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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知道是个累赘,可他受不了那孩子拿一双比漠北苍穹还要纯净的眸子看着他叫他“哥哥”。
    后来听说那孩子是某个部落首领的儿子,部落营地被抢了,族人尽屠,剩他一个被卖给了奴隶贩子。
    想来也知道这种人在这里过的得有多艰难,可那个孩子会笑,眼睛眯成一条线,眼角向下弯着,眼里有他没见过的风采。
    草原刚开始泛黄的时候人就病了,再后来连一天一块干馕也吃不下了,靠在他怀里,念叨从前阿姆给他吃的肉干、乳酪和奶茶。
    那天,是他第一次走到了那些拿鞭子的人面前,他们把他和一只饿狼关在一起看人狼厮杀,怕他划伤了狼皮连块瓦片都没给他。他跟那只狼缠斗了一整天,最后徒手把那头狼勒死,换回了半块馍馍。
    等他拿回去时……那个孩子已经死了。
    第33章 往事
    那个孩子就躺在他们平时睡觉的那片草里,双手绑在身后,白净的一双腿上青紫交加,从下|身流出的鲜血染红了整片干草,那双干净的眸子张大着,眼里是这个年纪不能承受恐惧和痛苦。
    他们知道他活不成了,所以物尽其用,最后享受了一把。
    他抱着那个孩子抱了一天一夜,他的血,狼的血和那个孩子的血交混在一起,还有一股难以言喻的腥臭味。
    第三天,他用染了血的干草编成的绳子把其中一个奴隶贩子勒死在那个孩子尸体前。
    颤抖着放下绳子的时候,他突然想去看看那个孩子说过的长河落日。从这里一直往东走,直到看到最大的一棵胡杨树便是他们部落所在的地方,有一条从雪山上下来的河从营地旁经过,每天日落的时候,河面便会映出粼粼余晖。
    可他最终也没有看到那条河,当天晚上便被那几条狗追上了,他被拴在马屁股上一路拖了回来,随后被打断了两条腿,当着所有人的面被吊在哨塔上。
    第一次能这么清楚的看清他生活了这么多年的地方。
    这里是草原和戈壁的衔接处,一年四季似乎都是这么一副景色,青黄不接,像块长满了虱子的破毡布。
    真丑啊,肮脏,破败,没有希望。
    当空的烈日晒得他脑袋发晕,直把他身体里最后一点水分都蒸干殆尽,那几只秃鹫已经迫不及待落到他肩头准备开餐了,他却再也没有一点力气动一下。
    视线开始模糊,只觉得天地一线间升腾起大片尘烟。
    再后来幻听也来了,恍惚间听见铁马嗒嗒而来,排山倒海之势,刀锋呼啸,如疾风骤雨,尖叫声哀嚎声乍起,人声犬吠,刀兵相接。
    余光所至,一人一身玄衣黑甲端坐在马上,说不出的雍容沉稳。察觉到他的目光,一双纯黑的眸子抬起,瞥了他一眼,随即搭弓引箭,直冲着他过来。
    射断了绳子,他甚至连声惊呼都没发出来,急急下坠,正落到那人马前。
    一双用金线绣着双龙吐珠的长靴从马上下来,站定在他身前。他自下而上看上去,稳稳跌入那双饶有趣味看着他的眼睛里。
    “这人我要了。”那人向后吩咐。
    随即转身上马,慢悠悠地驶离了这片血腥地。
    那年,他十三岁,那人把他从地狱的深渊里拉回来,把他带离了那个地方。
    无以为报,只能生死相随。
    苏岑望着那双浅淡的眸子,眼里多了几分敬佩之情,奴隶堆里出来的孩子,别人尚未开蒙之期,他便早已在生死边缘打过了好几个滚,所幸心智未被蒙尘,仍懂知恩图报。
    祁林缓了片刻,才道:“当年的捕鱼儿海,不是爷让我们去的,是我们自己求来的。”
    “嗯?”苏岑抬头。
    “汉人是看不上我们突厥人的,在这里是,在漠北也是。”
    苏岑微微皱了皱眉。
    “我们杀敌,他们笑我们屠戮同族,凶残血腥,我们留情,他们又道我们忘恩负义,是喂不熟的白眼狼。在军队里,一个突厥人可以随意欺辱,因为他们知道我们不敢反抗,汉人违反军纪顶多是一顿杖刑,但突厥人,会死。”
    “若不是有爷护着,只怕我也活不到现在。但爷能护我们一时,却护不了我们始终。爷养着我们已是犯了忌讳,几十万汉人将士的心不能寒,爷要顾全大局,有些事上不得不有所偏倚。”
    苏岑心下暗惊,当初只道宁亲王独断专行,从来不把旁人放在眼里,没想到却也是心思如发,治理三军靠的不是一意孤行,这人也有过自己的求而不得,想护而不能护。
    “既然我们不能立德,那便立威,不求汉人敬我们,那便要他们怕我们。”
    “所以你们进了捕鱼儿海?”
    “爷从来没发过话要我们非得干什么,是我们自己决意要去的。汉人不敢干的事我们来干,汉人做不成的事我们来做。一百五十人,只回来了二十人,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突厥人被欺辱,图朵三卫再也无人敢惹。”
    苏岑静默,用一百三十人的鲜血铺成的路,回来的二十人也都是手上粘满了同族人的血,不成功便成仁,为了有一席立足之地需要生生用活人的鲜血献祭。
    他们到底是什么人?到底是从捕鱼儿海回来的,还是从地狱回来的?
    “所以刚回京的时候也是……”
    当年宁亲王率图朵三卫回京,朝中有心之人早就打算借题发挥,打狗顺便给主人个下马威。正巧祁林一身胡刀戎装,把小天子直接吓哭在朝堂上,没等别人发话,李释二话没说罚了五十庭杖。错筋断骨的庭杖,五十杖足以要人性命,可这人行完刑竟自己走回了兴庆宫。那日长安城里的人都看见,一人从宫里出来,全身浴血,却走的沉稳挺拔,不带一步凝滞,一时成为长安城茶楼酒馆的谈资,惊为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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