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羡余心里恨不得捏一把,但还是赶忙避开,不敢受礼,她只是个最低级的格格品级庶妃,可不够格受皇子阿哥的礼,她忙道:“妾身只是庶妃,当不得‘娘娘’二字。”
跟随三阿哥前来的还有不少宫女、太监、保姆嬷嬷,跟林羡余出宫,那规格绝对不可同日而语,更令人咋舌的是,陪在三阿哥身旁的那位——赫然是太后的心腹苏麻喇姑!
苏麻喇姑笑着行了一礼,“给董鄂小主请安。太后听闻您已经痊愈,所以特意让奴才送三阿哥来种痘。”
林羡余在看到三阿哥玄烨的时候,便已经猜到了这点,但是……林羡余道:“为何只有三阿哥来了?”
苏麻喇姑露出几分无奈之色,“太后意思,是让皇上和两位阿哥都尽早种痘的,可是……这会子,皇上心思都在承乾宫,至于二阿哥……董鄂福晋哭着喊着,怎么都不肯。”
林羡余瞅了一眼白白嫩嫩的玄烨包子,“那么佟庶妃……”董鄂福晋向来胆怯,他唯独只有这么一个儿子,自然不肯冒险。毕竟人痘接种小儿的死亡率其实并不低。
苏麻喇姑道:“佟庶妃深明大义,还自请出宫照顾三阿哥。不过太后想到了您。”
林羡余嘴角抽抽:我果然还是工具人啊!
“好吧,我明白了。”林羡余不多话,直接应了下来,且不说她本来就很喜欢可爱的小孩子,而且这孩子还是日后的皇帝,现在打好关系,日后等顺治挂了,也能混个太妃当当,划算!
林羡余看了一眼那株快掉光树叶的柿子树,道:“不过眼下已经入冬,需得预备下厚实的棉被,还有炭火。”
苏麻喇姑道:“您放心,一切都预备好了。断不会让您和三阿哥受冻。”
林羡余又道:“另外还要多准备几坛子烈酒。”主要用于消毒和散热,之前买的两坛,已经被她和舒鲁用光了。
苏麻喇姑笑眯眯说:“奴才带了十坛最烈的白酒。”
林羡余:……赶脚我这些日子的举动,太后都知道?是太医报信?也对,种痘的过程太医应该记录在案。
苏麻喇姑道:“太后说了,给三阿哥种痘一事,由您全权操办,太后她老人家在宫里等着您和三阿哥平安回宫。”
也就是说,她得为三阿哥小命安全负责……
林羡余:……
好吧,人都送来了?她还能咋滴?只能往好处想了,人家康大麻子那可是扛过真正天花的大气运者,小小人痘不成问题。
于是,林羡余立刻安排人手先腾出一间宽敞向阳屋子,里里外外烈酒消毒,床单被褥一概暴晒,炭火烧上,烘暖屋子。便开始给白嫩玄烨种痘了。
首先取幼年体玄烨一只,扒光上衣。
再取棉花一小坨,蘸烈酒在幼年体玄烨的小胳膊上消毒。
林羡余努力挤出一个老母亲般和蔼的笑容:“三阿哥,若是害怕就闭上眼睛,一会儿就好了。”
三阿哥玄烨这个才四岁的正太却一脸镇定,“我不怕!”
嗯……那好吧,林羡余手起刀落,熟练地在白嫩的小胳膊上划破一点点小口子——毕竟先前已经拿自己和舒鲁做过实验了,她的手还是比较稳的。
不过小孩子皮肤着实娇嫩,根本没用力,就划破了皮肤,嫣红的血珠子沁了出来。她飞快取少许人痘粉末,涂抹在伤口处,然后用纱布包扎。——一时手贱,给系了个蝴蝶结。
玄烨瞅了瞅自己小胳膊上的蝴蝶结,水润的眼睛眨了眨。整个“手术”过程,玄烨不哭不闹,无比乖巧。
想想后世的孩子,打个针能哭得掀翻房梁。
林羡余看得心热,趁机捏了一把幼年体康熙的胖脸蛋。
小孩子小脸,捏起来手感当真不错。
玄烨:……
素日里阿哥们都住在阿哥所,因此这还是林羡余第一次见到三阿哥玄烨。怪不得这孩子比二阿哥更得太后欢心,长得可爱,还乖巧懂事。
保姆嬷嬷伺候着小主子穿好衣裳,便道:“小主,阿哥该早读了。”
嗯?林羡余眼珠子瞪得老大,早读?!话说皇子不是六岁才开始读书吗?三阿哥不是才四岁吗?
说话间,几个小太监把一架花梨木小书桌抬了进来,飞快将笔墨纸砚书本整整齐齐摆放好。
三阿哥向林羡余施了一礼,便端端正正走上去,开始抄写千字文。
林羡余好奇地凑了上去,这些书虽说都只是启蒙书,但三阿哥已经能照着写出横平竖直的毛笔字了。
林羡余暗暗咋舌,想想自己四岁时候,貌似只会玩泥巴。
第14章 玄烨包子
三阿哥玄烨在出痘之前,每日课业从不落下,甚至都不需要宫人督促,每日早起早读,据说是要抄写一百二十遍、朗诵一百二十遍。
让林羡余想起了小时候被老师罚抄的惨痛记忆。
偏生这个才四岁的孩子,竟然能一丝不苟完成这样枯燥乏味的“家庭作业”,稚嫩的小手,一笔笔写就一行行稚嫩的毛笔字,一声声抑扬顿挫,朗诵三百千。
但是天天看着一个孩子比自己早起、比自己晚睡,她也觉得老脸有点不好意思。于是便跟苏麻喇姑要了文房四宝,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练练字。她在大学期间倒是有选修过书法,但也只是为了学分,水准……很微妙。也就比四岁孩子稍微好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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