回事儿?”
高曲一的脖颈上有一块红色的痕迹,看起来相当暧昧,而且还很新鲜,因为他肤色白,而且天生有些伤疤体质,所以稍微一用力就能在皮肤上留下痕迹,普通人两三天就能消失的痕迹,高曲一这个碰瓷儿体质,至少要用一个星期,更有甚者一个月都消失不了。
高曲一捂着自己的脖子,他虽然“没有吃过猪肉”,但是难道“还没见过猪走”么?震惊的瞪大眼睛,说:“你……我……”
吴胥笑了笑,并没有高曲一的震惊,也没有他的惊慌,说:“少爷不记得了?您失忆的时候可比现在诚实多了,还逼迫我做了很多事情,少爷,需要我一一为您说明么?”
“你……你……”高曲一这个表情,显然不需要说明,他已经明白了,虽然脑子里一片混乱,仿佛喝酒断片儿一样,但身体还是记得的,那种战栗感回旋在高曲一的骨髓里,食髓知味……
万俟林木在旁边默默的看着听着,“逼迫”?怎么突然觉得这个口气,那么耳熟呢?
罗三爷则是稍微咳嗽了一声,说:“看来你们有什么误会,我们暂时先去一楼等。”
吴胥点点头,说:“好,劳烦罗三爷稍等一会儿了。”
罗参转头对万俟林木说:“木木,来。”
众人离开了高曲一的房间,里面还能听到高曲一大骂的声音,不过色厉内荏,一副恼羞成怒的感觉。
万俟林木出了房间,说:“这个高曲一,怎么回事儿?他又恢复理智了?”
看来是这样,其实很好理解,就和万俟林木的情况一样,突然变成了三四岁的神智,不知道什么时候一起床,又恢复了神智。
不过万俟林木至今还没有恢复丢失的记忆,简单来说,这种疾病可能会让人混乱。
众人在一楼等了一会儿,大约过了半个多小时,高曲一和吴胥才从楼上走下来,高曲一微微抬着下巴,走路带风,那种感觉就好像从城堡台阶走下来的王子,带着一股与生俱来的高贵之感,吴胥垂手跟在后面,非常的本分。
两个人走下来,高曲一坐下来,万俟林木说:“所以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高曲一打量着而万俟林木,上下的审视,说:“听吴胥说,你也有和我一样的病症?”
万俟林木想了想,他也没感觉自己失忆了,反正自己没觉得自己有病,罗参在一旁说:“的确如此。”
高曲一眯眼又打量了两眼万俟林木,说:“难道你也是……?”
也是什么?高曲一没有把话说明白,万俟林木追问:“我是什么?”
高曲一却说:“不,没什么。”
万俟林木听他一句话说半句,心里那叫一个不爽,说:“既然咱们都已经到了这里,肯定不可能打退堂鼓,你已经醒过来,那就把你知道的,关于琴弦的事情说一说吧。”
吴胥说:“是啊,少爷,罗三爷和万俟小公爷都非一般人,可以帮助少爷,事关少爷的安危,少爷便把知道的都说出来吧。”
高曲一回头瞪了一眼吴胥,似乎是怪他多管闲事,随即冷笑一声,说:“说出来又怎么样,不还是要死?”
他的笑容更像是自嘲,吴胥一听,立刻半蹲下来,和坐在椅子上的高曲一平视,说:“少爷,我不允许你说这样的傻话,你要活着,好好的活着。”
高曲一被他凝望着,好像要吸进吴胥那双黑亮又专注的眼眸之中一样,“腾!”脸上一红,心中梆梆梆狠跳,一时间竟说不出话来。
万俟林木“啧”了一声,说:“你们就别打情骂俏了,把话说完再打情骂俏不好吗?”
高曲一脸上更红,结结巴巴的说:“谁、谁打情骂俏?”
“好啊,既然你们想知道,我就告诉你们,但我事先说明,这是一条不归路。”
高曲一顿了顿,冷冷的说:“其实……这根琴弦,出自五十弦。”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想必很多小学生也听说过李商隐的锦瑟这首诗,以华丽的辞藻为代表,感叹了“只是当时已惘然”的忧思。
古时瑟为二十五弦,但是有传说,其实古瑟最早是有五十根琴弦的,《史记》中记载“太帝使素女鼓五十弦瑟,悲,帝禁不止,故破其瑟为二十五弦。”
万俟林木说:“你要找的是五十根琴弦的古瑟?”
高曲一点点头,说:“没错。据传说,这把五十弦是用天底下最名贵的金属制成,拨动琴弦,便能撒豆成兵,控制人心,无所不能,乃是世上不二的瑰宝。”
他这么一说,袁老板满脸都是贪婪的神色,忍不住搓了搓手,一张乐器而已,竟然传的如此神乎其神,虽然不知道这个乐器是不是真的如此神奇,但就冲着他是最贵重的金属制成,如果能找到,也能卖个好价钱,那下半辈子就不愁了。
何止是元老板,花公鸡和牛犊也是一脸贪婪。
万俟林木说:“这和你的病情有什么关系?”
高曲一一笑,说:“当然有关系,其实我……”
他的话说到这里,突然“嘶——”抽了一口冷气,吴胥赶紧上前扶住高曲一,高曲一整个人抽搐起来,捂住自己的额角,嗓子里发出低低的通呼声,说:“疼……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