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恒无奈地看了吴晓梅一眼:“我这人不太爱说谎的。”
304号房间,季恒和吴晓梅爬上三楼,找到自己对应的房间号,然后打开了房门。
“哇!季恒,你快看,这里还有电视机!”
“这个沙发真软!”
“这个床也好软好干净啊!诶,这下面不是棉花垫被,是个床垫子!这也太高级了吧!”
“还有这里,快来看啊,这就是自来水吧?!我一扭就出水了!你看我聪明吧,都不用人教我就会使啦!”
吴晓梅像个小蜜蜂似的这边看那边看的,心里头又震惊又欢快,把这个带了一个卫生间的招待所转了一个遍,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哪里都要研究一下。
以前季恒知道自己是穿越到了70年后的世界,可是他呆在稻乡村,也没觉得周围有比自己以前的生活环境好多少,唯一让他新奇的不过是偶尔出现的自行车、小轿车、收音机这些东西,但是这些东西也不属于他,他也没怎么用过,还是到了镇上上班的时候偶有见到,在稻乡村的时候只感觉那日子比上辈子的日子还要苦、还要不便一些。
而现在身处于这个招待所的房间内,季恒才知道,原来这真的是70年后才有的世界,已经如此的便捷,室内有可以靠着开关就亮灭的电灯,厕所里有一个水龙头,一扭开就有源源不断的水流出来,打开电视机,里面就有和现实世界中一模一样的人讲话、表演!
夹具原来也可以不再是简单的木柜子、木床,也能弄上柔软的垫子,坐上去有回弹力!
所以比起吴晓梅的不淡定,季恒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基本上吴晓梅一喊到什么,季恒也兴致勃勃地跟在后面去看,两个人足足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才把房间里的角角落落都摸索了个遍。
两个人到招待所的时候是9点半,现在看着墙上的时钟已经要10点半了,吴晓梅立刻想起了正事,把行礼包打开拆出了梳洗的东西:“季恒,我看到刚刚厕所里有两瓶热水,咱们先洗漱一下,在火车上带了这么久都没好好洗洗,一会儿回头土脸地去吃饭可不成。”
季恒也是注重仪表的人,所以两个人快手快脚地洗漱了一番,换了身干净的衣服,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就下楼了。
下楼的时候,发现周琛和已经坐在大堂里面等着了,季恒连忙走近过去:“周编辑,我们好了,要不现在就走吧?”
周琛和也是刚到,闻言笑着带着两个人上了车,一边开车一边介绍起了北京:“刚刚晓梅同志说你们都挺爱吃鸭子的,一会儿咱们就去全聚德那边吃烤鸭,那可是咱老北京的名菜,连周总理都用他来招待外宾呢!”
“到时候吃完了我再带你们去□□城楼那边兜一圈,以后有空了你们可以在王府井那边逛逛,有些好玩的去处的。”
季恒听了咋舌:竟然可以到以前皇城门口转悠,现在是真的没有皇帝的世界了啊!想到自己能近距离去看□□、去看紫禁城,季恒内心还是有些激动的!
周琛和为人不仅儒雅温和,还幽默风趣,听着他说话,时间过得飞快,不一会儿就到了全聚德饭店,周琛和点了两只烤鸭,还教了他们怎么用面皮卷上大葱、黄瓜丝和片的片片金黄的烤鸭蘸着酱吃。
吴晓梅和季恒都是第一次吃,在稻乡村吃个红烧肉都是难得的美味了,哪里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不过尽管如此,两个人也都是有修养的,没有表现的狼吞虎咽的,只是到底把两个鸭子都吃的个精光——没办法,肚子里没啥油水,遇到好吃的确实吃的进!
季恒转身去结账的时候,才被告知周琛和已经结过账了,忍不住问了一下账单的金额,顿时心下一凛——北京真的是天子脚下,这一餐竟然花费了十五块八毛钱!是他在文化站上班大半个月的工资了!
季恒知道再给周琛和钱他是肯定不收的,推说两人舟车劳顿准备回招待所休息了,分别的时候季恒从楼上带了一叠稿纸交给了周琛和:“周编辑,这是我在老家写好的一篇短篇小说,我觉得这个是比较适合发表在《新论》上的,算是做个新的尝试,你回去后帮我看看行不行。”
周琛和一直深叹于季恒的文字功底,对季恒后来发表在《小说世界》上的长篇小说《斩江湖》也一直在关注,甚至也成为了资深读者,一直在追着看,心里也遗憾这篇小说不适合《新论》的题材,否则将会给他们报社带来多少的读者啊!光看每期《小说世界》日渐走高的销量,就让人心里羡慕的很!
如今见季恒出了散文诗歌外,还尝试了精简的短篇小说来迎合《新论》的题材,周琛和心里知道十有□□是因为他上次给他信里约稿的缘故,心下有些感动。
要知道周琛和是资深编辑,自然也很清楚市场写作价格,像季恒《斩江湖》这种能带动一本杂志销量的小说,起码千字六元起步,好一点八元十元都有可能,现在行文至二十五万多字,季恒靠着这篇小说都能赚个一两千块钱不成问题。
而且这种长篇小说以后是可以集结成册,进行发售,这样又可以赚一笔,光论钱的话,肯定是将精力花在《斩江湖》上更加划算。
但是季恒还是看在他的面子上,做了新的尝试,要知道年底的时候《斩江湖》那边季恒一下子掏出了六万字的稿件,按照他之前还要备战高考来讲,那么短的时间要写出这么有水平的桥段,要花的心思和时间绝对不会少,在这种情况下,季恒还去琢磨《新论》的约稿,确实不辜负他这次车接车送,这般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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