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把房退了,然后再帮我包一辆出租车,你就可以走了。
鲁总,您要去哪里?我好跟人家讲价。
江滨。鲁志萍不想坐火车了,一个人怪没劲的,坐出租车,中途可以停下来吃饭,哪里好玩还可以玩玩。
出租车来的很快,只是走了还不到一个钟头就停下来要求加钱,鲁志萍一个鬼火,就半道上下了车。
车钱也只按比例付了那一部分的,她不缺钱,但是不想花冤枉钱。
出租车司机下来想动粗,没想到反而被鲁志萍打趴下!
不是鲁志萍突然武功变高,而是出租车司机武力值太差,长期坐着腰椎尖盘突出使不上劲儿,被鲁志萍用蛮力制服了。
过往车辆很少,没人看见鲁志萍使用暴力,但同时她要再拦一辆车也不容易。
鲁志萍看着出租车司机睡在地上装重伤,一看就是想讹人的样子,突然想再给他点教训,于是就上去把车开走!
切!动拳脚伤力气,她才不会那么傻呢,还是这个更能加深他的印象。
不过鲁志萍还没那么傻,直接把车开到江滨,而是开到下一个县的公安局!
鲁志萍是这样和值班民警陈述案情的:警察同志,我租这辆车到江滨,价钱也老早就讲好了,可是半路上司机却想加钱,我不肯,他就停下车来打我,在追我的过程中被石头绊倒,我怕他又开着车来追上我,然后再伤害我,就把车开到你们这里来了。
值班民警还是第一次遇这种案子,你的意思是说,出租车司机想讹你的钱,你却反而抢了人家的车?
这怎么能是抢呢?抢我还能把车开到公安局来?我这可是正当防卫!鲁志萍大声的为自己辩解,要是真坐实了这一个抢字那还了得!
可你没有经过出租车司机的同意,擅自开走他的车也是事实。
鲁志萍急了:这车我要是不开走,司机肯定要开着来追我,到时候我不死也得被打成重伤;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人家干脆直接开车将我撞死!所以你说这车难道不是作案工具?警察同志,都说人民警察为人民,你不能不保护受伤者,反而去给坏人张目吧?
值班民警被她说得一愣一愣的,虽然鲁志萍说的也确实有理,但他总觉得哪里有点不对。
不过随即一想又觉得无所谓了,反正人家是把车送到公安局来,又不是开回家去用,那就按照她说的记录吧。
只是当民警察细看鲁志萍的身份证时,问题又出来了:你还没有成年,那驾驶执照自然也没有罗?
鲁志萍傻眼,她还真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只能看人家是否会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了:同志,我在那种情况下,只能以保命为主,根本来不及细想自己是否有驾照。
那也不行,你在未经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走他人车辆的事可以不追究,但是无证驾驶要接受治安管理处罚。
那要罚多少?
罚款两千元,治安拘留15天。
鲁志萍只听到前面罚款两千元那几个字,就自觉的开始掏钱,却忽略了后面的才是大头,还连掏钱边说:谢谢你了啊,这是两千元,我先走了。
谁知民警说:钱不是交给我,你得到治安大队去接受处罚,拘留处理通知也是由他们那里开。
拘留就不用了吧?多少钱,我认罚就是。
不行,你这种情况必须拘留。
艹!早知道有这种破事儿,还不如直接把车丢在公路边!
鲁志萍据理力争:没有这样的道理,我是受害者,如果受到伤害来报案还要挨拘留,那我还不如直接等着人家把我撞死!
你涉嫌无证驾驶证据确凿,必须接受治安管理处罚。
鲁志萍没辙,只能换个人讲理:算了,我不跟你扯,我去找你们领导说。
谁知还不等她走出值班室的门,民警就拉响了警铃。
于是随着一阵急促的哇呕哇呕声,从旁边的警务室绿油油的冲出一大帮子人,看样子还真像是去抓什么穷凶极恶的人似的。
鲁志萍有点无语,她不信这此人最后能把自己怎么样,但她怕在毕业前夕闹出什么不好的传闻,于是就做了一个暂停的手势说:我没有闹事,也不会逃跑,你们用不着这么兴师动众。
可是其中一个积极得很,也不管她说什么,直接掏出手铐准备铐人。
这已经是鲁志萍第二次受手铐招待了,不禁也有点生气,泥马也不问下青红皂白就拿手铐出来,真当姑奶奶是吃素的?
于是鲁志萍开始在心里怒骂老天:贼老天,破老天,你死哪里去了?没看见老娘被冤枉了吗?你还不赶紧给我死出来打雷!
呲呲哗!
轰隆隆!
天空先是出现一道刺眼的闪电,接着就雷声大作!
鲁志萍还在不满足,还在继续骂:该死的老天爷,你舍不得出力是不是?给老娘使劲儿打
按照鲁志萍的设想,如果那副手铐真拷到自己手上,她至少得让公安局的房子倒个四、五间,不然难消她心头之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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