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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那大梁已经被打扫整齐,角落里有些破损的地方也重新修葺过了,大梁正中间更是贴上了大红喜字。
    顾清溪懒懒地躺靠在那炕上,一头乌发散在旁,身子骨却是酥得根本没半点力气。
    新婚夜,他实在放纵得厉害,以至于如今躺在这里,愣是不想动身。
    外面的雨淅淅沥沥一直在下,安静地躺在炕上,半搭着套了红绸子布的蓝布印花被,听着那雨声,还有男人沉稳的心跳声,会觉得岁月静好日子悠长,恨不得就这么一辈子。
    在这一刻,世间的一切仿佛都变得无关紧要了。
    萧胜天低头,目光锁着这个躺在自己炕上的顾清溪,纤弱的身子偎依着自己,大红喜被下滑间,露出弧度优美的肩,还有莹润的肌肤,雨后清凉的空气萦绕,便见莹白如嫩豆腐般在眼前轻颤。
    看到这个,他眸光便变深了。
    她就是这么馋人,怎么吃怎么不够。
    顾清溪自是感觉到了,此时的她却是没半分力气,软软地推开他:“别了。”
    她不知道一般男子是什么样的,但之前一直怀疑他并不太正常,如今更是彻底怕了,二十岁的身体年轻茁壮,那发泄不完的力气都用她身上了,让人怎么受得了。
    萧胜天感觉到了她的瑟缩,便怜惜起来,伸出健壮的胳膊一捞,将她抱在怀里,那个姿势却是犹如抱着一个三岁的小娃儿般。
    “你是我的妻子了。”其实还没领证,但是在农村里,这就是结婚了,大家都是这样,约定俗成。
    略带着酒香的气息萦绕,他的味道火热却醇厚。
    妻子这个词,不光是法律意义上,还是世俗意义上的,厚重绵长,成为他的妻子,注定陪着他一辈子风风雨雨不相离,从此祸福相依生死一体。
    顾清溪软软地靠在他肩膀上,低声说:“嗯。”
    “过两天咱县城里的房子也差不多能入住了,咱就去住那里好不好?”
    “为啥?”
    “这里房子太老了,怕你住着不舒坦。”
    萧胜天心知肚明,就算自己挣了一些钱,可要匹配考上首都大学的天之骄子,还是高攀了,能顺利将她娶进门,他几乎是抱着诚惶诚恐的心态。
    因为这种心理,他下意识总是想着给她最好的。
    这次的婚礼,不敢说是最好的,但是已经竭尽所能,什么都要好的,现在两个人办了事,当然也是宠着,她怎么舒服怎么好。
    这房子虽然修葺过,却终究太老,虽说也扯上了电线,但农村里停电现象比县城里严重多了,买东西也不如县城方便。
    顾清溪躺在那里,看向这房子,其实房子造得实在是用心,是旧年代乡绅中极好的了,木料自是上等好木材,砖雕纹路精致细腻,无处不讲究,所谓雕梁画栋也不过如此,房子的设计也是模仿四九城的四合院,进深宽,前出厦,冬暖夏凉。
    她靠在他肩上,软软地道:“我却觉得挺好的,搬到城里也不错,不过也不用着急。”
    如今她的话,在他这里无异于圣旨,于是他便道:“行,什么时候搬,看你,不过没多久你也开学了,哪儿住也没什么。”
    说话间,两个人都有些饿了,萧胜天便要起来去做饭。
    顾清溪自然不好让他一个人忙,作为女人家,没结婚时候矫情下,又仗着自己还在读书,不干这些,让男人伺候自己,现在结婚了,却是不好懒散,当下便也要跟着起身。
    “不用。”萧胜天按住她的肩:“你歇会儿吧,昨晚估计累坏你了。”
    “我没事……”确实身上疲乏,不过顾清溪觉得也没什么,自己并没那么娇气。
    谁知道萧胜天看着她,眸中却泛起笑,之后便拿过来一个镜子。
    镜子也是从首都买的,镜子上方还贴了一个小小的“红喜字”,萧胜天把镜子凑在她跟前:“看看你自己。”
    顾清溪看过去,脸上瞬时红了。
    第104章
    镜子里的自己, 面生桃花,眸光迷离,两唇微肿地半张着, 略显凌乱的乌黑发丝衬着粉面桃花, 更兼眉梢那一点妩媚,一看便知道是才经过洞房的新嫁娘。
    她瞬间不想起床了,只想将脸蒙在被子里不出门。
    萧胜天低声哄她:“乖乖躺床上, 我来做饭,等吃了饭, 今天咱也不出门了,我把大门闩插上,咱俩在家里混一天, 你养差不多了, 明天就回你娘家,好不好?”
    声音低醇温和, 在这样的雨夜里, 暖得人脚趾头都不由蜷缩起来, 打心眼里发懒,什么都不想做, 什么都不想想, 只想瘫靠在他怀里,任凭他施为,怎么着都行。
    顾清溪点头:“嗯。”
    于是他便去做饭了。
    其实不用太费力,因为准备酒席的缘故, 家里食材多的是, 有不少都是现成的, 萧胜天切了现成的炖牛肉热了热, 下了炝汤面条,又磕了荷包蛋,里面放了几根小油菜,最后还凉拌了一个杂拌凉菜。
    做好了,便搬来一个小桌,支在炕头上,顾清溪便坐在炕边吃。
    饭菜自然是味美,特别是自家男人亲手为自己做的,那滋味更是不同,吃到了一半,他却不消停,竟然凑过来,要抱着她喂他,又让她也喂他。
    顾清溪无奈:“别了……”
    萧胜天却坚持:“就要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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