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明珠瞪了秦毅一眼,没说话,因为季明安还在呢?他不要脸自己还要呢。
季明安:……我什么也没听见。
野猪肉还剩下十几斤,几天肯定吃不完,没有冰箱,季明珠就决定把野猪肉做成腊肉,那样保存的时间比较久。
腊肉做法比较简单,先用盐和花椒辣椒面把肉均匀的抹上,一点缝隙都不能放过,之后把腌好的肉放上几天,等盐全部入味,再用碳把肉烤上一天,烤成金黄色就行。
季明珠腌肉时,秦毅也把兔子皮拿出来,兔子皮还需要鞣制后才能用,秦毅知道的最简单的硝皮方法就是用草木灰硝皮子。
因为兔皮上还有不少碎肉,所以还需要先用水把兔皮泡一会儿,再用小刀把碎肉全部仔仔细细的剃干净。
季明珠把肉腌好,出来就看见一堆兔子皮,她问:“怎么还有这么多的兔子皮啊?”当时秦毅去分东西时,可是只说了山薯和毛栗子,没说有兔子。
“这是我们今天打的,刚才走的太急忘记和你说了,媳妇你不会生气了吧!”
“我有那么小气吗?”翻了秦毅提回来的东西,季明珠把野鸡野兔拎出来,又问,“野兔才有一只,你怎么会有七八块兔子皮啊?”
秦毅继续刮兔子皮上的碎肉,头也不抬的说:“野兔我打的比较多,他们觉得占了我的便宜,不好意思,就把兔子皮全部给我了。”
“那正好,爹的那边比较冷,你把皮子硝好后我把兔子皮做成皮袄给他寄过去。”
“可是我原本是想把皮子给你的,”秦毅听了季明珠的话,迟疑的说。
季明珠笑着说:“我又不是没有厚衣服,再说咱们这里哪有西北冷,咱爹在西北肯定更需要。”
人都是相互付出的,秦毅一直对自己好,季明珠也愿意对他的亲人好。
“那我后面再打兔子给你做一件,”媳妇和爹一样重要,季明珠既然对他爹有孝心,秦毅自然不会反对。
“不用了,我不缺一件皮袄,今年你们进山都遇见野猪了,你就是敢去,我也不放心。”
怕秦毅不听话,季明珠还说:“我告诉你啊秦毅,我说不许去你就不能去,要是被我发现了你不听我的话,那你就一个人睡一个月。”
这个威胁有点可怕,秦毅当即保证一定听季明珠的话,习惯了有媳妇暖被窝,他可不愿意再孤零零的一个人睡。
晚上,一进秦毅就把季明珠抱住了,他上下其手,明显想把季明珠的火点起来。
“不行!”
“为什么?”秦毅委屈巴巴的,媳妇又不是大姨妈来了,却让他已经连续素了好几天了,对于吃习惯了肉的秦毅来说,几天不能吃肉,简直生不如死。
“再等几天,”不管秦毅怎么说,季明珠就是不同意,也不把理由说出来。
秦毅拗不过季明珠,最后只能倒在床上一个人生闷气。
第44章
几天后,秦毅确实不郁闷了。
知道季明珠说的消息后,他的心情已经无法用语言在形容了。
因为,他有孩子了,要做爹了。
“媳妇,我,我真的要做爹了?”秦毅目不转睛的看着季明珠的肚子,明明季明珠的腰肢还是和以前一样的纤细,他却仿若已经看见季明珠的肚子鼓起来了,里面还有了一个白嫩嫩胖乎乎的小孩子。
季明珠抚着肚子,“还没确定呢,只是月事推迟了五天而已,”但季明珠的月经一向准,迟了五天,她觉得应该是八九不离十了。
而且季明珠和秦毅两人的身体都很好,夫妻生活也很和谐,两人结婚也差不多快四个月了,季明珠又没有避孕,这种情况下,季明珠觉得怀孕的概率真的很大。
“那我们马上去医院检查一下,”听见季明珠说还不确定,秦毅就想带着季明珠去医院,至于说怕花钱,一点钱算什么,只要媳妇和孩子好,花多少钱秦毅也愿意。
“孩子还太小,现在估计检查不出来,再等半个月吧!”如果可以,季明珠当然愿意去医院,不光秦毅爱孩子,她也一样。
为了知道宝宝的健康,季明珠觉得去医院很有必要,她反正是不会像大队里的其他人一样,为了省钱,整个孕期都不去医院检查,甚至生孩子也不会去。
女人生孩子都是一只脚踏进鬼门关,她很珍惜自己的生命,绝不会为了省一点钱让自己处于危险之中。
听见医院还检查不出来,秦毅很遗憾,他真想马上知道自家宝贝的消息。
不能去医院,秦毅就和季明珠说:“媳妇你小心点,先去床上好好躺着吧!家里的事一切有我,你就不用管了,”媳妇可是双身子的人了,一定要注意点。
秦毅小心翼翼的要扶季明珠上床,他的动作,让季明珠觉得自己就是那易碎的水晶,一点磕着碰着都不行。
看着秦毅的样子,季明珠无语,“你别这样好不好,我又不是玻璃,碰一下也不会碎,你这么小心干嘛?”
秦毅讪讪是笑了,“玻璃那能和媳妇你比,再说这是咱们的第一个孩子,我没经验,担心很正常。”
“怀孕的女人真的没有那么娇贵,你看咱们大队有多少女人挺着大肚子都还上工的。”
现在可不是后世,农村妇女们个个都是超人,怀孕就像没怀一样,天天做饭,洗衣,喂猪,上工,基本一刻也不让自己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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